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01008001003026/2022-14106 | 文件编号 | |
责任部门 | 区应急管理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区应急管理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成文日期 | 2022-12-07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临平区余杭经济开发区地铁9号线道路恢复工程“10·2”一般坍塌事故评估报告
来源: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2-12-07 14:38 浏览次数:
2021年10月2日凌晨1时30分许,在临平区荷禹路和新洲路交叉口的地铁9号线道路恢复工程,施工单位沈阳市政集团有限公司组织进行基坑开挖及地下污水管安装施工时,发生一起基坑坍塌事故,造成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350万元。
根据《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临平区人民政府委托区应急局牵头有关单位组成临平区余杭经济开发区地铁9号线一期工程(余杭段)道路恢复工程“10·2”坍塌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评估工作组,对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组组织和开展情况
(一)评估工作组情况
2022年11月2日,临平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人民检察院、区住建局、区公安分局和区总工会等部门组成临平区余杭经济开发区地铁9号线一期工程(余杭段)道路恢复工程“10·2”坍塌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评估工作组(以下简称事故评估组)。
2022年11月5日起,事故评估组依据《临平区余杭经济开发区地铁9号线道路恢复施工“10·2”一般坍塌事故调查报告》,通过深入事故企业、相关管理部门和单位,采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和听取汇报等方式,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了评估工作,形成评估报告。
(二) 涉事工程及公司项目情况
涉事道路恢复工程于2022年5月20日通过竣工验收。
沈阳市政集团有限公司在临平区承接的另一项工程(乔司至东湖连接线二期工程)已于2022年6月16日竣工验收。
评估期间,该公司在临平区无承接施工项目。
二、事故责任企业和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各相关部门按照临平区人民政府《临平区余杭经济开发区地铁9号线道路恢复施工“10·2”一般坍塌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要求,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落实了责任追究措施。
(一)刑事追责情况:沈阳市政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安全员朱海烧,项目实际负责人皇甫成荣,杭州辰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现场负责人韩敏华和施工员郑建。
处理落实情况:对于以上4人,临平区公安分局于2021年10月3日立案调查,并采取行政强制措施。2022年9月27日,移送起诉至临平区检察院。目前正在审查起诉中。
(二)金晓刚,沈阳市政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报告处理措施: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由区应急管理局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
处理落实情况:临平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于2022年3月3日对其处罚款人民币壹拾柒万捌仟陆佰陆拾柒元贰角伍分(¥178667.25元)。
(三)李亮,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业主代表。
报告处理措施:由杭州市地铁集团内部处理。
处理落实情况: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1月20日对其进行考核扣分、罚款300元,取消其2021年度评优资格的处理。
(四)沈阳市政集团有限公司
报告处理措施:对事故发生负有主体责任,由区应急管理局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
处理落实情况:临平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于2022年3月3日对该公司处罚款人民币柒拾伍万元整(¥750000元)。
(五)杭州辰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报告处理措施:对事故发生负有一定责任,由区住建局根据相应法律法规给予其处理。
处理落实情况:临平区住建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于2022年1月24日对该公司处罚款人民币玖万元整(¥90000元)。
(六)北京正远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报告处理措施:对事故发生负有一定责任,由区住建局根据相应法律法规给予其处理。
处理落实情况:临平区住建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五项之规定,于2022年1月24日对该公司处罚款人民币玖万元整(¥90000元)。
(七)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报告处理措施:未全面落实建设单位安全生产责任,提请杭州市安委办对其进行约谈警示。
处理落实情况:杭州市安委办于2021年12月30日对该公司进行约谈。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事故后,各相关单位按照事故调查报告和区政府批复要求,积极落实事故整改措施。
1.沈阳市政集团有限公司召集事故通报会及安全专项工作会议,检讨教训、梳理施工现场管理重点,强化基坑作业安全防护措施。开展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教育培训,组织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的安全教育专项培训,明确强调了作业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梳理安全责任体系,完善了机构建设,成立了安全检查小组,建立了风险分级管控制度。组织项目部识别危大工程范围,对深基坑、深沟槽施工作业提前编制专项预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教育培训并在施工时确保项目经理以及安全员监督管理,通过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事故的发生。
2.杭州辰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设立安全管理部门,配备了专兼职安全员,强化现场专项巡查,消除安全隐患。扎实开展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考核,并在规定施工前教育明确项目风险点以及应急处置措施。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要求,配合落实施工方案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将项目安全落到实处。
3.北京正远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组织了监理内部的安全教育培训、生产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项目单位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从而切实履行安全监理职责。
4.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事故涉及业主代表等进行处理,完善了地铁工程沟槽开挖安全管理办法。要求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分别派专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对深度大于2米的沟槽,需由技术主管等人员随沟槽稳定性进行验收;对自身其他项目进行自查,并加强人员考核制度,强化项目建设的管理,确保项目建设管控到位。
5.临平区住建局开展了“2021年国庆期间临平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检查,进一步督促在建工地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成立“迎亚运”道路工程建设行动工作专班,其中对该项目进行专项检查4次,发现16处质量安全问题,全部整改完毕,活动中出具迎亚运项目检查周报十期(涉及该项目二期)。
四、评估结论
从“10•2”坍塌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看,评估认为,相关部门和有关责任主体能够认真吸取此次事故教训,严格落实了《临平区人民政府关于余杭经济开发区地铁9号线道路恢复施工“10·2”一般坍塌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中有关事故责任追究以及整改防范措施建议的各项要求。
临平区余杭经济开发区地铁9号线道路恢复工程
“10·2”一般坍塌事故评估工作组
2022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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