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1008001003013/2021-02746 文件编号
责任部门 区教育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科室 区教育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成文日期 2021-11-11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关于《杭州市临平区高层次教育人才奖励办法》征求意见采纳情况

来源: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21-11-11 11:16 浏览次数:

为打造“学在临平”美好教育品牌,切实发挥教育人才政策的激励作用,促进临平教育的可持续发展,教育局研究拟订了《杭州市临平区高层次教育人才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9月份,先后征求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府办、区住建局等部门意见。其中区财政局提出一下意见:

1.考虑到相关人才分类已明确,删除“除上述先进荣誉外,在师德建设、教育教学等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经审核认定,给予一定的奖励。”的表述。

2.本办法为人才奖励办法,删除“为进一步开拓引进人才渠道,可聘请第三方公司引进专业人才,支付第三方公司相应工作经费。”表述。

3.相关奖励资金来源由教育质量考核奖和区财政统筹考虑保障。

第1、2条已经采纳,第3条不采纳。经教育局与财政局协调已经达成一致,由财政局统一支付。

为打造“学在临平”美好教育品牌,切实发挥教育人才政策的激励作用,促进临平教育的可持续发展,教育局研究拟订了《杭州市临平区高层次教育人才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9月份,先后征求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府办、区住建局等部门意见。其中区财政局提出一下意见:

1.考虑到相关人才分类已明确,删除“除上述先进荣誉外,在师德建设、教育教学等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经审核认定,给予一定的奖励。”的表述。

2.本办法为人才奖励办法,删除“为进一步开拓引进人才渠道,可聘请第三方公司引进专业人才,支付第三方公司相应工作经费。”表述。

3.相关奖励资金来源由教育质量考核奖和区财政统筹考虑保障。

第1、2条已经采纳,第3条不采纳。经教育局与财政局协调已经达成一致,由财政局统一支付。




杭州市临平区教育局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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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杭州市临平区高层次教育人才奖励办法》征求意见采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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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打造“学在临平”美好教育品牌,切实发挥教育人才政策的激励作用,促进临平教育的可持续发展,教育局研究拟订了《杭州市临平区高层次教育人才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9月份,先后征求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府办、区住建局等部门意见。其中区财政局提出一下意见:

1.考虑到相关人才分类已明确,删除“除上述先进荣誉外,在师德建设、教育教学等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经审核认定,给予一定的奖励。”的表述。

2.本办法为人才奖励办法,删除“为进一步开拓引进人才渠道,可聘请第三方公司引进专业人才,支付第三方公司相应工作经费。”表述。

3.相关奖励资金来源由教育质量考核奖和区财政统筹考虑保障。

第1、2条已经采纳,第3条不采纳。经教育局与财政局协调已经达成一致,由财政局统一支付。

为打造“学在临平”美好教育品牌,切实发挥教育人才政策的激励作用,促进临平教育的可持续发展,教育局研究拟订了《杭州市临平区高层次教育人才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9月份,先后征求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府办、区住建局等部门意见。其中区财政局提出一下意见:

1.考虑到相关人才分类已明确,删除“除上述先进荣誉外,在师德建设、教育教学等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经审核认定,给予一定的奖励。”的表述。

2.本办法为人才奖励办法,删除“为进一步开拓引进人才渠道,可聘请第三方公司引进专业人才,支付第三方公司相应工作经费。”表述。

3.相关奖励资金来源由教育质量考核奖和区财政统筹考虑保障。

第1、2条已经采纳,第3条不采纳。经教育局与财政局协调已经达成一致,由财政局统一支付。




杭州市临平区教育局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