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01008001003018/2025-20390 | 文件编号 | |
责任部门 | 区人力社保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区人力社保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成文日期 | 2025-03-03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焦承天与杭州临平装娱文化传媒工作室劳动争议一案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5-03-03 16:27 浏览次数:
杭州临平装娱文化传媒工作室:
本委受理的申请人焦承天与你单位的劳动争议一案[浙杭临平劳人仲案(2024)2505号]。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相关文书,根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浙杭临平劳人仲案(2024)2505号补充证据副本及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相关材料(本委地址:杭州市临平区西大街70号709办公室),逾期则视为送达。公告期间本案中止审理。本案开庭时间定于2025年5月8日9时10分在本委仲裁庭(杭州市临平区西大街70号解纷大楼6楼第一仲裁庭)公开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参加。届时不到庭,本委将依法裁决。
杭州市临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3月3日
|
【打印本页】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