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01008001003014/2021-01876 | 文件编号 | |
责任部门 | 市公安局临平区分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市公安局临平区分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成文日期 | 2021-09-08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转发关于晋升和授予许建平等同志人民警察警衔命令的通知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1-09-08 16:20 浏览次数:
各科、所、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人民警察警衔工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公安部、省公安厅批准,晋升和授予许建平等41名同志人民警察警衔。
一、根据公衔令字[2021]30号命令,批准下列31名同志晋升一级、二级、三级警督警衔:
1.下列同志晋升一级警督警衔:
许建平、魏国、李诚、姚伟芳、仲瑞年
2.下列同志晋升二级警督警衔:
王勇、张国平、李佳曦、单杭方、洪金桥、陈立、孙嘉桓、陈蕾、周嵩、孙明皓、傅渊、吴云华、王俊、马洁娜、郭俊华、吴新来、陈雪芬、方萍、张斌(刑侦大队)
3.下列同志晋升三级警督警衔:
冯洪华、孙杰、徐惠、周鹏飞、蒋鑫、李云刚、於鹏
二、根据浙公衔令字[2021]30号命令,批准下列10名同志授予三级警司警衔:
张诗怡、吴荣华、周逍奕、张怡帆、周航涛、艾杭枫、沈耀、陈姚伟、宋佳磊、戴超杰
以上同志请到分局警务保障室领取新警衔(晋升人员须携原警衔换领),联系人:龙为义,电话:596925。
杭州市公安局临平区分局
2021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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