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1008001003034/2021-04979 文件编号
责任部门 市生态环境局临平分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科室 市生态环境局临平分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成文日期 2021-09-13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平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20210906-0912)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临平分局   发布时间: 2021-12-20 10:07 浏览次数:

填报单位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平分局                                                                    填报日期:2021913

被处罚者名称

法人代表

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处罚时间

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浙江普星蓝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

祝和铁

杭环余罚[2021]第2000135号

未按照规定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条第三项之规定。

1、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2021.9.7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

利晟(杭州)科技有限公司

郦赛忠

杭环余罚[2021]第2000134号

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八条之规定。

1、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罚款人民币壹拾肆万元整。

2021.9.7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

杭州崇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吴松林

杭环余罚[2021]第2000155号

违反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定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十项之规定。

1、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2021.9.8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

杭州汇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王建伟

杭环余罚[2021]第2000158号

超标排放水污染物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

1、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罚款人民币叁拾肆万叁仟元整

2021.9.8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

杭州东野智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汪淑亚

杭环余罚[2021]第2000150号

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

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1、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罚款人民币贰拾伍万贰仟元整。

2021.9.8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

杭州源亨印务有限公司

毛俊刚

杭环余罚[2021]第2000176号

违反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定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1、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壹仟伍佰元整。

2021.9.8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

杭州联合玻璃有限公司

姚文波

杭环余罚[2021]第2000203号

未密闭煤炭、煤矸石、煤渣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之规定

1、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罚款人民币壹万壹佰伍拾元整。

2021.9.8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

杭州艺新制线有限公司

沈子荣

杭环余罚[2021]第2000178号

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1、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罚款人民币壹万零柒佰壹拾玖元整。

2021.9.8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

杭州艺新制线有限公司

沈子荣

杭环余罚[2021]第2000179号

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

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1、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罚款人民币贰拾陆万叁仟伍佰元整

2021.9.8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

华贝纳(杭州)毛纺染整有限公司

丁敏儿

杭环余罚[2021]第2000120号

违反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定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

1、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2021.9.8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

杭州菲苛特布艺有限公司

张水荣

杭环余罚[2021]第2000177号

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1、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 罚款人民币贰万壹仟元整。

2021.9.8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

朱建强(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石坝社区服务中心北侧石料加工点经营者)

/

杭环余罚[2021]第2000157号

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

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1、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 罚款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

2021.9.8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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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平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20210906-0912)
信息索引号 001008001003034/2021-04979 文件编号
责任部门 市生态环境局临平分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科室 市生态环境局临平分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成文日期 2021-09-13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填报单位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平分局                                                                    填报日期:2021913

被处罚者名称

法人代表

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处罚时间

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浙江普星蓝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

祝和铁

杭环余罚[2021]第2000135号

未按照规定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条第三项之规定。

1、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2021.9.7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

利晟(杭州)科技有限公司

郦赛忠

杭环余罚[2021]第2000134号

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八条之规定。

1、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罚款人民币壹拾肆万元整。

2021.9.7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

杭州崇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吴松林

杭环余罚[2021]第2000155号

违反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定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十项之规定。

1、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2021.9.8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

杭州汇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王建伟

杭环余罚[2021]第2000158号

超标排放水污染物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

1、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罚款人民币叁拾肆万叁仟元整

2021.9.8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

杭州东野智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汪淑亚

杭环余罚[2021]第2000150号

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

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1、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罚款人民币贰拾伍万贰仟元整。

2021.9.8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

杭州源亨印务有限公司

毛俊刚

杭环余罚[2021]第2000176号

违反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定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1、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壹仟伍佰元整。

2021.9.8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

杭州联合玻璃有限公司

姚文波

杭环余罚[2021]第2000203号

未密闭煤炭、煤矸石、煤渣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之规定

1、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罚款人民币壹万壹佰伍拾元整。

2021.9.8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

杭州艺新制线有限公司

沈子荣

杭环余罚[2021]第2000178号

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1、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罚款人民币壹万零柒佰壹拾玖元整。

2021.9.8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

杭州艺新制线有限公司

沈子荣

杭环余罚[2021]第2000179号

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

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1、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罚款人民币贰拾陆万叁仟伍佰元整

2021.9.8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

华贝纳(杭州)毛纺染整有限公司

丁敏儿

杭环余罚[2021]第2000120号

违反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定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

1、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2021.9.8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

杭州菲苛特布艺有限公司

张水荣

杭环余罚[2021]第2000177号

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1、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 罚款人民币贰万壹仟元整。

2021.9.8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

朱建强(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石坝社区服务中心北侧石料加工点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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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环余罚[2021]第2000157号

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

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1、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 罚款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

2021.9.8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