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01008001003021/2021-02892 | 文件编号 | 临平农发〔2021〕9号 |
责任部门 | 区农业农村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区农业农村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成文日期 | 2021-11-02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关于明确2021年度临平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计划及抽样程序的通知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1-11-02 15:12 浏览次数:
各镇(街道)区域发展办,局属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全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持续强化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杭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1年杭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杭农办【2021】4号)文件要求明确我区2021年监测计划及抽样程序。
一、监测范围
1.产地农产品:辖区范围内生产的蔬菜、水果、粮油、水产品、畜禽产品等五大类。蔬菜包括叶菜类、茄果类、瓜类、甘蓝类、豆类等;粮油包括稻谷、玉米、大豆等;水果包括草莓、杨梅、枇杷、桃子、西瓜、葡萄、梨等;畜禽产品包括猪肉(肝)及猪尿样、鸡鸭肉(肝)、生鲜牛奶、禽蛋等;水产品包括甲鱼、淡水虾、常规鱼等。
2.产地环境:水产养殖池塘水质。
二、监测性质
临平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分为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两大类:
1.监督抽查:产地农产品监督抽查
2.风险监测:产地农产品风险监测、产地环境风险监测。
三、监测品种和数量
2021年,我区计划开展区级定量监测300批次,其中区级监督抽查196批次,区级风险监测104批次(详见附件1)。6个涉农镇街检测室年度快速定性检测720批次以上、东湖街道水产品快速检测300批次以上。
四、组织实施
1.抽样流程:监督抽查由区农业行政执法队负责;风险抽样由承检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负责,属地镇街配合。镇街快速定性检测由各涉农镇街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负责。具体抽样流程(详见附件2)。
2.检测参数及判定标准:按国家和农业农村部现行相对应的农产品品种监测规定执行。
3.检测机构:承担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任务的检测机构。
4.经费安排:区级定量检测费用由区财政安排支付。
附件:1.临平区2021年度农产品定量监测任务分解表
2.临平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抽样程序
杭州市临平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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