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01008001003036/2022-00084 | 文件编号 | |
责任部门 | 临平新城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临平新城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成文日期 | 2022-01-06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关于对余政储出[2021]12号地块鼎湖未来社区项目A4、A8地块批后修改进行公示的说明
来源:临平新城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2-01-06 17:48 浏览次数:
一、项目简介
余政储出[2021]12号地块鼎湖未来社区A4、A8地块项目由杭州骏熠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位于杭州市临平区新城核心区,东至宝城路、南至南苑街、西至新丰路、北至王家畈港,用地面积90168㎡,总建筑面积428753㎡。因施工图图审要求以及进一步提升小区品质,现对余政储出[2021]12号地块鼎湖未来社区项目A4地块部分施工图做相应调整,具体详见以下内容及附图:
为优化设计做如下修改:
1、因审查意见,15号楼东侧的停车位需要断开,才可不认定是停车场,11号楼南侧的停车位距离11号楼不满足6米间距,11#、15#楼旁机动车位置调整,详见附图1、附图2。
2、因日照部门对活动用房20%窗地比的要求,2#楼分隔婴幼儿活动室的功能空间,满足窗地比要求。门窗相应修改。详见附图3。
3、为提升小区品质与昭示性,2#楼西立面补充LOGO。经沟通,城管部门无意见。详见附图4。
4、因暖通优化,4#楼平排风位置轮廓修改,排风位置往北边位置移动。详见附图5。
5、因审查意见,要求单个物业经营用房不得超过300㎡,18#楼增加一道隔墙,使得每个功能空间不超300㎡。公共文化设施用房与变配电室的隔墙调整,由原墙体200mm修改为100mm厚。屋顶绿化范围调整。物业经营用房面积由160平方米改成161.31平方米,因原面积计算有误,开闭所面积减少了2.29平方米。详见附图6、附图7。
6、为提升小区品质,将7#楼旁边的架空空间改成物业办公用房,加大7#楼的物业办公用房面积,增加了224.41平方米,满足住宅使用。详见附图8。
7、因原住宅面积计算有误,1#、5#、6#楼屋面左侧楼梯间改为无顶盖楼梯间,12#楼屋面左侧楼梯间改成有顶盖楼梯间,修改后建筑面积减少了30.68平方米。详见附图34、附图35。
8、因户型品质优化,8#楼、9#楼、10#楼主卧更衣间尺寸修改,更衣减少200尺寸给主卧空间,8#~10#楼主卧及书房窗户开启扇尺寸调整,由原600改为750。详见附图9、附图10。
9、因审查意见,11#楼物业办公用房不得与自持住宅共用疏散通道以及门厅,11号楼物业办公调整至7#楼、16#楼。11号楼减少物业办公用房面积281.88平方米,因物业移走,11#楼自持住宅增加了公摊面积,故将自持住宅减少2套,改成架空,调整后自持住宅面积不变。11#楼首层左侧设备平台取消。详见附图11。
10、因审查意见,11#、12#、13#楼无前室的卫生间门不得直接开向厨房、起居室,不宜开向卧室。增加隔墙,卫生间形成独立的前室。详见附图12、附图13。
11、因审查意见,13#自持公寓、2楼物业办公用房与住宅不得共用门厅以及疏散,增设公寓与住宅走廊防火门,且北侧对外疏散。增设去2楼物业办公用房的楼梯。因物业独立疏散不用参与核心筒公摊,物业办公用房面积减少了7.56平方米。详见附图14、附图15。
12、因审查意见,15#楼应按旅馆规范套用疏散距离,原按办公疏散距离不足,修改核心筒,减少疏散距离,修改核心筒一侧的户型平面以及端套的户型平面,设备平台轮廓调整,首层工具间相应修改,修改后建筑面积增加了30.68平方米;地下相应修改,核心筒楼北侧人防口部相应调整。详见附图16、附图30、附图36。
13、因审查意见,自持住宅需加大物业办公用房面积满足使用,16号楼物业办公优化布局调整,面积加大,面积增加了66.01平方米,采光井位置调整,16号楼西侧出地面井道根据景观调整;A4、A8地块集中地下室(A4地块二区)相应修改,详见附图17、附图29、附图32。
14、经与电力部门沟通,14#、17#楼电力深化设计提出要增加泄爆口等。详见附图18至附图20。
15、为提升小区品质,所有配套用房裙房(4#、14#、16#、17#、18#)外立面材质更改,由原来铝板调整为铝板加石材结合,石材耐久度比铝板会更好。详见附图21。
16、因暖通优化,4#楼地下室进排风机房位置修改,排风井位置位置移动挂板取消。详见附图22。
17、因人防口部及景观优化,地下室二层楼梯4(从负二层疏散至负一层的人防专用疏散楼梯)从10#楼左侧移至10#楼下方,机房及车位相应调整;地下室二层10#楼左侧楼梯5(人防专用疏散楼梯)由原来“从负二层疏散至地上一层”改为“从负二层疏散至负一层”),取消地面开敞楼梯。详见附图23、附图24、附图25。
18、根据审查所要求,地下室二层10#楼右侧红线内(标高-2.700)与市政路下方(标高-5.100)高差在楼梯1内消化,增加局部平面图,原高差处台阶取消。详见附图26。
19、因上部连廊结构需求,柱子需落到地下室,13#楼北侧非机动车库增加连廊柱子。详见附图27、附图30。
20、因地下室门厅优化,修改13#楼西侧门厅配电小间尺寸。电梯厅入户门由东侧改为南侧。详见附图27。
21、根据BIM碰撞试验,在满足车总数不变的情况下,交换两组机械车位位置,满足风管不影响车位使用。详见附图28。
22、因景观优化,修改顶板图11号楼、12号楼之间出地面井道位置。详见附图31。
23、因打印错误,原总图车位配建指标表打印出无用信息,固将移除,详见附图33。
综上所述,总图指标中服务式公寓物业办公用房面积由120平方米改成120.98平方米,服务式公寓物业经营用房面积由160平方米改成161.31平方米 ,开闭所面积由126.48平方米改成124.19平方米。自持住宅套数由615户改成613户,调整后自持住宅面积不变。
本次修改后地上建筑面积不变。地下建筑面积不变,车位数量保持不变。
二、意见提交
为拓展社会公众了解和参与城市规划的渠道,进一步提高城市建设品位,现对规划项目展示方案征询广大市民的意见和建议,本次征求意见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 1月17日。电子邮件请寄至959457825@qq.com,注明“余政储出[2021]12号地块鼎湖未来社区项目A4、A8地块”,信件请寄至:杭州临平新城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506室,电话:0571-89268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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