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01008001003019/2021-01959 | 文件编号 | 临平住建〔2021〕30号 |
责任部门 | 区住建局(人防办、民防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区住建局(人防办、民防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成文日期 | 2021-08-16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关于对临平区建设工程现场管理人员进行考勤的有关通知
来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区民防局) 发布时间: 2021-09-22 17:13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适应我区建筑业行业的高速发展,更好地发挥临平区建设工程现场管理人员脸部识别考勤管理系统的作用,进一步完善我区建筑市场诚信体系,维护市场规范有序,促进工地安全平稳,保障企业良性发展,现根据《杭州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记分标准(2019版)》,建立临平区建设工程现场管理人员现场履职刷脸考勤制度。具体考勤规则如下:
一、考勤范围
临平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已办理施工许可证并且在建的建设工程项目。
二、考勤对象
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驻现场管理人员,具体包括:项目负责人、质量员、施工员、安全员、资料员及项目总监,建设单位认为有必要的,也可对专业监理工程师(需持有浙江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者浙江省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进行考勤后,安全员需先向临平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登记后,纳入考勤。资料员可同时在两个项目及以下进行考勤。房屋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下,市政工程单个合同300万元以下的项目,经建设单位同意可以仅考勤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总监(注:现场管理人员必须符合录入临平区建筑市场信用网)。
三、考勤办理
已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项目应及时填写《临平区建设工程现场管理人员影像识别考勤系统项目及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1),经施工、监理及建设单位三方确认盖公章后,报送至临平区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简称区建管中心)。经工作人员确认并生成项目考勤点后,企业需自行联系考勤系统服务商购买考勤设备并下载考勤数据包。自办理施工许可证超过30天未办理项目人员考勤的企业,将作出暂停其市场行为的处理。
四、考勤规则
根据项目实际进度,考勤起止时间原则上从开工之日起至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止。施工现场每日考勤时间段为上午06:00-11:00,下午13:00-20:00,现场管理人员应在两个规定的时间段内进行考勤,一天考勤两次(上午一次、下午一次),考勤管理系统将自动识别有效的考勤次数。每人每月有效考勤次数应不少于40次。已录入考勤系统的现场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得更换,确因不可抗力需要更换的,需经建设单位同意,将《临平区建设工程现场管理人员变更申请表》(附件2)报送至区建管中心审批。
在建项目因故中止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向区建管中心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中止施工的时间、原因,预计恢复施工的时间,建设单位的证明等,并提交暂停考勤申请。项目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区建管中心报告,同时恢复考勤。工程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的,应当将《临平区建设工程竣工终止考勤申请表》(附件3)提交至区建管中心申请终止考勤。
五、考核办法
区建管中心负责考勤系统的日常维护和管理。人员考勤到岗率以完整季度为单位由考勤管理系统自动进行统计,完整季度是指每年的1月-3月、4月-6月、7月-9月和10月-12月。统计结果以项目为单位,分施工、监理企业分别进行综合考勤率排名,综合考勤率是指该项目施工企业或监理企业纳入考勤的所有现场管理人员实际出勤到岗次数除以应出勤到岗次数。每个季度首月月初将在建筑市场信用网公示上个季度的考勤率及排名,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企业或从业人员可以在公示期内向区建管中心提出申诉。公示无异议后,奖惩措施如下:
1.每季度考勤率排名前10的项目所涉及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依据《杭州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记分标准(2019版)》分别在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予以企业信用加分。
2.对每季度考勤率排名末10%的项目以及连续两个季度综合考勤率不足50%的项目所涉及的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予以全区通报批评,并根据《杭州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记分标准(2019版)》在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予以信用扣分。
3.对实际到岗率严重不足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企业,将视情节轻重纳入全市建筑业黑名单并抄送企业注册地。
六、其他
本通知由临平区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解释。
联系方式:
杭州市临平区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0571-86215301
杭州睿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0571-85021794,18969945935
建设工程考勤管理QQ群:706665275
附件:1.《临平区建设工程现场管理人员影像识别考勤系统项目及人员信息登记表》
2.《临平区建设工程现场管理人员变更申请表》
3.《临平区建设工程竣工终止考勤申请表》
杭州市临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16日
附件1
临平区建设工程现场管理人员影像识别考勤系统项目及人员信息登记表
编号
项目名称 | |||
建设单位 | |||
总包单位 | |||
监理单位 | |||
项目地址 | |||
工程类别 | □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其它 |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工程造价(万元)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岗位名称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每月履职天数(天) |
项目负责人 | |||
质量员 | |||
施工员 | |||
安全员1 | |||
安全员2 | |||
安全员3 | |||
资料员 | |||
项目总监 | |||
申报单位确认意见:
施工单位盖章: 监理单位盖章: | |||
建设单位确认意见:
盖章 |
注1.需在施工许可发证之日起30日内办理临平区建设工程现场管理人员影像识别考勤系统项目及人
员信息登记;
2.所有录入影像识别考勤系统的现场管理人员均需录入临平区建筑市场信用网企业库;
3.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确认的项目须与投标文件中承诺的管理人员一致,人员数量有文件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没有文件规定的按投标文件中的数量执行,安全员需先到区质安站登记,数量标准(建筑工程:一万平米以下一名,一万及以上五万以下两名,五万及以上三名;市政公用工程:造价五千万以下一名,五千万以上一亿一下两名,一亿及以上三名);
4.影像识别考勤申请受理单位:临平区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人民大道650号建设大厦2楼211室);
5.联系人:童欣,电话:(0571)86215301
附件2
临平区建设工程现场管理人员变更申请表
编号
项目名称 | 施工许可证号 | ||||
项目地址 | 工程类别 |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工程造价(万元) | ||||
施工进度 | 申请日期 | ||||
经办人 | 手机号码 | ||||
原现场管理人员 | |||||
岗位名称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证书编号 | ||
变更后现场管理人员 | |||||
岗位名称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证书编号 | ||
申报单位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 ||||
建设单位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 ||||
安监站意见 | (变更安全员需安全监督部门同意) 签字: 单位盖章: | ||||
建管处意见 |
签字: 单位盖章: |
注:1.变更人员所在单位为申报单位(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
2.材料的真实性由申报单位负责,由此引起一切法律后果由申报单位承担;
3.该表一式三份,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若涉及安全员变更)、建设单位各存档一份;
附件3
临平区建设工程竣工终止考勤申请表
编号
项目名称 | 施工许可证号 | |||||||||
项目地址 | 工程类别 |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工程造价(万元) | |||||||||
施工进度 | 申请日期 | |||||||||
经办人 | 手机号码 | |||||||||
项目管理人员 | ||||||||||
施工单位 | 岗位名称 | 姓名 | 身份证号 | 监理单位 | 岗位名称 | 姓名 | 身份证号 | |||
项目经理 | 总监 | |||||||||
因何原因申请终止考勤 | (详细情况可另附说明)
施工单位确认盖章: 监理单位确认盖章: | |||||||||
建设单位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日期): | |||||||||
质量安全监督站意见 |
监督员签字: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日期): | |||||||||
建管中心意见 |
经办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日期): |
注:材料的真实性由申报单位负责,由此引起一切法律后果由申报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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