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01008001003018/2022-13268 | 文件编号 | |
责任部门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成文日期 | 2022-10-28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仲裁公告】杭州韩艺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与石文超劳动争议一案
来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2-10-28 15:55 浏览次数:
杭州韩艺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你单位与石文超劳动争议一案(浙杭临平劳人仲案(2022)1172号),石文超请求你单位支付工资10708元。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相关文书,根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改期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间本案中止审理。你单位提交答辩书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次日起15日内。石文超案定于2023年2月22日13时在本委仲裁庭(杭州市临平区西大街70号6楼第一仲裁庭)公开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参加。届时不到庭,本委将依法裁决。
杭州市临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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