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1008001003018/2025-00052 文件编号
责任部门 区人力社保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科室 区人力社保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成文日期 2025-01-03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丁博文与合肥市包河区哇嘎哩哄服装工作室劳动争议一案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5-01-03 16:46 浏览次数:

合肥市包河区哇嘎哩哄服装工作室:

本委已受理申请人丁博文与你单位劳动报酬、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其他争议一案[浙杭临平劳人仲案(2024)2923号],申请人丁博文要求你单位:1.支付2024年6月至8月工资、绩效工资、提成共计11189元;2.支付解除劳动关系赔偿2000元。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相关文书,根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间本案中止审理。你单位提交答辩书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次日起20日内。该案定于2025年4月10日13时40分在本委仲裁庭(杭州市临平区西大街70号解纷大楼6楼第二仲裁庭)公开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参加。届时不到庭,本委将依法裁决。


杭州市临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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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博文与合肥市包河区哇嘎哩哄服装工作室劳动争议一案
信息索引号 001008001003018/2025-00052 文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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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包河区哇嘎哩哄服装工作室:

本委已受理申请人丁博文与你单位劳动报酬、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其他争议一案[浙杭临平劳人仲案(2024)2923号],申请人丁博文要求你单位:1.支付2024年6月至8月工资、绩效工资、提成共计11189元;2.支付解除劳动关系赔偿2000元。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相关文书,根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间本案中止审理。你单位提交答辩书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次日起20日内。该案定于2025年4月10日13时40分在本委仲裁庭(杭州市临平区西大街70号解纷大楼6楼第二仲裁庭)公开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参加。届时不到庭,本委将依法裁决。


杭州市临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