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01008001003018/2025-22669 | 文件编号 | |
责任部门 | 区人力社保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区人力社保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成文日期 | 2025-08-15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关于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事先告知的公告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5-08-15 16:49 浏览次数:
杭州硕阳建设有限公司:
我局依法受理投诉人郑宇投诉杭州硕阳建设有限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一案,根据查明的事实,本局依法作出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后,你单位仍未履行支付义务,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拟将你单位及相关负责人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依照《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和第七条规定:1.你单位以及上述人员有异议的,可自收到本书面告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我局提出异议; 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异议。2.我局作出列入决定前,你单位已经改正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且作出不再拖欠农民工工资书面信用承诺的,可以不予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详见附件1)
联系地址: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南大街171号三楼
联系电话:0571-89280830
特此公告。
杭州市临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13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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