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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投资类)服务指南
来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办公室、研究室) 发布时间: 2021-12-21 16:37 浏览次数:
事项编码:101970800011330100060968392Y14330113
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投资类)服务指南
区发展改革局(区金融办、区对口支援和区域合作局)
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投资类)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涉及的内容:政府投资项目
二、事项审查类型
即审即办
三、国家法律依据
政府投资条例 国务院 2019-07-01
第十一条
第一款 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关领域专项规划、产业政策等,从下列方面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审查,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一) 项目建议书提出的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二) 可行性研究报告分析的项目的技术经济可行性、社会效益以及项目资金等主要建设条件的落实情况
(三) 初步设计及其提出的投资概算是否符合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以及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四)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审查的其他事项
第二款 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对政府投资项目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项目单位并说明理由。
第三款 对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公众利益有重大影响或者投资规模较大的政府投资项目,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在中介服务机构评估、公众参与、专家评议、风险评估的基础上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四、省级法律依据
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18-01-22 第四条 第一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为政府投资项目的综合管理部门(以下简称投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政府投资项目规划和计划的编制、组织实施、协调监督等综合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 采用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方式的政府投资项目,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项目概算;其中总投资在2000万元以下的,可以合并编报和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五、市级法律依据
无
六、县级规定
七、受理机构
临平区发展和改革局
八、决定机构
临平区发展和改革局
九、数量限制
十、受理条件
一、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设计规范、标准以及强制性条款; 二、符合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的要求; 三、符合规划设计条件以及相关的专业规划要求; 四、落实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资源利用、节能等工程措施; 五、符合社会公众利益、公共安全等要求; 六、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 七、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十一、禁止性要求
无禁止性要求
十二、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必要性及描述 | 备注 |
财政部门的出资意见,涉及贷款的并需提供金融机构贷款承诺函;涉及举债的,应当由财政部门对债务风险进行评估 | 电子 | 必要 | |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 电子 | 必要 | |
水利、交通项目需要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 电子 | 非必要 | |
建设项目用地(用海)预审意见(单独选址的项目出具,国土资源部门明确可以不进行用地预审的项目除外) | 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 必要 | |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文件 | 电子 | 必要 | |
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附件及附图或有关部门就该建设项目的征求意见书(抢修占用、小面积占用等不需要提供) | 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 必要 |
十三、申请接收
申请方式:网上申请,现场窗口申请,邮寄申请
办理地点: 临平区行政服务中心(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南大街265号)3楼A10办公室;
十四、对外公布的办理程序描述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审批标准 | 办理结果 |
申请 | 申请人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并选择结果送达方式。 | |||
受理 | 即办 | 业务科室经办人 | 收到申请材料后,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 1、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的全部材料。2、申请材料内容不符合审批要求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内容。3、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审批要求的,应当作出受理决定,并出具受理通知书。 |
审查 | 即办 | 业务科室经办人、科室负责人 | 1、《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 | 1、申请人的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条件、标准,审核通过的,出具准予核准文件。2、申请人的申请材料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审核不通过的,出具不予核准文件。 |
决定 | 业务分管领导 | |||
送达 | 即办 | 业务科室经办人 | 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送达方式送达核准文件。 | |
十五、办理方式
十六、办结时限
法定期限:20工作日
承诺期限:即办
时限说明:
十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减免说明 |
十八、审批结果名称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十九、结果送达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0个工作日内送达
送达方式:当场送达,快递送达
二十、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权利:提出申请;义务:按要求如实申请。
二十一、咨询途径
咨询电话:0571-89163919
二十二、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电话:0571-86169105,0571-89163920或12345投诉热线
网上投诉:http://zxts.zjzwfw.gov.cn
二十三、受理地点和时间
受理地点:临平区行政服务中心(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南大街265号)3楼A10办公室
受理接待时间:夏季:8:30-12:00 13:30-17:00;冬季:8:30-12:00 13:30-17:00
二十四、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咨询电话:0571-89163919
网上查询:bsjd.zjzwfw.gov.cn
二十五、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次数说明:
附录1 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投资类)流程图
附录2 相关申请材料示范文本
附录3 常见问题解答
1、问题:
政府投资项目业主如何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解答:《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十三条“政府投资项目业主应当委托工程咨询机构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按规定程序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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