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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001008001003218/2021-02632 | 文件编号 | 临平公积金〔2021〕5号 |
责任部门 | 公积金中心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公积金中心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成文日期 | 2021-09-26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关于实施我区住房公积金支持服务政策保障高层次人才安居的通知
来源:杭州公积金中心临平分中心 发布时间: 2021-11-10 11:3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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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支持高层次人才在我区安居,切实解决高层次人才住房需求的实际问题,进一步优化我区营商环境,着力打造高层次人才购买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全流程“绿色通道”服务,现就进一步落实我区高层次人才安居相关政策和配套服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落实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提取优惠政策。
高层次人才家庭无房且租赁普通自住住房的,可按实际支付的房租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每年提取一次。高层次人才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首付款。高层次人才购买普通自住商品住房没有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自购房之日起3年内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每年提取一次。
二、进一步落实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
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在我区首次购买自住普通商品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可按家庭当期最高贷款限额上浮50%确定。高层次人才首次购买自住普通商品房申请公积金组合贷款的,公积金分中心委贷合作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杭州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北京银行、兴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应对配套的商业贷款部分给予利率优惠,在符合行业自律及监管规定的要求下,杭州市D类(含)以上高层次人才,商业贷款利率应下浮不低于25个BP;杭州市E类高层次人才和临平区E类(含)以上高层次人才,商业贷款利率应下浮不低于15个BP。
三、进一步优化高层次人才购房全流程“绿色通道”服务。
公积金分中心和委贷合作银行设立高层次人才服务专窗,优先办理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提取等窗口业务;加快高层次人才住房按揭贷款的审批和放款速度,为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提供贷款审批、不动产抵押登记和贷款发放的全流程“绿色通道”服务,优先予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自审批到贷款发放全周期原则上不超过12个工作日。在资金紧张贷款发放需要轮候的时候,公积金分中心和贷款合作银行可优先安排资金保证高层次人才贷款的发放。针对高层次人才首次购买自住商品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优先给予购房合同网签,为高层次人才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四、进一步规范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
公积金分中心应加强相关单位对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足额规范建缴的指导,以切实保障高层次人才的合法权益。
五、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具体由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临平分中心负责解释。
中共杭州市临平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临平分中心
2021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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