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1008001003018/2025-23506 文件编号
责任部门 区人力社保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科室 区人力社保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成文日期 2025-10-24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朱国强、曹磊与杭州显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案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5-10-24 16:58 浏览次数:

杭州显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申请人朱国强、曹磊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二案,申请人朱国强要求你单位支付:1、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0日工资240000元;2、经济补偿金60000元。申请人曹磊要求你单位支付:1、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工资83600元;2、经济补偿金18900元。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相关文书,根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间本案中止审理。你单位提交答辩书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次日起20日内。该两案分别定于2026年1月26日13时10分(朱国强)、2026年1月26日15时10分(曹磊)在本委仲裁庭(杭州市临平区西大街70号解纷大楼6楼第一仲裁庭)公开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参加。届时不到庭,本委将依法裁决。


杭州市临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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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国强、曹磊与杭州显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案
信息索引号 001008001003018/2025-23506 文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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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5-10-24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杭州显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申请人朱国强、曹磊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二案,申请人朱国强要求你单位支付:1、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0日工资240000元;2、经济补偿金60000元。申请人曹磊要求你单位支付:1、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工资83600元;2、经济补偿金18900元。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相关文书,根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间本案中止审理。你单位提交答辩书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次日起20日内。该两案分别定于2026年1月26日13时10分(朱国强)、2026年1月26日15时10分(曹磊)在本委仲裁庭(杭州市临平区西大街70号解纷大楼6楼第一仲裁庭)公开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参加。届时不到庭,本委将依法裁决。


杭州市临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