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1008001003011/2021-01037 文件编号 临平发改〔2021〕2号
责任部门 区发展改革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科室 区发展改革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成文日期 2021-08-04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区发展改革局(区金融办、区对口支援和区域合作局)   发布时间: 2021-08-09 16:02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杭州市2021年度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杭发改人事〔2021〕17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区2021年度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条件

按照《浙江省高级经济师资格评价条件》(浙人社发〔2014〕99号)规定执行,外语和计算机能力不作为申报的必备条件。申报人员资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业绩等相关材料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

实务、研究类高级经济师申报人员,需取得国家或省高级经济师实务考试有效成绩合格证明。继续教育要求按照《浙江省经济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细则(试行)》(浙人社发〔2016〕64号)执行,重点核验2019年、2020年度继续教育学时情况。

决策类高级经济师申报人员不需参加实务考试,可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选择参加一期“企业家能力提升高级研修班”。

二、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职称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进行申报,上传相关材料,对填报信息真实性作出承诺。

(二)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登录“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负责对申报人员业绩档案信息和职称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情况录入职称管理服务平台。

(三)经济中评委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地人力社保部门登录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028/login.jsp)接收材料并审核后,由市经济中评委组织评审推荐工作。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的账号与浙江政务服务网个人、法人登录账号相同,自行注册;有关主管部门账号由省里统一分配。已注册的个人、单位、主管部门使用原账号。

三、其他有关事项

(一)《浙江省高级经济师资格评价条件》《申报材料具体清单及要求》《申报人员网上申报办法》《用人单位及管理部门网上审核操作办法》《破格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直接推荐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企业家能力提升高级研修班》《期刊目录》,具体到“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首页”—“高级职称评审”—“2021年度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计划”—“评审标准”或“其他相关附件”中查询、下载。

(二)根据人社部有关文件精神,在经济系列中新设置高级知识产权师和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知识产权和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中、初级资格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从事知识产权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研究人员除外),2022年起需参加经济系列考试或评审,不再参加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评审;原取得知识产权自然研究系列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规定申报经济系列相应职称,无须转评。

(三)对申报人员在工作中撰写的专项调查报告、经济分析报告或重大项目的立项研究报告,可视同论文要求。

(四)事业单位人员按照评聘结合的要求申报推荐。

(五)进入高评委评审的对象,需参加专家面试答辩,面试答辩主要考察经济专业理论知识及经营管理工作能力。面试答辩成绩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做好申报宣传工作,及时将文件精神通知到所属企事业单位。申报对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于8月29日前报送到区发展和改革局组织人事科(临平藕花洲大街203号513室),逾期将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571-86224639。

(七)网上个人申报时间为2021年7月5日至8月17日,所在单位推荐报送截止时间为8月30日。请用人单位严格按照评价标准和规定的程序,组织开展申报、审核和推荐,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附件:

1.申报人员网上申报办法

2.用人单位及管理部门网上审核操作办法

3.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4.破格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

5.直接推荐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

6.期刊目录

7.2021年度“企业家能力提升”高级研修班


杭州市临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8月4日


临平发改〔2021〕2号.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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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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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部门 区发展改革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科室 区发展改革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成文日期 2021-08-04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杭州市2021年度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杭发改人事〔2021〕17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区2021年度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条件

按照《浙江省高级经济师资格评价条件》(浙人社发〔2014〕99号)规定执行,外语和计算机能力不作为申报的必备条件。申报人员资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业绩等相关材料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

实务、研究类高级经济师申报人员,需取得国家或省高级经济师实务考试有效成绩合格证明。继续教育要求按照《浙江省经济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细则(试行)》(浙人社发〔2016〕64号)执行,重点核验2019年、2020年度继续教育学时情况。

决策类高级经济师申报人员不需参加实务考试,可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选择参加一期“企业家能力提升高级研修班”。

二、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职称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进行申报,上传相关材料,对填报信息真实性作出承诺。

(二)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登录“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负责对申报人员业绩档案信息和职称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情况录入职称管理服务平台。

(三)经济中评委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地人力社保部门登录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028/login.jsp)接收材料并审核后,由市经济中评委组织评审推荐工作。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的账号与浙江政务服务网个人、法人登录账号相同,自行注册;有关主管部门账号由省里统一分配。已注册的个人、单位、主管部门使用原账号。

三、其他有关事项

(一)《浙江省高级经济师资格评价条件》《申报材料具体清单及要求》《申报人员网上申报办法》《用人单位及管理部门网上审核操作办法》《破格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直接推荐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企业家能力提升高级研修班》《期刊目录》,具体到“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首页”—“高级职称评审”—“2021年度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计划”—“评审标准”或“其他相关附件”中查询、下载。

(二)根据人社部有关文件精神,在经济系列中新设置高级知识产权师和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知识产权和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中、初级资格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从事知识产权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研究人员除外),2022年起需参加经济系列考试或评审,不再参加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评审;原取得知识产权自然研究系列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规定申报经济系列相应职称,无须转评。

(三)对申报人员在工作中撰写的专项调查报告、经济分析报告或重大项目的立项研究报告,可视同论文要求。

(四)事业单位人员按照评聘结合的要求申报推荐。

(五)进入高评委评审的对象,需参加专家面试答辩,面试答辩主要考察经济专业理论知识及经营管理工作能力。面试答辩成绩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做好申报宣传工作,及时将文件精神通知到所属企事业单位。申报对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于8月29日前报送到区发展和改革局组织人事科(临平藕花洲大街203号513室),逾期将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571-86224639。

(七)网上个人申报时间为2021年7月5日至8月17日,所在单位推荐报送截止时间为8月30日。请用人单位严格按照评价标准和规定的程序,组织开展申报、审核和推荐,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附件:

1.申报人员网上申报办法

2.用人单位及管理部门网上审核操作办法

3.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4.破格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

5.直接推荐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

6.期刊目录

7.2021年度“企业家能力提升”高级研修班


杭州市临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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