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1008001003018/2025-20855 文件编号
责任部门 区人力社保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科室 区人力社保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成文日期 2025-04-01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曹亮亮、江小刚与好好的(杭州)品牌文化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案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5-04-01 16:39 浏览次数:

好好的(杭州)品牌文化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申请人曹亮亮、江小刚与好好的(杭州)品牌文化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案(浙杭临平劳人仲案(2025)597、600号),申请人曹亮亮要求你单位补发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10月11日工资4285元。申请人江小刚要求你单位补发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工资6531.49元。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相关文书,根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间案件中止审理。你单位提交答辩书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次日起20日内。该二案分别定于2025年7月21日14时10分(曹亮亮)、2025年7月21日15时10分(江小刚)在本委仲裁庭(杭州市临平区西大街70号解纷大楼6楼第二仲裁庭)公开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参加。届时不到庭,本委将依法裁决。


杭州市临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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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亮亮、江小刚与好好的(杭州)品牌文化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案
信息索引号 001008001003018/2025-20855 文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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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的(杭州)品牌文化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申请人曹亮亮、江小刚与好好的(杭州)品牌文化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案(浙杭临平劳人仲案(2025)597、600号),申请人曹亮亮要求你单位补发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10月11日工资4285元。申请人江小刚要求你单位补发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工资6531.49元。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相关文书,根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间案件中止审理。你单位提交答辩书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次日起20日内。该二案分别定于2025年7月21日14时10分(曹亮亮)、2025年7月21日15时10分(江小刚)在本委仲裁庭(杭州市临平区西大街70号解纷大楼6楼第二仲裁庭)公开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参加。届时不到庭,本委将依法裁决。


杭州市临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