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平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66号议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2-01-17 14:54 来源: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金宝华代表:

您好!关于您提出的《要求尽快落实建设项目拆迁安置用地指标的建议》我局已收悉,收到您的议案后,我局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进行了调查与办理。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和意见答复如下:

一、议案调查基本情况

经我局调查,议案涉及的情况为:2001年9月,因藕花洲大街西延工程项目建设的需要,原余杭区藕花洲大街西延工程有限公司开展征迁补偿工作,苏家村委坐落于藕花洲大街保障桥西的房屋和土地列入项目征迁范围内,并于2001年9月30日签订了《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协议载明了对苏家村委进行货币补偿方式,征迁范围内的房屋、土地、附属物、设施搬迁补偿费、村委营业停业损失补偿费以及按期搬迁完毕奖励费共计2538865元,上述货币补偿金额均已补偿领取到位。协议中没有载明土地指标或是安置等事项。

同时调查过程中,苏家村委另提供了一份文件:余计经建〔2001〕91号《关于同意建村委综合用房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原余杭市计划与经济委员会批复给苏家村委的项目建设书中记载了“项目征用土地11.319亩土地(计划指标解决),项目投资待定,资金自筹解决”的内容。

二、议案办理经过

9月9日,我局两位工作人员专门向代表见面汇报了办理议案的相关事宜;11月1日,我局党委委员徐凯专门召开关于议案的协调会,协办单位临平新城管委会、区规资分局以及南苑街道等相关部门参加并就议案进行了研讨,协调会上与会部门认为议案要求“落实的土地指标”为历史遗留问题,在当时的政策历史背景下,可以兑现,目前的土地政策和相关法规,不能兑现。11月5日,我局党委委员徐凯与人大代表金宝华共同前往区府办,向区府办王林峰副主任就此议案作了专题汇报后,约定由区府办召集相关部门,就此议案内容再次召开协调会,进一步明确。12月27日,区府办王林峰副主任专题召集住建、规资、南苑街道和临平新城等单位就推进本议案办理进行研究和协商,会议明确了2001年因藕花洲大街西延工程项目征迁苏家社区的土地、房屋及附属物等均已补偿到位,协议中无给予安置的说法,同时要求南苑街道将本次会议调查的事实情况向主要领导汇报清楚。 

三、议案协办单位意见

协办单位规资分局意见:苏家村可享受村级留用地额度40亩,分别于2008年、2014年申请留用地额度4.905亩和35.095亩,并通过合作开发和土地换房产模式落实。综上,苏家留用地额度已全部落实。

临平新城意见:1、根据区政府关于村级留用相关政策,苏家社区40亩村级留用地额度已通过自主开发模式使用完毕,无法增加新的额度。2、苏家社区回迁安置房由临平新城下属子公司开发建设,其底层商铺属于国有资产,其处置必须按照国有资管产理相关政策执行,目前无法按照村级留用地额度置换模式进行置换。

四、建议

2001年的征迁补偿工作是履行到位,且补偿完毕。按照目前的土地招拍挂等规定以及规资临平分局、临平新城等单位的意见,关于《要求尽快落实建设项目拆迁安置用地指标的建议》议案无法给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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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平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66号议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2-01-17 14:54 来源: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金宝华代表:

您好!关于您提出的《要求尽快落实建设项目拆迁安置用地指标的建议》我局已收悉,收到您的议案后,我局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进行了调查与办理。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和意见答复如下:

一、议案调查基本情况

经我局调查,议案涉及的情况为:2001年9月,因藕花洲大街西延工程项目建设的需要,原余杭区藕花洲大街西延工程有限公司开展征迁补偿工作,苏家村委坐落于藕花洲大街保障桥西的房屋和土地列入项目征迁范围内,并于2001年9月30日签订了《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协议载明了对苏家村委进行货币补偿方式,征迁范围内的房屋、土地、附属物、设施搬迁补偿费、村委营业停业损失补偿费以及按期搬迁完毕奖励费共计2538865元,上述货币补偿金额均已补偿领取到位。协议中没有载明土地指标或是安置等事项。

同时调查过程中,苏家村委另提供了一份文件:余计经建〔2001〕91号《关于同意建村委综合用房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原余杭市计划与经济委员会批复给苏家村委的项目建设书中记载了“项目征用土地11.319亩土地(计划指标解决),项目投资待定,资金自筹解决”的内容。

二、议案办理经过

9月9日,我局两位工作人员专门向代表见面汇报了办理议案的相关事宜;11月1日,我局党委委员徐凯专门召开关于议案的协调会,协办单位临平新城管委会、区规资分局以及南苑街道等相关部门参加并就议案进行了研讨,协调会上与会部门认为议案要求“落实的土地指标”为历史遗留问题,在当时的政策历史背景下,可以兑现,目前的土地政策和相关法规,不能兑现。11月5日,我局党委委员徐凯与人大代表金宝华共同前往区府办,向区府办王林峰副主任就此议案作了专题汇报后,约定由区府办召集相关部门,就此议案内容再次召开协调会,进一步明确。12月27日,区府办王林峰副主任专题召集住建、规资、南苑街道和临平新城等单位就推进本议案办理进行研究和协商,会议明确了2001年因藕花洲大街西延工程项目征迁苏家社区的土地、房屋及附属物等均已补偿到位,协议中无给予安置的说法,同时要求南苑街道将本次会议调查的事实情况向主要领导汇报清楚。 

三、议案协办单位意见

协办单位规资分局意见:苏家村可享受村级留用地额度40亩,分别于2008年、2014年申请留用地额度4.905亩和35.095亩,并通过合作开发和土地换房产模式落实。综上,苏家留用地额度已全部落实。

临平新城意见:1、根据区政府关于村级留用相关政策,苏家社区40亩村级留用地额度已通过自主开发模式使用完毕,无法增加新的额度。2、苏家社区回迁安置房由临平新城下属子公司开发建设,其底层商铺属于国有资产,其处置必须按照国有资管产理相关政策执行,目前无法按照村级留用地额度置换模式进行置换。

四、建议

2001年的征迁补偿工作是履行到位,且补偿完毕。按照目前的土地招拍挂等规定以及规资临平分局、临平新城等单位的意见,关于《要求尽快落实建设项目拆迁安置用地指标的建议》议案无法给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