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1008001003034/2021-02214 文件编号
责任部门 市生态环境局临平分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科室 市生态环境局临平分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成文日期 2021-11-01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信访信息公开表(临平区第1-14批)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临平分局   发布时间: 2021-11-01 15:19 浏览次数:

序号举报地市举报区县受理编号举报内容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批次
1杭州市临平区D202109010032崇贤街道独山新苑边上地面道路和高架噪声污染、光污染和扬尘。噪声、扬尘、其它1.运溪高架路,通行时产生的噪声不可避免会影响到小区居民;104国道杭绍公路良崇段正在改建,该段道路的进出于崇贤港区的大型运输车辆较多、流量较大,速度较慢,会对小区居民造成一定影响。
2.104国道杭绍公路良崇段改建工程临平段沿线为照明的灯带,行驶车辆不会直射住户,对小区居民基本无影响。运溪高架夜间路灯照明的部分光源会透过隔声屏障照进小区,会对小区居民造成成一定影响。
3.运溪高架路已于2021年8月1日通车运营,管养工作已交由管养单位正常开展,扬尘问题可控;104国道杭绍公路良崇段改建工程临平段施工过程中虽然采取了一定的降尘措施,但是由于进出崇贤港的大型运输车辆通行密集、流量大,导致该路段扬尘问题较其他路段突出。
属实1.区交通运输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第一时间就信访所反映问题进行现场检查并对出入崇贤港区途经该路段进行出土消纳的4家运输单位和104国道杭绍公路良崇段改建工程的2家施工单位进行约谈。加强对运溪路高架隔声屏障及道路沥青的养护,对通行车辆加强监管,控制车速。加快104国道杭绍公路良崇段改建工程独山新苑段改道换幅工作,将交通转换至原疏港大道北半幅,将车辆通行范围与独山新苑之间距离拉开至22米,并在路幅边缘设置施工围挡。104国道杭绍公路良崇段改建工程施工单位共安排3台洒水车不间断进行全线路面洒水降尘;配置路面保洁专班,包括扫地机1台、护栏清洗机2台、人员12名,全天候开展道路清扫工作。对该区域所设路灯采用全夜灯方式控制,利用路灯控箱内设置智能照明控制装置,实现在后半夜(12点到凌晨4点)利用无极调光模式自动降低光源功率。
2.加强与属地崇贤街道工作对接,共同优化道路建设期内主要文明施工措施及交改计划。
3.104国道杭绍公路良崇段改建工程临平段计划于2022年年底建成通车,在施工期间将加强管控,落实责任,加强降尘、保洁、交通秩序管理等文明施工工作,减少扬尘和噪音的产生。
第1批
2杭州市 临平区D202109020032杭州彼特环保包装有限公司管道排放的气体刺鼻难闻、令人头晕。大气1.现场检查发现杭州彼特环保包装有限公司由于其经营不善已退租,目前无生产加工行为。但公司原租赁厂房墙上仍悬挂有“杭州彼特环保包装有限公司”厂牌,未及时摘除。
2.现该厂房承租企业为杭州莫阳印刷有限公司和杭州彩丰包装有限公司。2021年9月4日,对以上2家企业的废气进行检测,检测日废气排放口污染物及臭气浓度符合相应标准要求。
3.杭州莫阳印刷有限公司车间窗户有破损,存在车间废气外溢现象。
部分属实1.已督促杭州莫阳印刷有限公司立即对破损窗户进行封闭修复,现已修复;督促杭州彼特环保包装有限公司将厂牌摘除,现已摘除。
2.崇贤街道办事处会同市生态环境局临平分局对园区内其他涉气企业进行废气采样抽测3家。检测结果均符合相应标准。
第2批
3杭州市临平区X202109060035崇贤街道独山新苑北苑边的运溪高架噪音、粉尘、光污染。噪声、扬尘、其它1.经查,运溪高架路,通行时产生的噪声不可避免会影响到小区居民;104国道杭绍公路良崇段正在改建,该段道路的进出于崇贤港区的大型运输车辆较多、流量较大,速度较慢,会对小区居民造成一定影响。
2.104国道杭绍公路良崇段改建工程临平段沿线为照明的灯带,行驶车辆不会直射住户,对小区居民基本无影响。运溪高架夜间路灯照明的部分光源会透过隔声屏障照进小区,会对小区居民造成成一定影响。
3.运溪高架路已于2021年8月1日通车运营,管养工作已交由管养单位正常开展,扬尘问题可控;104国道杭绍公路良崇段改建工程临平段施工过程中虽然采取了一定的降尘措施,但是由于进出崇贤港的大型运输车辆通行密集、流量大,导致该路段扬尘问题较其他路段突出。
属实1.对出入该路段进行出土消纳的多家运输单位、2家施工单位进行约谈。加强对运溪路高架隔声屏障及道路沥青的养护,对通行车辆加强监管,控制车速。加快改建工程独山新苑段改道换幅工作,将交通转换至原疏港大道北半幅,将车辆通行范围与独山新苑之间距离拉开至22米,并在路幅边缘设置施工围挡。施工单位安排洒水车不间断进行全线路面洒水降尘;配置路面保洁专班,全天候开展道路清扫工作。对该区域所设路灯采用全夜灯方式控制,利用路灯控箱内设置智能照明控制装置,实现在后半夜(12点到凌晨4点)利用无极调光模式自动降低光源功率。
2.加强与属地崇贤街道工作对接,共同优化道路建设期内主要文明施工措施及交改计划。
3.104国道杭绍公路良崇段改建工程临平段计划于2022年年底建成通车,在施工期间将加强管控,落实责任,加强降尘、保洁、交通秩序管理等文明施工工作,减少扬尘和噪音的产生。
第4批
4杭州市临平区D202109070015运河街道家丰万悦城夜里有异味,南区南门边有窨井盖冒出臭水。大气、水1.关于“夜里有异味”问题。9月8日晚上,对嘉丰万悦城周边涉气企业及嘉丰万悦城小区夜间巡查,华贝纳公司染色车间正在生产,定型车间未生产,厂区内无明显生产异味,嘉丰万悦城小区内巡查时未闻及明显气味。9月9日凌晨,市生态环境局临平分局再次对华贝纳公司进行检查。检查时企业定型生产线正在生产,废气治理设施正在运行,厂区内有一定异味。当日风向为东南风,嘉丰万悦城小区处于华贝纳公司的下风向,在嘉丰万悦城小区有时会闻到一定的异味。
2.关于“窨井冒水”问题。运河街道污水出口集中在兴元路南横港泵站,该泵站日污水输送能已接近负荷,造成污水系统长期高水位运行。嘉丰万悦城南区南门旺盛路地势较低,东湖北路污水总管网基本达到临界水位,旺盛路污水管网无法顺畅排入东湖北路总管网,造成该处最低处出现满溢情况。同时,该窨井又处于小区南出入口位置,对人员进出带来不便。
属实1.加强废气排放监管。已约谈了华贝纳公司主要负责人,要求企业严格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确保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并对废气处理设施进行提标改造。将在9月20日前对企业进行一次满负荷生产工况下的废气监督性监测,根据结果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同时,华贝纳公司已制定了环境管理和废气污染防治整改方案,将在2021年12月15日前落实整改。临平区将对嘉丰万悦城小区周边涉气企业日常巡查及监督检查,并采取夜间突击检查和休息日错时检查等方式,加大对华贝纳公司督查频次,如查实有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积极沟通,邀请业主代表参与执法监督和突击检查,保障群众的知情权与参与权。
2.实施南横港泵站扩容建设工程并对窨井进行移位。目前南横港泵站扩容工程正在施工中,该项目由开发区供排水有限公司实施,预计2021年年底前能够建成使用,建成后能有效缓解运河污水输送受限这一情况。同时,对该满溢的窨井进行移位,计划在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该窨井的移位改造,避免对小区内人员进出造成不便。 
第5批
5杭州市临平区X202109080031星桥街道汤家社区天都爱丽山庄二期乱砍乱发、破坏生态环境、盗挖矿山。其它1.关于“乱砍滥伐”问题部分属实。浙江暄竺实业有限公司已申请取得余杭区林水局批准的林木采伐许可证,可对爱丽山庄二期地块项目红线内林木实施采伐。但检查发现在采伐证范围外的非林地区域,林木存在滥伐情况。
2.关于“盗挖矿山”问题不属实。经调取近期该项目工程车辆唯一进出道路的公安系统监控,未发现矿石资源外运情况。根据《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意见(试行)的通知 》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山凿石、采挖砂、石、土等矿产资源使用法律问题的复函》文件精神,建设单位因工程施工而动用砂、石、土,但不将其投入流通领域以获取矿产品营利为目的,不办理采矿许可证,不缴纳资源补偿费。
部分属实1.两级联动,推进整治。星桥街道与区农业农村局(林水局)进一步加强两级联动。目前区农业行政执法队已立案调查,星桥街道配合调查取证,并根据区农业农村局(林水局)行政执法情况,开展下一步工作。
2.提醒约谈,提升意识。星桥街道联合临平新城管委会对项目建设单位进行提醒约谈,明确要求涉及审批事项坚决按规定进行审批,不踩、不越相关法律法规红线。
3.加强巡查,落实监管。星桥街道会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平分局、市生态环境局临平分局和区农业农村局(林水局)等职能部门,加强日常巡查,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第一时间上报和配合整治。
第6批
6杭州市临平区D202109090019东吴街道石坝村村委地铁修理站西侧有加工作坊扬尘扰民。扬尘经核查,该加工作坊所在石坝社区所有农户已搬离,房屋已经全部拆除,附近已无人居住。9月10日,东湖街道组织环保、工商、城管等部门现场检查时未发现该作坊在生产。根据现场情况,该作坊生产时会产生扬尘。现场存在输送带未配备除尘设施,原料成品堆场未完全覆盖到位的问题。属实1.2021年6月,市生态环境局临平分局对该场地实际经营人朱某某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行为进行立案查处,于9月8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罚款25万元。
2.东湖街道已要求经营人不得恢复生产并限期整改。督促经营人按期完成该加工点设备(碎石机和传送带)拆除和场地内堆放物料清理。
3.临平区加强日常监管,确保该加工点按照承诺拆除设备,清理场地。待该场地清理完毕后,将委托单位进行临时覆绿,纳入临时绿地长效管理。
第7批
7杭州市临平区X202109100029星桥街道星都路与郁桥路口西南方向毁林毁绿;汀洲小学四周道路违规停满大型卡车,学校门口及学校周边围墙、道路两侧毁绿种菜;天都城游泳馆后2个山坡被大面积毁林种菜。其它1.关于“星都路与郁桥路口西南方向毁林毁绿”问题不属实。该处地块性质为园地(约2亩),现场存在农户种植蔬菜的情况。园地可进行蔬菜种植。未发现毁林毁绿现象。
2.关于“汀洲小学四周道路违规停满大型卡车”问题属实。因该区域除学校外无住宅和相关配套设施,晚上交通流量少,郁桥路段存在大型车辆违停现象。
3.关于“学校门口及学校周边围墙、道路两侧毁绿种菜”问题部分属实。学校南侧人行道和围墙之间以及郁桥路人行道南侧约1米宽区域内,原先无绿化覆盖,故不存在毁绿行为;但上述区域内有居民群众自行种植毛豆、芋艿等蔬菜行为。
4.关于“天都城游泳馆后2个山坡被大面积毁林种菜”问题部分属实。该地块属性为非林地,故不存在毁林行为;地块原用途以种植茶园为主,目前群众自行在此地块上种植蔬菜。
部分属实1.由交警部门对学校周边加强巡查监管,增加交通管理措施,确保学校四周道路正常安全通行。
2.由星桥街道对学校周边的人行道与围墙之间以及郁桥路南侧一米区域内进行清表绿化,同时加强宣传劝导工作,避免出现反弹回潮现象。计划在10月底完成清表,11月底完成绿化种植。
3.根据天都城游泳馆后山坡地块的管理责任归属,由星桥街道督促天都城公司加强对该区域的管理,杜绝无序种植问题,防止水土流失,避免出现破坏林木现象。
第8批
8杭州市临平区D202109100059崇贤街道大安村杭州雯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时排放废气。大气1.经查,杭州雯娜食品有限公司有合法环保审批、验收手续,食品加工(主要为肉制品、烤鸭)过程中产生的油烟废气通过废气处理设施(活性炭)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该公司2020年数次自行检测结果均达标。市生态环境局临平分局分别于2020年8月、2020年9月、2021年3月对该公司排气筒废气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达标。但该公司烤鸭制作过程中有产生油烟异味,虽经处理达标排放,仍有一定异味。
2.市生态环境局临平分局牵头于9月14日完成对杭州雯娜食品有限公司废气检测,待废气监测结果出具后,如若出现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
属实1.崇贤街道办事处会同市生态环境局临平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对园区内其他生产型企业开展检查,并于2021年9月15日对杭州顺丰祥有限公司(房东企业)、杭州雯娜食品有限公司(承租企业)及园区内其他生产型承租企业开展约谈提醒,责令房东企业加强租赁企业环保管理,责令生产企业要积极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环境保护意识,落实废气等污染防治措施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由崇贤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临平分局共同加强杭州顺丰祥有限公司园区及入驻企业监管,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同时做好企业服务与指导工作。
第8批
9杭州市临平区D202109130011乔司街道涌泉路吴家六组有拆迁工地内私建厂房回收垃圾,噪声扰民。垃圾、噪声1.关于“拆迁工地内私建厂房回收垃圾”问题。经核查,该处系浙江欣德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余杭区装修垃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设立的装修垃圾(建筑垃圾)临时集置、分拣点;该场地内只有用于设备防雨防尘及隔绝噪音的封闭外罩,未发现私建厂房。现场堆放有少量用于后续设备调试的建筑垃圾,未做到全部覆盖。
2.关于“噪声扰民”问题。由于场地至今未启用,且设备进行全封闭管理,场地内未发现有明显的噪声问题,其噪声来源可能是周边停车场车辆进出时产生。根据卫星地图及测距结果,最近的生活居住区有2处:一处为吴家老年过渡房,直线距离250米(中间间隔东湖高架);另一处为乔司派出所宿舍,直线距离450米,上述两处生活区也未反映噪声扰民问题。其余南北两侧农户均已拆迁,无人员居住。
部分属实1.要求浙江欣德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加快相关手续报批,在手续未完善情况下,不得启用及处置生产。
2.由属地乔司街道及城管中队,对该场地内环境卫生问题督促企业整改,并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对目前堆放在场地内的物料进行清理和覆盖。
3.对设备的密封外罩进行提升,待审批手续完善正式投入使用后,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措施。

第9批
10杭州市临平区X202109130046老板电器排放油漆废气,影响金都夏宫居民生活。大气1.现场检查时,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兴中路厂区)正在生产,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均正常开启,现场未闻到油漆等相关异味。经核查,企业目前在生产的项目均已通过环保审批及验收,现场生产情况与环评审批情况相符。该厂区生产项目的工艺流程及原辅用料中,均不涉及油漆使用,并根据原辅用料台账显示,该公司未购置油漆。
2.前期对该厂区的多次废气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达标;2021年9月15日上午,再次对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兴中路厂区废气进行了现场监测,显示监测指标均达标。
3.经走访调查,虽然企业已经做到合规生产,达标排放,但因距离金都夏宫较近(直线距离150米)。在遇扩散条件较差及刮北风时,企业生产废气异味偶尔会飘至小区。
属实1.已约谈老板电器集团主要负责人,要求企业切实履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加强废气设施设备维护保养,确保废气处理设施良好工况运行。特别是要结合秋冬季等重污染天气加大活性炭的更换频次。临平区将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同时会同专家加强现场技术服务,指导企业做好废气收集处理效率的监测和评估。
2.临平区将进一步加强日常巡查及监督检查,并采取夜间突击检查和休息日错时检查等方式,加大对企业的督查力度和监督监测频次。  
第9批
11杭州市临平区X202109130062大安村顺丰祥食品厂及其隔壁的金马布衣厂,长期排放废气。废气1.关于信访件反映的大安村顺丰祥食品厂长期排放废气问题。经核查,该举报内容属实。杭州顺丰祥食品有限公司园区主要涉及企业有7家,食品加工类4家,铝合金门窗及硬质合金加工2家,仓储1家,涉及企业均通过环保审批及验收,主要废气来源为杭州雯娜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异味。
2.关于信访件反映的金马布衣厂长期排放废气问题。经核查,该举报内容属实。金马布衣厂现为杭州信筱贸易有限公司,该园区主要涉及企业6家,其中纺织制造1家,印刷1家,铝合金门窗及其他类焊接组装3家,轮胎仓库1家,涉及企业均通过环保审批及验收,主要废气来源为杭州崇达汽车配件有限公司轮胎储存过程中产生橡胶制品气味。
属实1.已于9月14日对杭州雯娜食品有限公司废气检测,9月16日对杭州信筱贸易有限公司园区内涉气企业杭州欧特包装有限公司废气检测,待废气监测结果出具后,如若出现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
2.9月15日,对杭州顺丰祥有限公司、杭州信筱贸易有限公司及园区内其他生产型承租企业开展约谈提醒,责令房东企业加强租赁企业环保管理,责令生产企业要积极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环境保护意识,落实废气等污染防治措施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3.加强对两个园区的入驻企业监管,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同时做好企业服务与指导工作。
第9批
12杭州市临平区X202109140025余杭经济开发区厂居混杂,工业、住宅规划混乱,当地居民深受废气、噪声污染,苦不堪言。其它、大气、噪声1.关于“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厂居混杂,工业、住宅规划混乱,厂居混杂”问题。经核查,园区成立于90年代早期,按照园区最初发展规划,主要基于320国道和东湖北路两侧区域发展,后经历多次规划拓展和延伸建设,园区规划建设规模已扩展至南接临平城区,西至09省道,东至海宁边界,北到大运河边的产城综合区域。由于开发时序原因,园区“厂居混杂”区域主要集中在东湖北路沿线和320两侧区域。
2.关于“当地居民深受废气、噪声污染,苦不堪言”问题。经核查,近3年,虽然园区环境质量逐年好转、环境信访稳步下降,但群众对居住环境的期望和要求也逐年提升,对废气、噪声污染的投诉仍居高位,其中工业废气信访投诉占比76%,噪音投诉占比13%。
属实1.严格执行总规和控规,实现“三线一单”管控。进一步加强空间布局约束,加强规划执行的刚性要求,加强规划实施监督。同时严格按照“三线一单”,强化园区环境负面清单管理。
2.加强厂居混杂区域环境治理。一是持续深入开展“厂居混杂”区域环境综合整治,通过厂房改造,倒逼低端产业的腾退,加大“散、乱、污”整治力度,不断改善大气等环境质量,不断提高公众环境满意度。二是加强环保和城管执法监管,从重从快打击超标违法行为。三是督促和引导重点涉气企业逐步提高污染物排放标准,从源头削减污染源。
3.加快“厂居混杂”区域转型升级。按照《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十四五”产业发展规划》等一系列产业发展规划,围绕高质量可持续快发展的目标推动产业持续升级。一是全面推动园区改造提升计划和中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全覆盖计划;二是对开发区范围内的低效园区和低小散企业进行排摸和清退,鼓励配套企业进行数字化转型;三是抓传统产业进行绿色化转型,通过实施一批循环化改造重点项目,企业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项目,绿色工厂申报、重点用能企业节能减排降耗工作等,要求企业做好清洁生产提升园区环境品质。
第10批
13杭州市临平区D202109150054运河街道杨家墩小区边的瓦泗河有异味。大气、水经查,“运河街道杨家墩小区边瓦泗河”实际为东湖街道滩里社区三花港。9月17日,临平区联合巡查发现在三花港与东湖北路交叉口西侧河道旁市政管网污水倒虹井存在少量污水外溢的情况,现场存在一定的异味。三花港其余河段未发现异常,无异味。经核实,该市政管网属于区环境(水务)控股集团开发区供排水有限公司管辖,由于近期雨水较多,东湖北路市政污水管网水位超过倒虹井标高,导致污水外溢。属实1.污水倒虹井整体加高。区环境(水务)控股集团开发区供排水有限公司已对污水倒虹井采取临时加高措施,防止污水继续外溢,并对周边进行清理。待东湖北路污水水位降低后,将该处污水倒虹井整体永久抬高,以解决该处污水外溢并避免异味产生。
2.加强问题点位及周边河道的全面巡查。东湖街道和区环境(水务)控股集团开发区供排水有限公司落实巡查人员定期对该点位及周边加强巡查和管养,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置。
第11批
14杭州市临平区X202109130027要求关停搬迁位于星桥街道佛日路100号的杭州立佳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其它1.2021年9月15日现场检查时,杭州立佳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正常运营,焚烧车间、危废仓库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均正常运行,焚烧废气在线监控数据达标。1、2、4号料坑密闭未作业,3号料坑在入坑作业,清洗废桶区密闭未作业,厂区料场周边略有异味。
2.2021年,该公司按照自行检测方案要求委托资质单位对大气、废水、焚烧烟气等开展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各项检测指标均达标。2021年以来,根据区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的监督性监测结果,该公司的废水、废气及厂界无组织空气中的各类污染物指标均达标。
/1.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要求该公司严格按照危废经营处置单位管理的各项要求开展全面自查,做好废气的有效收集处理,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运维管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加强污染监测与执法。市生态环境局临平分局严格按照《杭州立佳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环境监管方案》落实监管工作,加强企业在线监控巡检管理,开展监督性监测,不定期开展执法检查。
第12批
15杭州市临平区X202109160034星桥街道远展街39号星润大厦一楼商铺的“杭林小厨”,刺鼻的油烟味和油烟机的轰鸣声严重影响周百年居民生活。油烟、噪声1.该商铺已安装油烟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且定期进行清洗维护。油烟排放口设在南侧与二楼交界处门头内,上方为玻璃雨棚,油烟排放口未通往屋顶。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星桥中队于2021年9月23日对该处油烟排放情况委托第三方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平均排放浓度超标。
2.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星桥中队于2021年9月23日在其风机开启时进行测试,经测量噪音测试值未超过排放标准,但风机开启后对周围环境有一定影响。
属实1.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现场情况和检测报告,于9月23日开具《责令立即(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经营户立即着手对油烟排放超标情况进行整改,一周内整改完毕。
2.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星桥中队将会对整改情况进行再次检测,并做好后续的督查检查工作。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巡查,督促该经营户在噪音、油烟、油污排放等方面规范运营。
第12批
16杭州市临平区D202109150005临平区佛日路100号杭州立佳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固体废物焚烧有异味影响当地居民。大气1.2021年9月15日、9月17日现场检查时,杭州立佳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正常运营,焚烧车间、危废仓库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均正常运行,焚烧废气在线监控数据达标。1、2、4号料坑密闭未作业,3号料坑在入坑作业,清洗废桶区密闭未作业,厂区料场周边略有异味。
2.2021年以来生态环境临平分局开展监督性监测2次,企业委托检测单位专项监测焚烧炉1次,排放口废气中臭气浓度等各类污染物指标均达标,厂界无组织空气中的氟化物、氯气、臭气浓度等各类污染物指标均达标。
部分属实1.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要求该公司严格按照危废经营处置单位管理的各项要求开展全面自查,做好废气的有效收集处理,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运维管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加强污染监测与执法。市生态环境局临平分局严格按照《杭州立佳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环境监管方案》落实监管工作,加强企业在线监控巡检管理,开展监督性监测,不定期开展执法检查。
3.完善公众参与机制。2021年9月9日临平区人大组织部分区人大代表到立佳公司视察,9月15日星桥街道人大工委组织街道全体区人大代表到立佳公司视察,今后将进一步加大公众参与力度,不定期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周边小区居民代表等社会群体共同参与企业的监督检查。
第13批
17杭州市临平区D202109150052塘栖镇丁山河村六庄80号前丁山河建造码头侵占河道。其它1.关于“建造码头”问题不属实。信访反映的“码头”实际为水乡风韵线环境提升工程(二期)建设项目所包含的水系及岸线整治提升及其他附属工程中的建设内容,项目经区发改审批后实施。该亲水平台开工建设时间为2021年5月29日,目前平台底座建设已完成,平台地上附属建筑正在建设中。
2.关于“侵占河道”问题属实。经区农业农村局现场核实,信访件反映的码头实际为水乡风韵线环境提升工程中附属工程的一部分,是可供群众游憩的亲水平台。该亲水平台占用的水域不是河道而是丁山湖(内陆湖泊)。
部分属实1.临平区农业农村局(林业水利局)责令塘栖镇立即停止水乡风韵线环境提升工程(二期)涉及两个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水域的亲水平台建设,并限期改正。考虑到该亲水平台已包含在水乡风韵线环境提升工程(二期)建设项目工程建设内容中,同时亲水平台实际占用面积仅为1.3平米(两个亲水平台总共为2.6平米),占用水域面积较小,对丁山湖调蓄洪水功能影响微乎其微。故改正方式为由建设单位塘栖镇在一个月之内补办项目占用水域手续,在水乡风韵线环境提升工程(二期)建设项目中,采取功能补救措施或者等效替代水域工程来实现水域占补平衡。
2.临平区塘栖镇水乡风韵线环境提升工程(二期)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塘栖镇将根据区发改审批要求举一反三,对项目后续推进中的各个环节严格落实各个主管部门的合法要求,依法合规地推进项目完工。
第13批
18杭州市临平区D202109180021乔司第二幼儿园艺尚园区向北200米处东侧有非法加工塑料,异味大。大气1.关于“非法加工塑料”问题不属实。经查,该处为废弃资源综合利用的场所,经营主体为杭州博祥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主要对乔司街道方桥村内产生的废塑料瓶进行回收分拣、压扁打包,后送至嘉兴海利再生塑业有限公司进行资源再利用处置。该场所内有分拣输送线2条,压扁打包机3台,并未发现有非法加工作业。
2.关于“异味大”问题属实。经现场实地勘察发现,现场有较为轻微的异味,主要是回收的部分废饮料瓶内存有少量残余液体变质产生气味引起,废塑料瓶分拣、打包过程中无异味。
部分属实1.临平区对杭州博祥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进行约谈。要求该单位:加强现场环境卫生整治,做到物料有序堆放;在集置过程中,收运员对瓶内残渣处理干净后再集中打包,打包完成后进行集中放置,并用油布覆盖,减少气味逸散;在加工过程中,不得产生热量和气体排放,不得产生噪声污染;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安全生产制度,并严格执行。
2.杭州博祥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在约谈后的第一时间进行了整改:对散乱一地的回收品进行集中有序堆放,对厂区内地面杂物、垃圾及回收废料进行清扫,保持厂区内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将打包完成的回收品集中放置,并用油布进行覆盖;加强打包机等机器的维护工作;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执法部门对于该单位及附近区块的执法巡查力度,并且与属地乔司街道及方桥村委积极对接协调,做好附近居民、学校等的回访及解释工作,确保做到长效久治。
第14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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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信访信息公开表(临平区第1-14批)
信息索引号 001008001003034/2021-02214 文件编号
责任部门 市生态环境局临平分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科室 市生态环境局临平分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成文日期 2021-11-01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序号举报地市举报区县受理编号举报内容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批次
1杭州市临平区D202109010032崇贤街道独山新苑边上地面道路和高架噪声污染、光污染和扬尘。噪声、扬尘、其它1.运溪高架路,通行时产生的噪声不可避免会影响到小区居民;104国道杭绍公路良崇段正在改建,该段道路的进出于崇贤港区的大型运输车辆较多、流量较大,速度较慢,会对小区居民造成一定影响。
2.104国道杭绍公路良崇段改建工程临平段沿线为照明的灯带,行驶车辆不会直射住户,对小区居民基本无影响。运溪高架夜间路灯照明的部分光源会透过隔声屏障照进小区,会对小区居民造成成一定影响。
3.运溪高架路已于2021年8月1日通车运营,管养工作已交由管养单位正常开展,扬尘问题可控;104国道杭绍公路良崇段改建工程临平段施工过程中虽然采取了一定的降尘措施,但是由于进出崇贤港的大型运输车辆通行密集、流量大,导致该路段扬尘问题较其他路段突出。
属实1.区交通运输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第一时间就信访所反映问题进行现场检查并对出入崇贤港区途经该路段进行出土消纳的4家运输单位和104国道杭绍公路良崇段改建工程的2家施工单位进行约谈。加强对运溪路高架隔声屏障及道路沥青的养护,对通行车辆加强监管,控制车速。加快104国道杭绍公路良崇段改建工程独山新苑段改道换幅工作,将交通转换至原疏港大道北半幅,将车辆通行范围与独山新苑之间距离拉开至22米,并在路幅边缘设置施工围挡。104国道杭绍公路良崇段改建工程施工单位共安排3台洒水车不间断进行全线路面洒水降尘;配置路面保洁专班,包括扫地机1台、护栏清洗机2台、人员12名,全天候开展道路清扫工作。对该区域所设路灯采用全夜灯方式控制,利用路灯控箱内设置智能照明控制装置,实现在后半夜(12点到凌晨4点)利用无极调光模式自动降低光源功率。
2.加强与属地崇贤街道工作对接,共同优化道路建设期内主要文明施工措施及交改计划。
3.104国道杭绍公路良崇段改建工程临平段计划于2022年年底建成通车,在施工期间将加强管控,落实责任,加强降尘、保洁、交通秩序管理等文明施工工作,减少扬尘和噪音的产生。
第1批
2杭州市 临平区D202109020032杭州彼特环保包装有限公司管道排放的气体刺鼻难闻、令人头晕。大气1.现场检查发现杭州彼特环保包装有限公司由于其经营不善已退租,目前无生产加工行为。但公司原租赁厂房墙上仍悬挂有“杭州彼特环保包装有限公司”厂牌,未及时摘除。
2.现该厂房承租企业为杭州莫阳印刷有限公司和杭州彩丰包装有限公司。2021年9月4日,对以上2家企业的废气进行检测,检测日废气排放口污染物及臭气浓度符合相应标准要求。
3.杭州莫阳印刷有限公司车间窗户有破损,存在车间废气外溢现象。
部分属实1.已督促杭州莫阳印刷有限公司立即对破损窗户进行封闭修复,现已修复;督促杭州彼特环保包装有限公司将厂牌摘除,现已摘除。
2.崇贤街道办事处会同市生态环境局临平分局对园区内其他涉气企业进行废气采样抽测3家。检测结果均符合相应标准。
第2批
3杭州市临平区X202109060035崇贤街道独山新苑北苑边的运溪高架噪音、粉尘、光污染。噪声、扬尘、其它1.经查,运溪高架路,通行时产生的噪声不可避免会影响到小区居民;104国道杭绍公路良崇段正在改建,该段道路的进出于崇贤港区的大型运输车辆较多、流量较大,速度较慢,会对小区居民造成一定影响。
2.104国道杭绍公路良崇段改建工程临平段沿线为照明的灯带,行驶车辆不会直射住户,对小区居民基本无影响。运溪高架夜间路灯照明的部分光源会透过隔声屏障照进小区,会对小区居民造成成一定影响。
3.运溪高架路已于2021年8月1日通车运营,管养工作已交由管养单位正常开展,扬尘问题可控;104国道杭绍公路良崇段改建工程临平段施工过程中虽然采取了一定的降尘措施,但是由于进出崇贤港的大型运输车辆通行密集、流量大,导致该路段扬尘问题较其他路段突出。
属实1.对出入该路段进行出土消纳的多家运输单位、2家施工单位进行约谈。加强对运溪路高架隔声屏障及道路沥青的养护,对通行车辆加强监管,控制车速。加快改建工程独山新苑段改道换幅工作,将交通转换至原疏港大道北半幅,将车辆通行范围与独山新苑之间距离拉开至22米,并在路幅边缘设置施工围挡。施工单位安排洒水车不间断进行全线路面洒水降尘;配置路面保洁专班,全天候开展道路清扫工作。对该区域所设路灯采用全夜灯方式控制,利用路灯控箱内设置智能照明控制装置,实现在后半夜(12点到凌晨4点)利用无极调光模式自动降低光源功率。
2.加强与属地崇贤街道工作对接,共同优化道路建设期内主要文明施工措施及交改计划。
3.104国道杭绍公路良崇段改建工程临平段计划于2022年年底建成通车,在施工期间将加强管控,落实责任,加强降尘、保洁、交通秩序管理等文明施工工作,减少扬尘和噪音的产生。
第4批
4杭州市临平区D202109070015运河街道家丰万悦城夜里有异味,南区南门边有窨井盖冒出臭水。大气、水1.关于“夜里有异味”问题。9月8日晚上,对嘉丰万悦城周边涉气企业及嘉丰万悦城小区夜间巡查,华贝纳公司染色车间正在生产,定型车间未生产,厂区内无明显生产异味,嘉丰万悦城小区内巡查时未闻及明显气味。9月9日凌晨,市生态环境局临平分局再次对华贝纳公司进行检查。检查时企业定型生产线正在生产,废气治理设施正在运行,厂区内有一定异味。当日风向为东南风,嘉丰万悦城小区处于华贝纳公司的下风向,在嘉丰万悦城小区有时会闻到一定的异味。
2.关于“窨井冒水”问题。运河街道污水出口集中在兴元路南横港泵站,该泵站日污水输送能已接近负荷,造成污水系统长期高水位运行。嘉丰万悦城南区南门旺盛路地势较低,东湖北路污水总管网基本达到临界水位,旺盛路污水管网无法顺畅排入东湖北路总管网,造成该处最低处出现满溢情况。同时,该窨井又处于小区南出入口位置,对人员进出带来不便。
属实1.加强废气排放监管。已约谈了华贝纳公司主要负责人,要求企业严格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确保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并对废气处理设施进行提标改造。将在9月20日前对企业进行一次满负荷生产工况下的废气监督性监测,根据结果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同时,华贝纳公司已制定了环境管理和废气污染防治整改方案,将在2021年12月15日前落实整改。临平区将对嘉丰万悦城小区周边涉气企业日常巡查及监督检查,并采取夜间突击检查和休息日错时检查等方式,加大对华贝纳公司督查频次,如查实有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积极沟通,邀请业主代表参与执法监督和突击检查,保障群众的知情权与参与权。
2.实施南横港泵站扩容建设工程并对窨井进行移位。目前南横港泵站扩容工程正在施工中,该项目由开发区供排水有限公司实施,预计2021年年底前能够建成使用,建成后能有效缓解运河污水输送受限这一情况。同时,对该满溢的窨井进行移位,计划在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该窨井的移位改造,避免对小区内人员进出造成不便。 
第5批
5杭州市临平区X202109080031星桥街道汤家社区天都爱丽山庄二期乱砍乱发、破坏生态环境、盗挖矿山。其它1.关于“乱砍滥伐”问题部分属实。浙江暄竺实业有限公司已申请取得余杭区林水局批准的林木采伐许可证,可对爱丽山庄二期地块项目红线内林木实施采伐。但检查发现在采伐证范围外的非林地区域,林木存在滥伐情况。
2.关于“盗挖矿山”问题不属实。经调取近期该项目工程车辆唯一进出道路的公安系统监控,未发现矿石资源外运情况。根据《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意见(试行)的通知 》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山凿石、采挖砂、石、土等矿产资源使用法律问题的复函》文件精神,建设单位因工程施工而动用砂、石、土,但不将其投入流通领域以获取矿产品营利为目的,不办理采矿许可证,不缴纳资源补偿费。
部分属实1.两级联动,推进整治。星桥街道与区农业农村局(林水局)进一步加强两级联动。目前区农业行政执法队已立案调查,星桥街道配合调查取证,并根据区农业农村局(林水局)行政执法情况,开展下一步工作。
2.提醒约谈,提升意识。星桥街道联合临平新城管委会对项目建设单位进行提醒约谈,明确要求涉及审批事项坚决按规定进行审批,不踩、不越相关法律法规红线。
3.加强巡查,落实监管。星桥街道会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平分局、市生态环境局临平分局和区农业农村局(林水局)等职能部门,加强日常巡查,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第一时间上报和配合整治。
第6批
6杭州市临平区D202109090019东吴街道石坝村村委地铁修理站西侧有加工作坊扬尘扰民。扬尘经核查,该加工作坊所在石坝社区所有农户已搬离,房屋已经全部拆除,附近已无人居住。9月10日,东湖街道组织环保、工商、城管等部门现场检查时未发现该作坊在生产。根据现场情况,该作坊生产时会产生扬尘。现场存在输送带未配备除尘设施,原料成品堆场未完全覆盖到位的问题。属实1.2021年6月,市生态环境局临平分局对该场地实际经营人朱某某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行为进行立案查处,于9月8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罚款25万元。
2.东湖街道已要求经营人不得恢复生产并限期整改。督促经营人按期完成该加工点设备(碎石机和传送带)拆除和场地内堆放物料清理。
3.临平区加强日常监管,确保该加工点按照承诺拆除设备,清理场地。待该场地清理完毕后,将委托单位进行临时覆绿,纳入临时绿地长效管理。
第7批
7杭州市临平区X202109100029星桥街道星都路与郁桥路口西南方向毁林毁绿;汀洲小学四周道路违规停满大型卡车,学校门口及学校周边围墙、道路两侧毁绿种菜;天都城游泳馆后2个山坡被大面积毁林种菜。其它1.关于“星都路与郁桥路口西南方向毁林毁绿”问题不属实。该处地块性质为园地(约2亩),现场存在农户种植蔬菜的情况。园地可进行蔬菜种植。未发现毁林毁绿现象。
2.关于“汀洲小学四周道路违规停满大型卡车”问题属实。因该区域除学校外无住宅和相关配套设施,晚上交通流量少,郁桥路段存在大型车辆违停现象。
3.关于“学校门口及学校周边围墙、道路两侧毁绿种菜”问题部分属实。学校南侧人行道和围墙之间以及郁桥路人行道南侧约1米宽区域内,原先无绿化覆盖,故不存在毁绿行为;但上述区域内有居民群众自行种植毛豆、芋艿等蔬菜行为。
4.关于“天都城游泳馆后2个山坡被大面积毁林种菜”问题部分属实。该地块属性为非林地,故不存在毁林行为;地块原用途以种植茶园为主,目前群众自行在此地块上种植蔬菜。
部分属实1.由交警部门对学校周边加强巡查监管,增加交通管理措施,确保学校四周道路正常安全通行。
2.由星桥街道对学校周边的人行道与围墙之间以及郁桥路南侧一米区域内进行清表绿化,同时加强宣传劝导工作,避免出现反弹回潮现象。计划在10月底完成清表,11月底完成绿化种植。
3.根据天都城游泳馆后山坡地块的管理责任归属,由星桥街道督促天都城公司加强对该区域的管理,杜绝无序种植问题,防止水土流失,避免出现破坏林木现象。
第8批
8杭州市临平区D202109100059崇贤街道大安村杭州雯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时排放废气。大气1.经查,杭州雯娜食品有限公司有合法环保审批、验收手续,食品加工(主要为肉制品、烤鸭)过程中产生的油烟废气通过废气处理设施(活性炭)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该公司2020年数次自行检测结果均达标。市生态环境局临平分局分别于2020年8月、2020年9月、2021年3月对该公司排气筒废气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达标。但该公司烤鸭制作过程中有产生油烟异味,虽经处理达标排放,仍有一定异味。
2.市生态环境局临平分局牵头于9月14日完成对杭州雯娜食品有限公司废气检测,待废气监测结果出具后,如若出现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
属实1.崇贤街道办事处会同市生态环境局临平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对园区内其他生产型企业开展检查,并于2021年9月15日对杭州顺丰祥有限公司(房东企业)、杭州雯娜食品有限公司(承租企业)及园区内其他生产型承租企业开展约谈提醒,责令房东企业加强租赁企业环保管理,责令生产企业要积极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环境保护意识,落实废气等污染防治措施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由崇贤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临平分局共同加强杭州顺丰祥有限公司园区及入驻企业监管,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同时做好企业服务与指导工作。
第8批
9杭州市临平区D202109130011乔司街道涌泉路吴家六组有拆迁工地内私建厂房回收垃圾,噪声扰民。垃圾、噪声1.关于“拆迁工地内私建厂房回收垃圾”问题。经核查,该处系浙江欣德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余杭区装修垃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设立的装修垃圾(建筑垃圾)临时集置、分拣点;该场地内只有用于设备防雨防尘及隔绝噪音的封闭外罩,未发现私建厂房。现场堆放有少量用于后续设备调试的建筑垃圾,未做到全部覆盖。
2.关于“噪声扰民”问题。由于场地至今未启用,且设备进行全封闭管理,场地内未发现有明显的噪声问题,其噪声来源可能是周边停车场车辆进出时产生。根据卫星地图及测距结果,最近的生活居住区有2处:一处为吴家老年过渡房,直线距离250米(中间间隔东湖高架);另一处为乔司派出所宿舍,直线距离450米,上述两处生活区也未反映噪声扰民问题。其余南北两侧农户均已拆迁,无人员居住。
部分属实1.要求浙江欣德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加快相关手续报批,在手续未完善情况下,不得启用及处置生产。
2.由属地乔司街道及城管中队,对该场地内环境卫生问题督促企业整改,并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对目前堆放在场地内的物料进行清理和覆盖。
3.对设备的密封外罩进行提升,待审批手续完善正式投入使用后,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措施。

第9批
10杭州市临平区X202109130046老板电器排放油漆废气,影响金都夏宫居民生活。大气1.现场检查时,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兴中路厂区)正在生产,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均正常开启,现场未闻到油漆等相关异味。经核查,企业目前在生产的项目均已通过环保审批及验收,现场生产情况与环评审批情况相符。该厂区生产项目的工艺流程及原辅用料中,均不涉及油漆使用,并根据原辅用料台账显示,该公司未购置油漆。
2.前期对该厂区的多次废气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达标;2021年9月15日上午,再次对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兴中路厂区废气进行了现场监测,显示监测指标均达标。
3.经走访调查,虽然企业已经做到合规生产,达标排放,但因距离金都夏宫较近(直线距离150米)。在遇扩散条件较差及刮北风时,企业生产废气异味偶尔会飘至小区。
属实1.已约谈老板电器集团主要负责人,要求企业切实履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加强废气设施设备维护保养,确保废气处理设施良好工况运行。特别是要结合秋冬季等重污染天气加大活性炭的更换频次。临平区将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同时会同专家加强现场技术服务,指导企业做好废气收集处理效率的监测和评估。
2.临平区将进一步加强日常巡查及监督检查,并采取夜间突击检查和休息日错时检查等方式,加大对企业的督查力度和监督监测频次。  
第9批
11杭州市临平区X202109130062大安村顺丰祥食品厂及其隔壁的金马布衣厂,长期排放废气。废气1.关于信访件反映的大安村顺丰祥食品厂长期排放废气问题。经核查,该举报内容属实。杭州顺丰祥食品有限公司园区主要涉及企业有7家,食品加工类4家,铝合金门窗及硬质合金加工2家,仓储1家,涉及企业均通过环保审批及验收,主要废气来源为杭州雯娜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异味。
2.关于信访件反映的金马布衣厂长期排放废气问题。经核查,该举报内容属实。金马布衣厂现为杭州信筱贸易有限公司,该园区主要涉及企业6家,其中纺织制造1家,印刷1家,铝合金门窗及其他类焊接组装3家,轮胎仓库1家,涉及企业均通过环保审批及验收,主要废气来源为杭州崇达汽车配件有限公司轮胎储存过程中产生橡胶制品气味。
属实1.已于9月14日对杭州雯娜食品有限公司废气检测,9月16日对杭州信筱贸易有限公司园区内涉气企业杭州欧特包装有限公司废气检测,待废气监测结果出具后,如若出现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
2.9月15日,对杭州顺丰祥有限公司、杭州信筱贸易有限公司及园区内其他生产型承租企业开展约谈提醒,责令房东企业加强租赁企业环保管理,责令生产企业要积极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环境保护意识,落实废气等污染防治措施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3.加强对两个园区的入驻企业监管,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同时做好企业服务与指导工作。
第9批
12杭州市临平区X202109140025余杭经济开发区厂居混杂,工业、住宅规划混乱,当地居民深受废气、噪声污染,苦不堪言。其它、大气、噪声1.关于“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厂居混杂,工业、住宅规划混乱,厂居混杂”问题。经核查,园区成立于90年代早期,按照园区最初发展规划,主要基于320国道和东湖北路两侧区域发展,后经历多次规划拓展和延伸建设,园区规划建设规模已扩展至南接临平城区,西至09省道,东至海宁边界,北到大运河边的产城综合区域。由于开发时序原因,园区“厂居混杂”区域主要集中在东湖北路沿线和320两侧区域。
2.关于“当地居民深受废气、噪声污染,苦不堪言”问题。经核查,近3年,虽然园区环境质量逐年好转、环境信访稳步下降,但群众对居住环境的期望和要求也逐年提升,对废气、噪声污染的投诉仍居高位,其中工业废气信访投诉占比76%,噪音投诉占比13%。
属实1.严格执行总规和控规,实现“三线一单”管控。进一步加强空间布局约束,加强规划执行的刚性要求,加强规划实施监督。同时严格按照“三线一单”,强化园区环境负面清单管理。
2.加强厂居混杂区域环境治理。一是持续深入开展“厂居混杂”区域环境综合整治,通过厂房改造,倒逼低端产业的腾退,加大“散、乱、污”整治力度,不断改善大气等环境质量,不断提高公众环境满意度。二是加强环保和城管执法监管,从重从快打击超标违法行为。三是督促和引导重点涉气企业逐步提高污染物排放标准,从源头削减污染源。
3.加快“厂居混杂”区域转型升级。按照《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十四五”产业发展规划》等一系列产业发展规划,围绕高质量可持续快发展的目标推动产业持续升级。一是全面推动园区改造提升计划和中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全覆盖计划;二是对开发区范围内的低效园区和低小散企业进行排摸和清退,鼓励配套企业进行数字化转型;三是抓传统产业进行绿色化转型,通过实施一批循环化改造重点项目,企业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项目,绿色工厂申报、重点用能企业节能减排降耗工作等,要求企业做好清洁生产提升园区环境品质。
第10批
13杭州市临平区D202109150054运河街道杨家墩小区边的瓦泗河有异味。大气、水经查,“运河街道杨家墩小区边瓦泗河”实际为东湖街道滩里社区三花港。9月17日,临平区联合巡查发现在三花港与东湖北路交叉口西侧河道旁市政管网污水倒虹井存在少量污水外溢的情况,现场存在一定的异味。三花港其余河段未发现异常,无异味。经核实,该市政管网属于区环境(水务)控股集团开发区供排水有限公司管辖,由于近期雨水较多,东湖北路市政污水管网水位超过倒虹井标高,导致污水外溢。属实1.污水倒虹井整体加高。区环境(水务)控股集团开发区供排水有限公司已对污水倒虹井采取临时加高措施,防止污水继续外溢,并对周边进行清理。待东湖北路污水水位降低后,将该处污水倒虹井整体永久抬高,以解决该处污水外溢并避免异味产生。
2.加强问题点位及周边河道的全面巡查。东湖街道和区环境(水务)控股集团开发区供排水有限公司落实巡查人员定期对该点位及周边加强巡查和管养,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置。
第11批
14杭州市临平区X202109130027要求关停搬迁位于星桥街道佛日路100号的杭州立佳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其它1.2021年9月15日现场检查时,杭州立佳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正常运营,焚烧车间、危废仓库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均正常运行,焚烧废气在线监控数据达标。1、2、4号料坑密闭未作业,3号料坑在入坑作业,清洗废桶区密闭未作业,厂区料场周边略有异味。
2.2021年,该公司按照自行检测方案要求委托资质单位对大气、废水、焚烧烟气等开展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各项检测指标均达标。2021年以来,根据区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的监督性监测结果,该公司的废水、废气及厂界无组织空气中的各类污染物指标均达标。
/1.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要求该公司严格按照危废经营处置单位管理的各项要求开展全面自查,做好废气的有效收集处理,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运维管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加强污染监测与执法。市生态环境局临平分局严格按照《杭州立佳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环境监管方案》落实监管工作,加强企业在线监控巡检管理,开展监督性监测,不定期开展执法检查。
第12批
15杭州市临平区X202109160034星桥街道远展街39号星润大厦一楼商铺的“杭林小厨”,刺鼻的油烟味和油烟机的轰鸣声严重影响周百年居民生活。油烟、噪声1.该商铺已安装油烟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且定期进行清洗维护。油烟排放口设在南侧与二楼交界处门头内,上方为玻璃雨棚,油烟排放口未通往屋顶。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星桥中队于2021年9月23日对该处油烟排放情况委托第三方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平均排放浓度超标。
2.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星桥中队于2021年9月23日在其风机开启时进行测试,经测量噪音测试值未超过排放标准,但风机开启后对周围环境有一定影响。
属实1.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现场情况和检测报告,于9月23日开具《责令立即(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经营户立即着手对油烟排放超标情况进行整改,一周内整改完毕。
2.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星桥中队将会对整改情况进行再次检测,并做好后续的督查检查工作。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巡查,督促该经营户在噪音、油烟、油污排放等方面规范运营。
第12批
16杭州市临平区D202109150005临平区佛日路100号杭州立佳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固体废物焚烧有异味影响当地居民。大气1.2021年9月15日、9月17日现场检查时,杭州立佳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正常运营,焚烧车间、危废仓库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均正常运行,焚烧废气在线监控数据达标。1、2、4号料坑密闭未作业,3号料坑在入坑作业,清洗废桶区密闭未作业,厂区料场周边略有异味。
2.2021年以来生态环境临平分局开展监督性监测2次,企业委托检测单位专项监测焚烧炉1次,排放口废气中臭气浓度等各类污染物指标均达标,厂界无组织空气中的氟化物、氯气、臭气浓度等各类污染物指标均达标。
部分属实1.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要求该公司严格按照危废经营处置单位管理的各项要求开展全面自查,做好废气的有效收集处理,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运维管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加强污染监测与执法。市生态环境局临平分局严格按照《杭州立佳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环境监管方案》落实监管工作,加强企业在线监控巡检管理,开展监督性监测,不定期开展执法检查。
3.完善公众参与机制。2021年9月9日临平区人大组织部分区人大代表到立佳公司视察,9月15日星桥街道人大工委组织街道全体区人大代表到立佳公司视察,今后将进一步加大公众参与力度,不定期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周边小区居民代表等社会群体共同参与企业的监督检查。
第13批
17杭州市临平区D202109150052塘栖镇丁山河村六庄80号前丁山河建造码头侵占河道。其它1.关于“建造码头”问题不属实。信访反映的“码头”实际为水乡风韵线环境提升工程(二期)建设项目所包含的水系及岸线整治提升及其他附属工程中的建设内容,项目经区发改审批后实施。该亲水平台开工建设时间为2021年5月29日,目前平台底座建设已完成,平台地上附属建筑正在建设中。
2.关于“侵占河道”问题属实。经区农业农村局现场核实,信访件反映的码头实际为水乡风韵线环境提升工程中附属工程的一部分,是可供群众游憩的亲水平台。该亲水平台占用的水域不是河道而是丁山湖(内陆湖泊)。
部分属实1.临平区农业农村局(林业水利局)责令塘栖镇立即停止水乡风韵线环境提升工程(二期)涉及两个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水域的亲水平台建设,并限期改正。考虑到该亲水平台已包含在水乡风韵线环境提升工程(二期)建设项目工程建设内容中,同时亲水平台实际占用面积仅为1.3平米(两个亲水平台总共为2.6平米),占用水域面积较小,对丁山湖调蓄洪水功能影响微乎其微。故改正方式为由建设单位塘栖镇在一个月之内补办项目占用水域手续,在水乡风韵线环境提升工程(二期)建设项目中,采取功能补救措施或者等效替代水域工程来实现水域占补平衡。
2.临平区塘栖镇水乡风韵线环境提升工程(二期)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塘栖镇将根据区发改审批要求举一反三,对项目后续推进中的各个环节严格落实各个主管部门的合法要求,依法合规地推进项目完工。
第13批
18杭州市临平区D202109180021乔司第二幼儿园艺尚园区向北200米处东侧有非法加工塑料,异味大。大气1.关于“非法加工塑料”问题不属实。经查,该处为废弃资源综合利用的场所,经营主体为杭州博祥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主要对乔司街道方桥村内产生的废塑料瓶进行回收分拣、压扁打包,后送至嘉兴海利再生塑业有限公司进行资源再利用处置。该场所内有分拣输送线2条,压扁打包机3台,并未发现有非法加工作业。
2.关于“异味大”问题属实。经现场实地勘察发现,现场有较为轻微的异味,主要是回收的部分废饮料瓶内存有少量残余液体变质产生气味引起,废塑料瓶分拣、打包过程中无异味。
部分属实1.临平区对杭州博祥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进行约谈。要求该单位:加强现场环境卫生整治,做到物料有序堆放;在集置过程中,收运员对瓶内残渣处理干净后再集中打包,打包完成后进行集中放置,并用油布覆盖,减少气味逸散;在加工过程中,不得产生热量和气体排放,不得产生噪声污染;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安全生产制度,并严格执行。
2.杭州博祥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在约谈后的第一时间进行了整改:对散乱一地的回收品进行集中有序堆放,对厂区内地面杂物、垃圾及回收废料进行清扫,保持厂区内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将打包完成的回收品集中放置,并用油布进行覆盖;加强打包机等机器的维护工作;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执法部门对于该单位及附近区块的执法巡查力度,并且与属地乔司街道及方桥村委积极对接协调,做好附近居民、学校等的回访及解释工作,确保做到长效久治。
第14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