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01008001003018/2025-20349 | 文件编号 | |
责任部门 | 区人力社保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区人力社保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成文日期 | 2025-02-27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敖歆祺与杭州屹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5-02-27 16:07 浏览次数:
敖歆祺:
你与杭州屹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本委业已受理[浙杭临平劳人仲案(2025)321号]。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相关文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仲裁告知书、受理案件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间本案中止审理。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次日起20日内。本案定于2025年6月13日9时10分在本委仲裁庭(杭州市临平区西大街70号6楼第一仲裁庭)公开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参加。届时不到庭,按视为撤回申请处理。
杭州市临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2月27日
|
【打印本页】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