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1008001003034/2025-21431 文件编号
责任部门 市生态环境局临平分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科室 市生态环境局临平分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成文日期 2025-05-16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2024年杭州市临平区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来源:生态文明宣教中心(生态环境技术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5-16 09:35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发布《2024年杭州市临平区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平分局

2025年5月


目录

综述

生态环境现状

一、水环境

(一)地表水环境质量

二、大气环境

(一)环境空气质量

(二)酸雨

(三)降尘

三、声环境

措施与行动

一、水污染防治工作

(一)保障区域水环境质量

(二)开展入河排口溯源整治

(三)实施运河流域水质攻坚

(四)持续深化河道综合治理

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一)全面实施“六大攻坚行动”

(二)最大力度实现“三大减排”

(三)深化车船尾气治理

三、噪声、固废、土壤和辐射污染防治工作

(一)环境噪声管理

(二)固体废物管理

(三)土壤环境管理

(四)辐射环境管理

专项工作

一、生态文明建设

(一)美丽临平建设

(二)绿色低碳发展

(三)生态环境保护

二、环保督察

三、“无废城市”建设

四、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

(一)主要污染物减排

(二)排污许可管理

五、环境法治

(一)环境法制建设

(二)建设项目审批管理

(三)环境监管

1.环境执法

2.环境信访

3.环境应急与事故处理

六、其他

(一)环境监测与环保服务

1.环境监测

2.环保服务

(二)生态环境宣传

1.环境宣教活动

2.“绿色细胞”创建

3.环保设施公众开放活动

4.举办企业管理培训



综述

2024年,市生态环境局临平分局紧抓新中国成立75周年的重要时间节点,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谋划实施“八战”“双十”28项重点工作,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临平”建设,着力推动环境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持续增强高质量发展动力。全区生态环境质量稳中有升,国控断面塘栖大桥、五杭运河大桥、省控断面大麻渡口水质均达到Ⅲ类,市控及以上6个监测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PM10平均浓度为55.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2%,空气优良率78.2%,PM2.5平均浓度为34.0微克/立方米。全区土壤、固废、声、辐射等环境质量总体稳定,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生态环境现状

一、水环境

(一)地表水环境质量

2024年,临平区运河流域五杭运河大桥、塘栖大桥、大麻渡口、武林头、中央商务区桥、博陆-桐乡,上塘河流域保障桥、星桥等8个区控以上断面水质功能区达标率为100%;Ⅲ类水比例为100%。


二、大气环境

(一)环境空气质量

2024年,临平城区环境空气有效监测天数358天,优良天数280天,优良率为78.2%,同比下降0.8个百分点,首要污染物依次为臭氧(O3)、细颗粒物(PM2.5)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为34.0μg/m³,同比上升5.6%;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平均浓度为55.4μg/m³,同比下降7.2%;O3-90per浓度176μg/m³,同比上升1.7%。

(二)酸雨

2024年,临平城区降水pH年均值为6.53,较上年上升0.2个pH单位;酸雨发生率为4.55%,较上年下降2.29个百分点。2024年临平城区为非酸雨区。

(三)降尘

2024年,临平区国家降尘点位降尘量为3.3吨/(平方千米×30天),同比下降10.8%。


三、声环境

2024年,临平区声环境功能区监测点位共4个,各声环境功能区昼间、夜间等效声级年均值均达到相应标准要求。区域声环境监测点位共11个,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3.0分贝。我区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等级为二级,评价等级为“较好”。道路交通声环境监测点位共25个,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6.1分贝,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为一级,评价为“好”。



措施与行动

一、水污染防治工作

(一)保障区域水环境质量

1.加强水环境监测能力

利用技术优势,对全区130条“河长制”河道、69个镇街交接断面加密监测频次,分析水质变化趋势,做好水质预警。    2.推进水环境治理项目

完成5个镇街“污水零直排”提质增效任务;完成市政管网建设4700米;完成3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省级民生实事项目;加快污水处理能力建设,全力推进临平第二净水厂项目,2024年完成形象进度60%。    3.提升水环境管理水平

推进“找寻查挖”,优化结果运用;推动市政污水管网标准化、专业化运维,完成除东湖街道外的所有市政污水管网移交区环境(水务)集团统一运维(东湖街道管网分三年计划分批次移交),重点解决原管网运维主体众多、水平不一造成的污水调度效率低下、管网修复不及时等问题。

(二)开展入河排口溯源整治

开展入河排口溯源整治,全面完成150个问题排口整改工作。同时,根据《关于加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自查自验的通知》要求,完成自查自验排口2145个。采用“三级排查”模式,通过无人机航测、无人船走航、人工徒步等模式相互补充、互为印证,确保拉网式排查,对我区水质实现“全面体检”,推动建立“查、测、溯、治、管”一体化机制。

(三)实施运河流域水质攻坚

通过重点断面管控和保障、支流水质提升、涉水问题排查整治等措施,开展运河流域水质提升攻坚行动。印发实施《临平区2024年河湖长制工作要点》“一河一策”实施方案(2024-2025),开展京杭运河干流全线走航排查和问题闭环整改,加密水质监测,并做好水质预警。

(四)持续深化河道综合治理

积极开展区内镇街间流域共治,提升区域联合协同治水力度。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2024年完成取土测土130个,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1600亩次;推广应用配方肥2000吨,完成植保社会化统防统治6万亩;利用人工湿地、生态沟渠等多种模式做好水产尾水治理,规模主体养殖尾水处理治理率达100%。


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一)全面实施“六大攻坚行动”

深化蓝天保卫战,重点打好扬尘污染防治、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管控、餐饮油烟管控、流动烧烤摊贩专项整治、烟花爆竹“双禁”管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等六大攻坚行动,2024年连续7个月完成或基本完成市级下达PM2.5浓度单月控制目标,其中3个月达到历史同期最好水平。

(二)最大力度实现“三大减排”

最大力度实现“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2024年度全面完成174个治气攻坚“三大减排”项目,淘汰国四及以下柴油货车361辆、国二及以下柴油叉车87台、其他非道路移动机械67台,全区累计建成38个露天焚烧高位瞭望设施。

(三)深化车船尾气治理

积极推进国四及以下柴油汽车淘汰和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2024年淘汰国四及以下柴油货车361辆,国二及以下柴油叉车87辆,其他非道路移动机械67辆,发放补助资金共计293.375 万元。积极落实杭州市重点领域车辆清洁化绿色积分减排补助工作,我区5家申请补助资金54.49302万元。持续落实杭州市机动车检测与维护(I/M)制度,目前我区已有8家机动车尾气排放故障维修企业。


三、噪声、固废、土壤和辐射污染防治工作

(一)环境噪声管理

开展噪声专项治理行动,印发实施《临平区2024年噪声污染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加强工业企业、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全面做好社会生活噪声治理,严格控制公共娱乐场所和商业经营活动噪声污染,做好2024年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管理和绿色护考工作,完成1个市级“民生实事”宁静小区创建。

(二)固体废物管理

针对医疗机构开展省固体废物监管平台培训;开展2024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督促固体废物产生企业完善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进一步推进汽修行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排查和执法检查,将检查和摸查情况通报区交通运输局,合力规范汽修单位危废管理;进一步推进工业固废“数智哨兵”监管应用场景,累计完成105家重点危废企业智能计量和监控设备安装工作。加强一般工业固废收运体系建设,全区7个一般工业固废收运点位已覆盖产废企业400多家,下发《关于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规范管理的通知》。完成上级交办固体废物露天堆放情况遥感筛查点位整改工作,共整改点位72个,试点运用卫星遥感监管区内固废露天堆放问题。

(三)土壤环境管理

制定实施《2024年临平区土壤、地下水、农业农村、新污染物和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开展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前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保障用地安全,全年完成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评审39份并出具环保意见。在2023年工作基础上,完成9家企业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工作。

(四)辐射环境管理

2024年,临平区有辐射工作单位197家(在用放射源183枚、射线装置412台);移动通信基站1168座(物理站)、广播电视信号发射塔1处、100千伏及以上变电站31座,金属熔炼单位6家,废旧金属回收分拣中心2家。动态更新辐射环境监管底数、实施放射源在线监控,完成辐射环境监督性监测,联合区公安分局、区卫健局对部分重点监管单位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加强非在用放射源安全管理,完成到期放射源回收11枚,收贮率100%。对197家辐射工作单位开展辐射安全与防护状况年度评估。



专项工作

一、生态文明建设

(一)美丽临平建设

稳步推动《新时代美丽临平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积极推进落实《临平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制定2024年区综合考核高质量绩效发展生态环境保护考核指标。全面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制度。按指标体系要求完成国家级和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自查。2024年我区创建省级城乡风貌样板区3个,省级未来乡村5个。

(二)绿色低碳发展

2024年,临平区入选浙江省第五批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区县,镜子山资源循环利用中心项目入选浙江省第四批减污降碳重点培育项目。“茧space产业园零碳示范园区项目”“临平区政府机构综合能源托管项目”“临平区绿色数智再生资源低碳应用场景”等3个项目入选杭州市十大低碳应用场景。“新奥-贝达”生态环境准入工业废气协同处置项目入选第五批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共同富裕最佳实践名单。

(三)生态环境保护

稳步实施《超山风景名胜区生态环境问题发现和整改机制办法(试行)》,强化责任落实。开展自然保护地遥感监测、“绿盾”专项行动和多部门联合巡查。推进超山风景名胜区生物多样性体验地建设,进入市级备选名单。完成全域生物多样性调查,记录到物种840种。


二、环保督察

顺利完成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工作,加快我区承办的89件信访件整改和销号。持续夯实“七张问题清单”重大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机制,2024年通过督察在线平台主动发现并上报问题24个,全部按期完成整改,1个案例被纳入市级典型案例。


三、“无废城市”建设

以“试点先行、系统推进、分类施策、广泛参与”为原则,明确在学校、社区、医院、商场等与市民息息相关的14类行业领域开展“无废细胞”建设工作,逐步形成从学校到家庭到社会的“无废”文化传播链。2024年新增“无废城市细胞”71个,超额完成市级40个的创建任务,创建数量居全市第一,截至目前,全区“无废城市细胞”增至232个。杭州宝晶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获评2023年度(省级)百优“无废城市细胞”,全区省级百优已增至3个。


四、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

(一)主要污染物减排

主要污染物减排方面,2024年完成挥发性有机物减排46.73吨。

(二)排污许可管理

2024年我区完成排污许可证发证143家(新领证10家,变更、延续等133家),注销排污许可证26家;排污许可登记317家。


五、环境法治

(一)环境法制建设

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年共召开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议会议75次,审议重大案件136个。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积极践行包容审慎执法。对26家主动配合调查,积极采取整改措施,消除不良影响的违法企业予以从轻处罚,涉及金额109余万元。批准6家经济困难企业予以分期缴纳罚款,涉及金额97余万元。对18家企业完成环境信用修复,消除企业在融资贷款、招投标等方面的资格受限。对首次违法行为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企业予以一次纠错机会,下发现场检查提醒单78份。


(二)建设项目审批管理

深化“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持续推进“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实现环评豁免、环评降级、网上备案、承诺备案等6项简化环评审批举措,主动提供环保审批政策帮助、协调重点项目落地,推进生态环境准入领域科学化精准化管理,创建新型政企亲清关系。2024年累计办理环保审批业务818项,其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告表许可类34项,“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报告表降级备案74项,零地技改备案2项,登记表项目网上备案308项;办理工业用地招拍挂环保意见22件;出具建设项目前期选址、初步设计、绩效评估、临时用地变更等环保意见256件,全年完成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103份、放射源备案19份,所有环保办理事项100%实现“最多跑一次”。


(三)环境监管

1.环境执法

持续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立足省市“雷霆行动”,积极开展自查和交叉执法检查,以非现场监管拓展执法办案应用场景,严厉打击超标排放、非法处置危险废物、弄虚作假、偷排偷放等环境违法行为。同时,实施环境执法正面清单扩面管理,对纳入正面清单的守法企业采取非现场执法方式,减少现场检查频次,形成正向激励效应。2024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499人次,检查企业3065家次。强化部门联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56家次。移送公安刑事案件1个。

2.环境信访

2024年临平区共办理环境信访全年共受理环境信访695件,同比下降3.2%。2024年1-12月,临平区生态环境领域信访总量461件,同比下降63.1%。

3.环境应急与事故处理

一是加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健全临平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机制,规范应急物资储备的管理,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聚焦重点行业企业、流域区域、重要时段,全面深入排查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督促落实闭环整改。强化对全区52家环境风险源企业以及涉重点环保设施、放射源、固危废企业的风险隐患排查,全年出动人数6667人次,检查企业3145家次,发现问题846个,已全部完成整改闭环。二是规范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和修编,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规范性进行审核,对应急预案更新、应急演练开展情况做好及时告知提醒,对企业应急队伍建设、应急物资储备开展帮扶指导,进一步提高企业的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防范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三是持续提升环境应急处置能力。定期盘点全区环境应急队伍、应急物资储备情况,全方位筑牢环境安全底线。坚持以练促战,以应急指挥系统、无人机、红外热成像、便携式FID等新装备新技术新领域为重点开展系统培训,不断提升环境应急队伍能力建设,今年以来共开展环境应急演练2次,处理突发环境事件2次。


六、其他

(一)环境监测与环保服务

1.环境监测

在全区形成18个空气自动站和14个水质自动站的环境监测“天罗地网”,为全区环境质量监测提供有效保障。水环境质量监测方面,对全区130条“河长制”河道、69个纳入考核的镇街交接断面每月一次水质监测,并对京杭运河、上塘河等重点区域河道加密监测,梳理分析水质变化趋势。大气环境质量监测方面,开展全区常态化大气走航监测,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科学化、精细化分析大气污染成因、污染来源、污染迁移规律等,精确锁定污染源头,为大气环境质量精准管控提供技术支撑。

2.环保服务

持续开展排污单位全要素排查,对排污单位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开展全面“环保体检”,建立体系化问题清单,指导企业完成问题隐患整改,减少复发性问题出现。2024年共服务企业158家,排查出问题隐患548项(其中已完成整改447项),减少企业潜在环保违法风险成本(按可处罚金额估)500万元。


(二)生态环境宣传

1.环境宣教活动

在临平造品牌馆举办2024年临平区世界环境日活动,现场发布了“两山同行,绿意盎然”工业游精品线路发布活动。成功打造3条“两山”工业游精品线路,面向“两代表一委员”、市民代表等开展生态工业游活动6期,参与人数达500余人。成功创设临平生态环境IP形象“临临 平平”并向社会公开发布,同步开发微信表情包及周边产品。

2.“绿色细胞”创建

全区累计创建“无废细胞”232个;宝晶生物获全省百优“无废城市细胞”。

3.环保设施公众开放活动

区内临平净水厂和生态环境监测站共开展公众开放活动70余次,接待参观群众1800余人次。

4.举办企业管理培训

会同杭州市临平区环保产业协会,举办2024年临平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企业合规管理培训,进一步提升企业环保意识,推动企业合规管理,助推全区绿色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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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杭州市临平区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信息索引号 001008001003034/2025-21431 文件编号
责任部门 市生态环境局临平分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科室 市生态环境局临平分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成文日期 2025-05-16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发布《2024年杭州市临平区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平分局

2025年5月


目录

综述

生态环境现状

一、水环境

(一)地表水环境质量

二、大气环境

(一)环境空气质量

(二)酸雨

(三)降尘

三、声环境

措施与行动

一、水污染防治工作

(一)保障区域水环境质量

(二)开展入河排口溯源整治

(三)实施运河流域水质攻坚

(四)持续深化河道综合治理

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一)全面实施“六大攻坚行动”

(二)最大力度实现“三大减排”

(三)深化车船尾气治理

三、噪声、固废、土壤和辐射污染防治工作

(一)环境噪声管理

(二)固体废物管理

(三)土壤环境管理

(四)辐射环境管理

专项工作

一、生态文明建设

(一)美丽临平建设

(二)绿色低碳发展

(三)生态环境保护

二、环保督察

三、“无废城市”建设

四、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

(一)主要污染物减排

(二)排污许可管理

五、环境法治

(一)环境法制建设

(二)建设项目审批管理

(三)环境监管

1.环境执法

2.环境信访

3.环境应急与事故处理

六、其他

(一)环境监测与环保服务

1.环境监测

2.环保服务

(二)生态环境宣传

1.环境宣教活动

2.“绿色细胞”创建

3.环保设施公众开放活动

4.举办企业管理培训



综述

2024年,市生态环境局临平分局紧抓新中国成立75周年的重要时间节点,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谋划实施“八战”“双十”28项重点工作,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临平”建设,着力推动环境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持续增强高质量发展动力。全区生态环境质量稳中有升,国控断面塘栖大桥、五杭运河大桥、省控断面大麻渡口水质均达到Ⅲ类,市控及以上6个监测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PM10平均浓度为55.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2%,空气优良率78.2%,PM2.5平均浓度为34.0微克/立方米。全区土壤、固废、声、辐射等环境质量总体稳定,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生态环境现状

一、水环境

(一)地表水环境质量

2024年,临平区运河流域五杭运河大桥、塘栖大桥、大麻渡口、武林头、中央商务区桥、博陆-桐乡,上塘河流域保障桥、星桥等8个区控以上断面水质功能区达标率为100%;Ⅲ类水比例为100%。


二、大气环境

(一)环境空气质量

2024年,临平城区环境空气有效监测天数358天,优良天数280天,优良率为78.2%,同比下降0.8个百分点,首要污染物依次为臭氧(O3)、细颗粒物(PM2.5)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为34.0μg/m³,同比上升5.6%;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平均浓度为55.4μg/m³,同比下降7.2%;O3-90per浓度176μg/m³,同比上升1.7%。

(二)酸雨

2024年,临平城区降水pH年均值为6.53,较上年上升0.2个pH单位;酸雨发生率为4.55%,较上年下降2.29个百分点。2024年临平城区为非酸雨区。

(三)降尘

2024年,临平区国家降尘点位降尘量为3.3吨/(平方千米×30天),同比下降10.8%。


三、声环境

2024年,临平区声环境功能区监测点位共4个,各声环境功能区昼间、夜间等效声级年均值均达到相应标准要求。区域声环境监测点位共11个,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3.0分贝。我区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等级为二级,评价等级为“较好”。道路交通声环境监测点位共25个,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6.1分贝,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为一级,评价为“好”。



措施与行动

一、水污染防治工作

(一)保障区域水环境质量

1.加强水环境监测能力

利用技术优势,对全区130条“河长制”河道、69个镇街交接断面加密监测频次,分析水质变化趋势,做好水质预警。    2.推进水环境治理项目

完成5个镇街“污水零直排”提质增效任务;完成市政管网建设4700米;完成3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省级民生实事项目;加快污水处理能力建设,全力推进临平第二净水厂项目,2024年完成形象进度60%。    3.提升水环境管理水平

推进“找寻查挖”,优化结果运用;推动市政污水管网标准化、专业化运维,完成除东湖街道外的所有市政污水管网移交区环境(水务)集团统一运维(东湖街道管网分三年计划分批次移交),重点解决原管网运维主体众多、水平不一造成的污水调度效率低下、管网修复不及时等问题。

(二)开展入河排口溯源整治

开展入河排口溯源整治,全面完成150个问题排口整改工作。同时,根据《关于加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自查自验的通知》要求,完成自查自验排口2145个。采用“三级排查”模式,通过无人机航测、无人船走航、人工徒步等模式相互补充、互为印证,确保拉网式排查,对我区水质实现“全面体检”,推动建立“查、测、溯、治、管”一体化机制。

(三)实施运河流域水质攻坚

通过重点断面管控和保障、支流水质提升、涉水问题排查整治等措施,开展运河流域水质提升攻坚行动。印发实施《临平区2024年河湖长制工作要点》“一河一策”实施方案(2024-2025),开展京杭运河干流全线走航排查和问题闭环整改,加密水质监测,并做好水质预警。

(四)持续深化河道综合治理

积极开展区内镇街间流域共治,提升区域联合协同治水力度。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2024年完成取土测土130个,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1600亩次;推广应用配方肥2000吨,完成植保社会化统防统治6万亩;利用人工湿地、生态沟渠等多种模式做好水产尾水治理,规模主体养殖尾水处理治理率达100%。


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一)全面实施“六大攻坚行动”

深化蓝天保卫战,重点打好扬尘污染防治、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管控、餐饮油烟管控、流动烧烤摊贩专项整治、烟花爆竹“双禁”管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等六大攻坚行动,2024年连续7个月完成或基本完成市级下达PM2.5浓度单月控制目标,其中3个月达到历史同期最好水平。

(二)最大力度实现“三大减排”

最大力度实现“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2024年度全面完成174个治气攻坚“三大减排”项目,淘汰国四及以下柴油货车361辆、国二及以下柴油叉车87台、其他非道路移动机械67台,全区累计建成38个露天焚烧高位瞭望设施。

(三)深化车船尾气治理

积极推进国四及以下柴油汽车淘汰和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2024年淘汰国四及以下柴油货车361辆,国二及以下柴油叉车87辆,其他非道路移动机械67辆,发放补助资金共计293.375 万元。积极落实杭州市重点领域车辆清洁化绿色积分减排补助工作,我区5家申请补助资金54.49302万元。持续落实杭州市机动车检测与维护(I/M)制度,目前我区已有8家机动车尾气排放故障维修企业。


三、噪声、固废、土壤和辐射污染防治工作

(一)环境噪声管理

开展噪声专项治理行动,印发实施《临平区2024年噪声污染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加强工业企业、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全面做好社会生活噪声治理,严格控制公共娱乐场所和商业经营活动噪声污染,做好2024年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管理和绿色护考工作,完成1个市级“民生实事”宁静小区创建。

(二)固体废物管理

针对医疗机构开展省固体废物监管平台培训;开展2024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督促固体废物产生企业完善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进一步推进汽修行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排查和执法检查,将检查和摸查情况通报区交通运输局,合力规范汽修单位危废管理;进一步推进工业固废“数智哨兵”监管应用场景,累计完成105家重点危废企业智能计量和监控设备安装工作。加强一般工业固废收运体系建设,全区7个一般工业固废收运点位已覆盖产废企业400多家,下发《关于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规范管理的通知》。完成上级交办固体废物露天堆放情况遥感筛查点位整改工作,共整改点位72个,试点运用卫星遥感监管区内固废露天堆放问题。

(三)土壤环境管理

制定实施《2024年临平区土壤、地下水、农业农村、新污染物和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开展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前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保障用地安全,全年完成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评审39份并出具环保意见。在2023年工作基础上,完成9家企业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工作。

(四)辐射环境管理

2024年,临平区有辐射工作单位197家(在用放射源183枚、射线装置412台);移动通信基站1168座(物理站)、广播电视信号发射塔1处、100千伏及以上变电站31座,金属熔炼单位6家,废旧金属回收分拣中心2家。动态更新辐射环境监管底数、实施放射源在线监控,完成辐射环境监督性监测,联合区公安分局、区卫健局对部分重点监管单位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加强非在用放射源安全管理,完成到期放射源回收11枚,收贮率100%。对197家辐射工作单位开展辐射安全与防护状况年度评估。



专项工作

一、生态文明建设

(一)美丽临平建设

稳步推动《新时代美丽临平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积极推进落实《临平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制定2024年区综合考核高质量绩效发展生态环境保护考核指标。全面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制度。按指标体系要求完成国家级和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自查。2024年我区创建省级城乡风貌样板区3个,省级未来乡村5个。

(二)绿色低碳发展

2024年,临平区入选浙江省第五批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区县,镜子山资源循环利用中心项目入选浙江省第四批减污降碳重点培育项目。“茧space产业园零碳示范园区项目”“临平区政府机构综合能源托管项目”“临平区绿色数智再生资源低碳应用场景”等3个项目入选杭州市十大低碳应用场景。“新奥-贝达”生态环境准入工业废气协同处置项目入选第五批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共同富裕最佳实践名单。

(三)生态环境保护

稳步实施《超山风景名胜区生态环境问题发现和整改机制办法(试行)》,强化责任落实。开展自然保护地遥感监测、“绿盾”专项行动和多部门联合巡查。推进超山风景名胜区生物多样性体验地建设,进入市级备选名单。完成全域生物多样性调查,记录到物种840种。


二、环保督察

顺利完成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工作,加快我区承办的89件信访件整改和销号。持续夯实“七张问题清单”重大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机制,2024年通过督察在线平台主动发现并上报问题24个,全部按期完成整改,1个案例被纳入市级典型案例。


三、“无废城市”建设

以“试点先行、系统推进、分类施策、广泛参与”为原则,明确在学校、社区、医院、商场等与市民息息相关的14类行业领域开展“无废细胞”建设工作,逐步形成从学校到家庭到社会的“无废”文化传播链。2024年新增“无废城市细胞”71个,超额完成市级40个的创建任务,创建数量居全市第一,截至目前,全区“无废城市细胞”增至232个。杭州宝晶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获评2023年度(省级)百优“无废城市细胞”,全区省级百优已增至3个。


四、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

(一)主要污染物减排

主要污染物减排方面,2024年完成挥发性有机物减排46.73吨。

(二)排污许可管理

2024年我区完成排污许可证发证143家(新领证10家,变更、延续等133家),注销排污许可证26家;排污许可登记317家。


五、环境法治

(一)环境法制建设

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年共召开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议会议75次,审议重大案件136个。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积极践行包容审慎执法。对26家主动配合调查,积极采取整改措施,消除不良影响的违法企业予以从轻处罚,涉及金额109余万元。批准6家经济困难企业予以分期缴纳罚款,涉及金额97余万元。对18家企业完成环境信用修复,消除企业在融资贷款、招投标等方面的资格受限。对首次违法行为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企业予以一次纠错机会,下发现场检查提醒单78份。


(二)建设项目审批管理

深化“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持续推进“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实现环评豁免、环评降级、网上备案、承诺备案等6项简化环评审批举措,主动提供环保审批政策帮助、协调重点项目落地,推进生态环境准入领域科学化精准化管理,创建新型政企亲清关系。2024年累计办理环保审批业务818项,其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告表许可类34项,“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报告表降级备案74项,零地技改备案2项,登记表项目网上备案308项;办理工业用地招拍挂环保意见22件;出具建设项目前期选址、初步设计、绩效评估、临时用地变更等环保意见256件,全年完成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103份、放射源备案19份,所有环保办理事项100%实现“最多跑一次”。


(三)环境监管

1.环境执法

持续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立足省市“雷霆行动”,积极开展自查和交叉执法检查,以非现场监管拓展执法办案应用场景,严厉打击超标排放、非法处置危险废物、弄虚作假、偷排偷放等环境违法行为。同时,实施环境执法正面清单扩面管理,对纳入正面清单的守法企业采取非现场执法方式,减少现场检查频次,形成正向激励效应。2024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499人次,检查企业3065家次。强化部门联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56家次。移送公安刑事案件1个。

2.环境信访

2024年临平区共办理环境信访全年共受理环境信访695件,同比下降3.2%。2024年1-12月,临平区生态环境领域信访总量461件,同比下降63.1%。

3.环境应急与事故处理

一是加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健全临平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机制,规范应急物资储备的管理,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聚焦重点行业企业、流域区域、重要时段,全面深入排查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督促落实闭环整改。强化对全区52家环境风险源企业以及涉重点环保设施、放射源、固危废企业的风险隐患排查,全年出动人数6667人次,检查企业3145家次,发现问题846个,已全部完成整改闭环。二是规范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和修编,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规范性进行审核,对应急预案更新、应急演练开展情况做好及时告知提醒,对企业应急队伍建设、应急物资储备开展帮扶指导,进一步提高企业的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防范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三是持续提升环境应急处置能力。定期盘点全区环境应急队伍、应急物资储备情况,全方位筑牢环境安全底线。坚持以练促战,以应急指挥系统、无人机、红外热成像、便携式FID等新装备新技术新领域为重点开展系统培训,不断提升环境应急队伍能力建设,今年以来共开展环境应急演练2次,处理突发环境事件2次。


六、其他

(一)环境监测与环保服务

1.环境监测

在全区形成18个空气自动站和14个水质自动站的环境监测“天罗地网”,为全区环境质量监测提供有效保障。水环境质量监测方面,对全区130条“河长制”河道、69个纳入考核的镇街交接断面每月一次水质监测,并对京杭运河、上塘河等重点区域河道加密监测,梳理分析水质变化趋势。大气环境质量监测方面,开展全区常态化大气走航监测,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科学化、精细化分析大气污染成因、污染来源、污染迁移规律等,精确锁定污染源头,为大气环境质量精准管控提供技术支撑。

2.环保服务

持续开展排污单位全要素排查,对排污单位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开展全面“环保体检”,建立体系化问题清单,指导企业完成问题隐患整改,减少复发性问题出现。2024年共服务企业158家,排查出问题隐患548项(其中已完成整改447项),减少企业潜在环保违法风险成本(按可处罚金额估)500万元。


(二)生态环境宣传

1.环境宣教活动

在临平造品牌馆举办2024年临平区世界环境日活动,现场发布了“两山同行,绿意盎然”工业游精品线路发布活动。成功打造3条“两山”工业游精品线路,面向“两代表一委员”、市民代表等开展生态工业游活动6期,参与人数达500余人。成功创设临平生态环境IP形象“临临 平平”并向社会公开发布,同步开发微信表情包及周边产品。

2.“绿色细胞”创建

全区累计创建“无废细胞”232个;宝晶生物获全省百优“无废城市细胞”。

3.环保设施公众开放活动

区内临平净水厂和生态环境监测站共开展公众开放活动70余次,接待参观群众1800余人次。

4.举办企业管理培训

会同杭州市临平区环保产业协会,举办2024年临平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企业合规管理培训,进一步提升企业环保意识,推动企业合规管理,助推全区绿色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