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01008001003019/2021-05183 | 文件编号 | |
责任部门 | 区住建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区住建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成文日期 | 2021-12-23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临平新城蓝领公寓日常受理通告
来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 2021-12-23 10:21 浏览次数:
为更好地服务临平新城区域内企业,化解外来务工人员租房难题,临平新城推出了“蓝领公寓”惠企政策。结合临平新城实际,决定面向开发区广大企业、各三产服务单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开展蓝领公寓租住申请受理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房源概况
水汀人家项目位于临平区乔司街道永乐街158号。交通便捷、出行方便。周边有艺尚小镇、临平大剧院、东湖公园、雷迪森酒店等,距离良熟生活广场仅1公里,生活配套十分便利。目前公寓有房源1幢288间。
惠都家园项目位于临平区星桥街道太平路93号。地处大型居住区,周边基本配套完善,生活便利,距离体育公园仅500米。公寓有多种户型大小可选择,满足不同人群需求。目前公寓有房源1幢112间。
二、受理对象
1、单位要求:申报单位需为临平新城辖区内相关单位,原则上是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企业、物业、餐饮、保洁、保安、物流等服务性单位;在房源允许的情况下,其他行业也可申请;要求申报单位营业注册地址、经营场所及纳税地在临平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一年以上,无不良记录(近三年未受到相关处罚)。
2、入住人员要求,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临平区外户籍;
2)在临平区范围内无房;
3)与临平区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4)未享受临平区内其他住房优惠政策。
上述准入条件仅核查申请人本人,不包括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配偶和子女条件由企业承诺。
三、受理时间及地点
在蓝领公寓房源充足的情况下,实行日常受理,按期配租。申请单位及入住人员申请资料齐全、经临平新城初审通过,报区级审核、公示无异议的,由临平新城根据房源供应情况落实具体分配。蓝领公寓可配房源配租完毕后,申请、配租将暂停新增受理。
意向承租单位可在日常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1:00,14:00-17:00)向临平新城提出申请,提交报名材料。
受理单位 | 经办科室 | 地址 | 联系电话 |
杭州临平新城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 杭州临平钱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临平区南大街326号1号楼B座804室 | 0571-88582832 |
四、房源情况及租金缴交标准
序号 | 房屋名称 | 坐落 | 面积 | 租金价格 |
1 | 水汀人家 | 临平区永乐街158号 | 24.42m2-52.59m2 | 875元/月·间-1540元/月·间 |
2 | 惠都家园 | 临平区太平路93号 | 17.18m2-78.6m2 | 800元/月·间-1800元/月·间 |
根据蓝领公寓房源筹集变动情况,申请人可向临平新城具体了解项目地段、设施、朝向等情况,具体按照承租合同核定租金缴交。除租金外,租户还需承担物业管理费、水电费以及公共区域能耗费等费用。
五、受理流程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按以下程序申报蓝领公寓:
1、申请。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单位公示。用人单位受理本单位外来务工人员的申请,并对申请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准确性进行核对校验,填写《杭州市临平区蓝领公寓申请家庭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在本单位公示5天,并接受举报。
3、临平新城初审。用人单位将申请材料报至临平新城,临平新城审核相关材料,并在汇总表上盖章。
4、区级审核。区住建局对用人单位提交的申请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5、社会公示。区住建局将用人单位及入住申请人员相关信息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确认单位租赁及申请人员入住资格。
6、房源分配。临平新城根据房源和企业情况,制定分配方案。
7、签订合同。临平新城负责合同签订、租金收缴等后续管理工作。
六、受理所需材料清单
1、《杭州市临平区蓝领公寓申请家庭情况汇总表》;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对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相关信息的承诺书。
附件:《杭州市临平区蓝领公寓申请家庭情况汇总表》
临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23日
附件
蓝领公寓入住申请表
申请时间:202X年 月 日 申请类型:□首次申请 □续租申请
申请人填写 | 姓 名 | 出生年月 | 贴照片处 | |||
性 别 | 身份证号 | |||||
政治面貌 | 婚姻状况 | |||||
学历、学位 |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专业技术 资格 |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户籍地 | 省 市(县) | 联系电话 | ||||
用人单位填写 | 单位名称 | 法人代表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承诺 | XXXX有限公司承诺本司员工XXX在临平区范围内无房,未享受临平区内其他住房优惠政策。申请租赁公寓期间,遵守公寓管理办法,配合公寓管理员的工作,服从公寓管理员的监督管理,自觉维护公寓安全;按公寓租赁合同约定缴纳房租费,如员工未按时缴纳各项费用,公司将代其缴纳。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房间号 | 租赁期限 | |||||
经办单位 意见 | 年 月 日 | |||||
管委会 意见 |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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