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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001008001003021/2024-14032 | 文件编号 | 临平农发〔2024〕115号 |
责任部门 | 区农业农村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区农业农村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成文日期 | 2024-09-03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统一编号: | ALPD65-2024-0010 | 有效性: | |
关联类型: | 政策原文 | 征求意见和反馈: |
【解读】关于《临平区渔业产业政策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来源:法规审批科 发布时间: 2024-09-11 10:37:49 浏览次数:
一、制定背景
(一)目的意义
本《细则》涉及三项内容,一是新型稻渔综合种养补助。《细则》的制定有利于提升农民种粮积极性,减轻种养成本负担,对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民增收、助推共同富裕具有重要意义。二是福寿螺防治和病死甲鱼无害化处置。通过政策引导、常态化防控、集中处置等举措,深化福寿螺防控和病死甲鱼无害化处置工作,保护水域生态环境、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
(二)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24年杭州市新型综合种养产业发展行动方案》(杭农〔2024〕23号)、《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强村富农”实施意见2024—2026年)》等法律法规和文件。
二、主要内容
《细则》包括新型稻渔综合种养、福寿螺防治、病死甲鱼无害化处置三部分补助政策,对相关政策支持对象、支持内容和资金拨付流程作出了详尽、明确的规定。
(一)明确支持对象。新型稻渔综合种养补助扶持对象为实际开展稻渔综合种养面积50亩(含)以上的生产经营主体,具体包括种养殖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当年度建设项目中有涉及综合种养相关内容的不再重复享受。福寿螺防治和病死甲鱼无害化处置支持对象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镇街应建立福寿螺防治和病死甲鱼无害化处置工作机制。
(二)细化支持内容和标准。新型综合种养补助明确严格执行稻渔综合种养技术规范,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水产苗种、饲料等投入不少于300元/亩,兑现流程包括提出申请、资质审核、验收确认和资金拨付。福寿螺防治支持内容包括农业防治、物理防治、生物防治和化学防治。病死甲鱼无害化处置补助包括病死甲鱼收集、运输、消毒、处置等环节。相关政策均细化了相应政策的支持标准。
(三)规范资金拨付流程。《细则》明确了新型稻渔综合种养、福寿螺防治和病死甲鱼无害化处置补助经费拨付的具体流程和要求。稻渔综合种养根据验收情况,核定补助对象和面积,经公示无异议后拨付补助资金;福寿螺防治和病死甲鱼无害化处置每年1月30日前各镇街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总结和资金使用审计报告等书面材料,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财政局核定相关费用,按照审定资金的50%予以补助,其余资金由属地镇街负责落实。
三、关键词解释
新型稻渔综合种养指构建稻渔共作轮作系统,通过产业经营、标准生产、品牌运作,能实现水稻稳产、水产品新增、经济效益提高、农药化肥施用量显著减少,是一种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模式。福寿螺防治指常态化防控,通过集中处置等举措,逐年压低福寿螺基数,保护水域生态环境、保障农业生产安全。病死甲鱼无害化处置主要利用焚烧等方法处理病死甲鱼尸体,消灭其所携带的病原体,消除动物尸体危害的过程。
四、注意事项
本细则自2024年10月5日起施行。福寿螺防治和病死甲鱼无害化处置工作2024年1月1日至本细则施行前符合扶持条件的,可参照本细则执行。
五、解读单位及联系人
解读单位:杭州市临平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王桂学
联系方式:0571-86228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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