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佳代表:
您好!您在区人大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建议》的议案已收悉,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区物业管理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接到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专题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明确专人落实。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目前正在开展的主要工作
物业管理是现今社会关注的焦点、基层治理的难点,与广大群众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您在建议中指出的问题确实客观存在,您对问题的分析非常深刻到位,这些具体问题是对现状的客观反映,您提出的6点建议也非常具有针对性及可行性。目前,我局会同相关部门正在积极研究开展以下各项工作:
(一)坚持党建引领,积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一是先后出台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及业主委员会规范运行等“1+X”文件体系,注重发挥物业企业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多措并举推行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的分类管理和规范化管理;积极打造物业“红舟共济”特色党建品牌,联合社区、业委会、物业企业等党组织力量开展党建工作,将红色基因注入物业管理,指导督促物业企业组建党支部;推动镇街创新住宅小区“党建+治理”新模式,如星桥街道“三考两评”制度。二是充分发挥镇(街道)在物业综合性管理的责任主体作用,将物业管理部分权责已经下沉到各镇(街道),并组织各镇(街道)的相关负责人和各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物业管理业务的相关培训交流会,进一步提升了镇(街道)的物业管理水平;今年以来,我局已经组织各镇(街道)和物业服务企业召开了四次全区物业服务企业工作会议,重点布置加强物业行业监管的各项举措,涵盖物业服务企业党建引领、文明指数测评、平安建设、垃圾分类等多个方面。同时,我局也已经明确了各镇负责物业管理工作的分管领导,成立负责日常物业管理的科室,实现管理归位,保障职责到位。
(二)坚持规范指导,逐步提升业委会自治能力。会同区委组织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业主委员会规范运行的指导意见》(余组(2018)1号),进一步强化党建引领,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活动,维护业主合法权益。根据文件精神,一是鼓励社区(村)两委班子成员、骨干力量进入业委会任职,加大业委会成员中,党员、社工等优秀业委会成员比例,从而提升业委会整体素质;二是优化选举程序,逐步推行业委会选举“双荐联审直选”模式,引导党员支持参与业主委员会党建工作;三是完善财务监督和质量检查机制,建立业主协商议事会议制度、定期财务公开制度、业委会年终评议制度以及业委会年终考核制度;另一方面,按照杭州市物管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街道(乡镇)、社区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的通知》及业委会工作指导规程,指导各镇街加强业委会工作监督管理,完善业委会职责及其违规处置办法,对其组成人选加强指导和把关,并进一步规范《小区议事规则》《业主管理规约》及制定业委会标准化建设考核办法。
(三)坚持便民高效,大力提高物业“两金”使用效率。根据省市“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神和深化简政放权有关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创新推出了物业保修金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分级管理使用工作机制,进一步缩短办事时限,提高使用效率。已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物业综合性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导各镇街落实对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属地监管职能,由镇街落实专职人员,负责受理辖区内物业“两金”使用工作,做好辖区内物业“两金”使用申请的受理、审核、踏勘、审价及拨付等工作,进一步提高了物业两金效率。
(四)坚持奖惩并举,不断落实物业行业扶持政策。一是组织开展物业管理项目检查考核,其结果直接与企业参加前期物业招投标、承接政府购买物业服务项目挂钩,并将评定结果向社会公布。对于服务水平不足、业主投诉反映较多的物业服务企业,将无法参加前期招投标,无法承接政府购买的物业服务项目,逐步清理出物业服务市场。二是建立扶持奖励机制。根据杭房局〔2020〕23号《关于印发杭州市物业服务企业疫情防控补助资金申报和审核工作指引的通知》的精神要求,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资金补助。并自2019年12月1日起调整了普通住房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三是积极发挥了物业行业协会作用,通过线上公众号平台,加大物业行业相关信息的宣传,线下开展物业行业的相关业务培训内容,着力提升物业企业及从业人员的素质水平和服务水平,促使整个物业行业良好有序发展。
(五)坚持提能升级,不断加强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作。经排摸,我局制定四年行动计划,临平区计划至2022年底完成老旧小区综合提升改造65个、房屋549幢、127.1万方,涉及小区居民14100余户。2019年以来,临平区已实施老旧小区改造24个,改造面积约70.6万方,截至目前已完成改造老旧小区9个,面积40.39万方(梅堰小区20万方,河畔新村2.88万方,超峰小区、华宇家园2.37万方,塘栖一小区及周边小区15.14万方)。在临平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已有超过150个单元完成电梯加装民意统一,其中南苑街道河畔新村(32台)和东湖街道超峰小区(8台)实现小区电梯100%加装;临平街道梅堰小区可加装电梯151个单元,目前已有104个单元达成民意统一。
2021年临平区计划改造老旧小区约84万方(续建项目30.15万方、新建项目53.81万方),力争完成改造51.5万方(含续建项目、塘栖2021项目、南苑街道新城花苑)。市级任务为实施改造16个老旧小区,涉及房屋126幢,面积29.75万平方米。其中14个小区要求当年竣工,涉及房屋68幢,面积20.47万平方米。2021年临平区老旧小区市级民生实事任务为完成2个小区改造,区级民生实事任务为完成老旧小区改造25万方。我区已组织河畔新村开展物业管理工作试点,组建了业委会。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所提出的建议,持续加强物业服务企业工作,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努力为广大业主创造更加优质、舒心的居住环境。
(一)突出牵头抓总,健全住宅小区综治格局。一是坚持小区综治党建引领。扩大小区综合治理领域党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会同区委组织部指导镇街党工委和社区党组织加强对小区综合治理工作的直接领导,增强镇街(村社)党组织监管指导话语权。二是加强基层综治体系建设。按照“重心下沉、权责下放”原则,进一步压实属地综治责任,发挥属地管理优势,指导镇街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三是促进物业行业规范发展。会同物业行业协会等组织,不断完善行业自律标准和信用评价标准。探索建设物业监管服务信息化平台和推行物业服务企业、法定代表人“黑名单”制度、市场退出机制。加大物业行业培育扶持力度,推动物业行业数字化转型。
(二)协同多方联动,落实条块齐抓具体举措。一是建立综治执法清单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和“管理进小区、执法进小区”目标,明确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水、电、燃气等专业单位在住宅小区综合治理中的工作职责,编制工作职责清单和指导手册,公示各类管理执法事项的主管部门、业务流程及咨询投诉方式。二是构建“三方共议”协作机制。理顺村社、业委会、物业企业在小区综合治理中的职责和分工,深化网格化治理体系建设,探索由网格长兼任小区业委会主任等模式,切实发挥网格长、专兼职网格员、楼道长、业委会、物业企业在小区综治工作中的联动作用。三是规范小区业委会主体行为。指导镇街加强对小区业委会筹建、运行、换届等事项的监管,实行业委会候选人资格联审制度。进一步规范小区经营性收益管理,推行小区经营性收益审计制度。四是加强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指导镇街推动社区化准物业提能升级,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后物业管理长效机制建立,重点做好老旧小区和农民多高层公寓的环境整改工作。
(三)聚焦资源统筹,落实各项小区治理举措。一是增强小区矛盾纠纷调处力量。完善镇街、村社、业委会、房企及物企“五位一体”矛盾纠纷调解机制,按周或月召开联席会议。指导镇街结合属地住宅小区数量及规模,配备专岗专人负责小区综合治理,对住宅小区密集、老旧小区较多的社区,增配矛盾纠纷专职或兼职调解员,增设小区调解室。二是深化小区物业纠纷行业调解。探索人民调解、行业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的房产(物业)行业纠纷调解新模式,成立区房产(物业)行业纠纷调解委员会,设区级中心(设在综治中心)、分中心(设在五个法庭)和基层中心(设在各镇街)三个层级,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选聘律师团队调解矛盾纠纷,并加强诉源治理机制建设。三是建设和谐邻里关系。会同物业行业协会和属地镇街、社区建设和谐邻里关系,倡导物业服务企业以业主称心、满意为前提,提供完善、优质服务,鼓励物业服务企业、业委会牵头建立和谐邻里关系,推动广大业主积极交流互动。大力推广康城国际小区“邻里会”,金都夏宫“乡情中心,邻里文化”等模式,建立新时代和谐的邻里关系。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为我区的物业管理事业献计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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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佳代表:
您好!您在区人大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建议》的议案已收悉,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区物业管理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接到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专题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明确专人落实。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目前正在开展的主要工作
物业管理是现今社会关注的焦点、基层治理的难点,与广大群众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您在建议中指出的问题确实客观存在,您对问题的分析非常深刻到位,这些具体问题是对现状的客观反映,您提出的6点建议也非常具有针对性及可行性。目前,我局会同相关部门正在积极研究开展以下各项工作:
(一)坚持党建引领,积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一是先后出台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及业主委员会规范运行等“1+X”文件体系,注重发挥物业企业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多措并举推行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的分类管理和规范化管理;积极打造物业“红舟共济”特色党建品牌,联合社区、业委会、物业企业等党组织力量开展党建工作,将红色基因注入物业管理,指导督促物业企业组建党支部;推动镇街创新住宅小区“党建+治理”新模式,如星桥街道“三考两评”制度。二是充分发挥镇(街道)在物业综合性管理的责任主体作用,将物业管理部分权责已经下沉到各镇(街道),并组织各镇(街道)的相关负责人和各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物业管理业务的相关培训交流会,进一步提升了镇(街道)的物业管理水平;今年以来,我局已经组织各镇(街道)和物业服务企业召开了四次全区物业服务企业工作会议,重点布置加强物业行业监管的各项举措,涵盖物业服务企业党建引领、文明指数测评、平安建设、垃圾分类等多个方面。同时,我局也已经明确了各镇负责物业管理工作的分管领导,成立负责日常物业管理的科室,实现管理归位,保障职责到位。
(二)坚持规范指导,逐步提升业委会自治能力。会同区委组织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业主委员会规范运行的指导意见》(余组(2018)1号),进一步强化党建引领,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活动,维护业主合法权益。根据文件精神,一是鼓励社区(村)两委班子成员、骨干力量进入业委会任职,加大业委会成员中,党员、社工等优秀业委会成员比例,从而提升业委会整体素质;二是优化选举程序,逐步推行业委会选举“双荐联审直选”模式,引导党员支持参与业主委员会党建工作;三是完善财务监督和质量检查机制,建立业主协商议事会议制度、定期财务公开制度、业委会年终评议制度以及业委会年终考核制度;另一方面,按照杭州市物管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街道(乡镇)、社区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的通知》及业委会工作指导规程,指导各镇街加强业委会工作监督管理,完善业委会职责及其违规处置办法,对其组成人选加强指导和把关,并进一步规范《小区议事规则》《业主管理规约》及制定业委会标准化建设考核办法。
(三)坚持便民高效,大力提高物业“两金”使用效率。根据省市“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神和深化简政放权有关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创新推出了物业保修金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分级管理使用工作机制,进一步缩短办事时限,提高使用效率。已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物业综合性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导各镇街落实对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属地监管职能,由镇街落实专职人员,负责受理辖区内物业“两金”使用工作,做好辖区内物业“两金”使用申请的受理、审核、踏勘、审价及拨付等工作,进一步提高了物业两金效率。
(四)坚持奖惩并举,不断落实物业行业扶持政策。一是组织开展物业管理项目检查考核,其结果直接与企业参加前期物业招投标、承接政府购买物业服务项目挂钩,并将评定结果向社会公布。对于服务水平不足、业主投诉反映较多的物业服务企业,将无法参加前期招投标,无法承接政府购买的物业服务项目,逐步清理出物业服务市场。二是建立扶持奖励机制。根据杭房局〔2020〕23号《关于印发杭州市物业服务企业疫情防控补助资金申报和审核工作指引的通知》的精神要求,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资金补助。并自2019年12月1日起调整了普通住房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三是积极发挥了物业行业协会作用,通过线上公众号平台,加大物业行业相关信息的宣传,线下开展物业行业的相关业务培训内容,着力提升物业企业及从业人员的素质水平和服务水平,促使整个物业行业良好有序发展。
(五)坚持提能升级,不断加强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作。经排摸,我局制定四年行动计划,临平区计划至2022年底完成老旧小区综合提升改造65个、房屋549幢、127.1万方,涉及小区居民14100余户。2019年以来,临平区已实施老旧小区改造24个,改造面积约70.6万方,截至目前已完成改造老旧小区9个,面积40.39万方(梅堰小区20万方,河畔新村2.88万方,超峰小区、华宇家园2.37万方,塘栖一小区及周边小区15.14万方)。在临平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已有超过150个单元完成电梯加装民意统一,其中南苑街道河畔新村(32台)和东湖街道超峰小区(8台)实现小区电梯100%加装;临平街道梅堰小区可加装电梯151个单元,目前已有104个单元达成民意统一。
2021年临平区计划改造老旧小区约84万方(续建项目30.15万方、新建项目53.81万方),力争完成改造51.5万方(含续建项目、塘栖2021项目、南苑街道新城花苑)。市级任务为实施改造16个老旧小区,涉及房屋126幢,面积29.75万平方米。其中14个小区要求当年竣工,涉及房屋68幢,面积20.47万平方米。2021年临平区老旧小区市级民生实事任务为完成2个小区改造,区级民生实事任务为完成老旧小区改造25万方。我区已组织河畔新村开展物业管理工作试点,组建了业委会。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所提出的建议,持续加强物业服务企业工作,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努力为广大业主创造更加优质、舒心的居住环境。
(一)突出牵头抓总,健全住宅小区综治格局。一是坚持小区综治党建引领。扩大小区综合治理领域党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会同区委组织部指导镇街党工委和社区党组织加强对小区综合治理工作的直接领导,增强镇街(村社)党组织监管指导话语权。二是加强基层综治体系建设。按照“重心下沉、权责下放”原则,进一步压实属地综治责任,发挥属地管理优势,指导镇街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三是促进物业行业规范发展。会同物业行业协会等组织,不断完善行业自律标准和信用评价标准。探索建设物业监管服务信息化平台和推行物业服务企业、法定代表人“黑名单”制度、市场退出机制。加大物业行业培育扶持力度,推动物业行业数字化转型。
(二)协同多方联动,落实条块齐抓具体举措。一是建立综治执法清单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和“管理进小区、执法进小区”目标,明确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水、电、燃气等专业单位在住宅小区综合治理中的工作职责,编制工作职责清单和指导手册,公示各类管理执法事项的主管部门、业务流程及咨询投诉方式。二是构建“三方共议”协作机制。理顺村社、业委会、物业企业在小区综合治理中的职责和分工,深化网格化治理体系建设,探索由网格长兼任小区业委会主任等模式,切实发挥网格长、专兼职网格员、楼道长、业委会、物业企业在小区综治工作中的联动作用。三是规范小区业委会主体行为。指导镇街加强对小区业委会筹建、运行、换届等事项的监管,实行业委会候选人资格联审制度。进一步规范小区经营性收益管理,推行小区经营性收益审计制度。四是加强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指导镇街推动社区化准物业提能升级,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后物业管理长效机制建立,重点做好老旧小区和农民多高层公寓的环境整改工作。
(三)聚焦资源统筹,落实各项小区治理举措。一是增强小区矛盾纠纷调处力量。完善镇街、村社、业委会、房企及物企“五位一体”矛盾纠纷调解机制,按周或月召开联席会议。指导镇街结合属地住宅小区数量及规模,配备专岗专人负责小区综合治理,对住宅小区密集、老旧小区较多的社区,增配矛盾纠纷专职或兼职调解员,增设小区调解室。二是深化小区物业纠纷行业调解。探索人民调解、行业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的房产(物业)行业纠纷调解新模式,成立区房产(物业)行业纠纷调解委员会,设区级中心(设在综治中心)、分中心(设在五个法庭)和基层中心(设在各镇街)三个层级,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选聘律师团队调解矛盾纠纷,并加强诉源治理机制建设。三是建设和谐邻里关系。会同物业行业协会和属地镇街、社区建设和谐邻里关系,倡导物业服务企业以业主称心、满意为前提,提供完善、优质服务,鼓励物业服务企业、业委会牵头建立和谐邻里关系,推动广大业主积极交流互动。大力推广康城国际小区“邻里会”,金都夏宫“乡情中心,邻里文化”等模式,建立新时代和谐的邻里关系。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为我区的物业管理事业献计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