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1008001003028/2022-13430 文件编号 临平市监〔2022〕93号
责任部门 区市场监管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科室 区市场监管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成文日期 2022-11-03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关于印发《临平区关于落实个体工商户防疫消杀支出补贴政策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2-11-07 09:21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杭州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浙江省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临平区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浙江省、杭州市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实施方案》及《关于落实服务业个体工商户防疫消杀支出补贴政策的指导意见》(杭个联〔2022〕5号),制定了《临平区关于落实个体工商户防疫消杀支出补贴政策的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杭州市临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杭州市临平区财政局

2022年11月3日


临平区关于落实个体工商户防疫消杀支出补贴政策的实施细则

为加快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稳经济政策措施部署,积极稳定市场主体,扎实推进落实个体工商户防疫消杀支出补贴政策,通过发放财政补贴减轻个体工商户防疫消杀支出成本,并以此实现促消费稳增长,现根据《杭州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浙江省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临平区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浙江省、杭州市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实施方案》及《关于落实服务业个体工商户防疫消杀支出补贴政策的指导意见》(杭个联〔2022〕5号),制定如下方案。

一、补贴对象

本方案补贴对象为临平区范围内,2022年5月31日前在册、2021年度个体工商户年报正常、无地址列异的全体个体工商户。

二、实施时间

消费券投放时间:2022年11月;

消费券使用时间:领取后至2022年11月30日;

商家补贴兑付时间:2022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三、补贴金额

计划发放个体工商户防疫消杀支出补贴不超过467万元,每户个体工商户可申领消费券100元,到临平区社零纳统商超进行消费(不限定用途),消费券不设找零、不可提现,不得套现,以“先垫后补”的方式,通过“临平区企业服务平台”给商家发放对应标准的财政补贴。

四、活动参与方

1.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本活动面向临平区范围内,2022年 5月31日前在册、个体工商户年报正常、无地址列异的全体个体工商户,满足以下条件即可参与申领:持有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所登记经营者境内有效身份证件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本人。

2.商户:临平区范围内合法合规经营且自愿递交申请参加的社零纳统商超,签订申请承诺书,参加活动商户名单届时对外公示。

3.个体工商户如符合条件,但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申领消费券的,可于消费券投放时间内至区市场监管局提出异议,视情况进行处理,逾期不受理。

五、活动具体流程和要求

1.消费抵扣券投放。政府端在“支付宝-消费宝-派券平台”投放46700张“满300元-100元”的个体工商户消费抵扣券,并注明使用有效日期,超出使用有效日期的抵扣券将作废处理。

2.消费券领取。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本人可通过“支付宝-消费宝-个人中心-领券中心”入口,领取消费抵扣券。每家个体工商户(以个体户营业执照为单位)限领取一次消费券,逾期不领视为放弃。

3.消费券使用。个体户经营者到消费券使用商家处购买商品或服务,并通过支付宝核减消费抵扣券补贴金额,注意消费券需一次性使用,逾期作废。

4.审核发放补贴。临平区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将商家提交的消费券抵扣记录,提交至消费宝平台与抵扣券核销记录清单进行比对,完成数据审核。清单及金额核实完毕后,由商家在临平区企业服务平台(https://qfpt.linping.gov.cn:8081/)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向商家发放垫资金额。

六、相关保障措施

1.做好组织协调工作。临平区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依照职责分工为活动开展提供有力支撑: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指导培训消费商家做好消费券核销、数据统计、资料收集等工作,督促“消费宝”根据实施细则要求发放电子消费券,如实提供电子消费券发放、核销等相关数据信息,处理兑付过程中可能引发的消费纠纷及舆情;区财政局负责财政补贴资金的保障;区商务局负责提供临平区范围内合法合规经营的社零纳统商超名单;区审管办(企服办)负责开发上线该政策。

2.做好活动宣传推广。由宣传部牵头,市场监管局、商务局、财政局联合制定宣传方案,协调各自媒体资源进行新闻稿件和活动发布、宣传。

3.严厉打击冒领补贴行为。强化补贴发放审核,及早防范冒领风险。采用数据线上比对,线下复核模式,在审核中发现恶意冒领补贴的,报区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联席会议调处。

4.做好政策解释说明工作。各消费商家需要充分培训内部员工,做好消费券使用的解释说明、核销、统计等工作,避免引发不必要的消费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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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临平区关于落实个体工商户防疫消杀支出补贴政策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信息索引号 001008001003028/2022-13430 文件编号 临平市监〔2022〕93号
责任部门 区市场监管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科室 区市场监管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成文日期 2022-11-03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杭州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浙江省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临平区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浙江省、杭州市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实施方案》及《关于落实服务业个体工商户防疫消杀支出补贴政策的指导意见》(杭个联〔2022〕5号),制定了《临平区关于落实个体工商户防疫消杀支出补贴政策的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杭州市临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杭州市临平区财政局

2022年11月3日


临平区关于落实个体工商户防疫消杀支出补贴政策的实施细则

为加快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稳经济政策措施部署,积极稳定市场主体,扎实推进落实个体工商户防疫消杀支出补贴政策,通过发放财政补贴减轻个体工商户防疫消杀支出成本,并以此实现促消费稳增长,现根据《杭州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浙江省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临平区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浙江省、杭州市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实施方案》及《关于落实服务业个体工商户防疫消杀支出补贴政策的指导意见》(杭个联〔2022〕5号),制定如下方案。

一、补贴对象

本方案补贴对象为临平区范围内,2022年5月31日前在册、2021年度个体工商户年报正常、无地址列异的全体个体工商户。

二、实施时间

消费券投放时间:2022年11月;

消费券使用时间:领取后至2022年11月30日;

商家补贴兑付时间:2022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三、补贴金额

计划发放个体工商户防疫消杀支出补贴不超过467万元,每户个体工商户可申领消费券100元,到临平区社零纳统商超进行消费(不限定用途),消费券不设找零、不可提现,不得套现,以“先垫后补”的方式,通过“临平区企业服务平台”给商家发放对应标准的财政补贴。

四、活动参与方

1.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本活动面向临平区范围内,2022年 5月31日前在册、个体工商户年报正常、无地址列异的全体个体工商户,满足以下条件即可参与申领:持有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所登记经营者境内有效身份证件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本人。

2.商户:临平区范围内合法合规经营且自愿递交申请参加的社零纳统商超,签订申请承诺书,参加活动商户名单届时对外公示。

3.个体工商户如符合条件,但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申领消费券的,可于消费券投放时间内至区市场监管局提出异议,视情况进行处理,逾期不受理。

五、活动具体流程和要求

1.消费抵扣券投放。政府端在“支付宝-消费宝-派券平台”投放46700张“满300元-100元”的个体工商户消费抵扣券,并注明使用有效日期,超出使用有效日期的抵扣券将作废处理。

2.消费券领取。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本人可通过“支付宝-消费宝-个人中心-领券中心”入口,领取消费抵扣券。每家个体工商户(以个体户营业执照为单位)限领取一次消费券,逾期不领视为放弃。

3.消费券使用。个体户经营者到消费券使用商家处购买商品或服务,并通过支付宝核减消费抵扣券补贴金额,注意消费券需一次性使用,逾期作废。

4.审核发放补贴。临平区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将商家提交的消费券抵扣记录,提交至消费宝平台与抵扣券核销记录清单进行比对,完成数据审核。清单及金额核实完毕后,由商家在临平区企业服务平台(https://qfpt.linping.gov.cn:8081/)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向商家发放垫资金额。

六、相关保障措施

1.做好组织协调工作。临平区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依照职责分工为活动开展提供有力支撑: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指导培训消费商家做好消费券核销、数据统计、资料收集等工作,督促“消费宝”根据实施细则要求发放电子消费券,如实提供电子消费券发放、核销等相关数据信息,处理兑付过程中可能引发的消费纠纷及舆情;区财政局负责财政补贴资金的保障;区商务局负责提供临平区范围内合法合规经营的社零纳统商超名单;区审管办(企服办)负责开发上线该政策。

2.做好活动宣传推广。由宣传部牵头,市场监管局、商务局、财政局联合制定宣传方案,协调各自媒体资源进行新闻稿件和活动发布、宣传。

3.严厉打击冒领补贴行为。强化补贴发放审核,及早防范冒领风险。采用数据线上比对,线下复核模式,在审核中发现恶意冒领补贴的,报区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联席会议调处。

4.做好政策解释说明工作。各消费商家需要充分培训内部员工,做好消费券使用的解释说明、核销、统计等工作,避免引发不必要的消费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