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案情
债务人徐某与殷某原系夫妻关系,徐某因经营企业失败,于2013年开始借贷,最终导致自身债台高筑。为了还债,两人变卖了名下所有资产,工资卡被法院冻结,两人也被限制消费、纳入失信名单,沉重的债务压力最终导致二人离婚。
2020年11月,徐某、殷某向建德法院申请进行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同时徐某父亲自愿拿出200万元帮助两人偿还债务。鉴于二人的诚信表现,建德法院受理徐某、殷某个人债务集中清理一案,并指定管理人。管理人调查了两人的债务及财产情况,并要求两人签署诚信承诺书,同时穷尽措施,以邮寄、电话、上门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债权人前来申报债权。建德法院也同步在《人民法院报》刊登债权申报公告。
2020年12月30日,建德法院主持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确定了双过半的表决规则,同时设立二次协商规则,并对债务人设定五年的行为考察期。2021年2月3日,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对《债务人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表决。确定39笔债权共计约620万元,首次分配金额为204万元,首次分配清偿率为33%。五年行为考察期内,对徐某、殷某可用于清偿债务的收入除保留生活费用外的余款进行二次分配,期满剩余债务将被豁免。
二、典型意义
本案系杭州地区首例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件,是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司法实践,充分体现了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的制度优势和实效。本案借鉴破产思维,引入第三人“代为履行”清偿制度,积极鼓励债务人亲属帮助偿还债务,有力推进清理程序、提升清偿效率。市场有风险,每个诚信人都有可能面临经营困境。鼓励创新创业的同时给予创业者容错机会,是符合时代发展的价值取向的,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恰为此提供了解决的路径。随着本案的顺利审结,“诚实而不幸”的两名债务人将放下重担,翻开人生新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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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案情
债务人徐某与殷某原系夫妻关系,徐某因经营企业失败,于2013年开始借贷,最终导致自身债台高筑。为了还债,两人变卖了名下所有资产,工资卡被法院冻结,两人也被限制消费、纳入失信名单,沉重的债务压力最终导致二人离婚。
2020年11月,徐某、殷某向建德法院申请进行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同时徐某父亲自愿拿出200万元帮助两人偿还债务。鉴于二人的诚信表现,建德法院受理徐某、殷某个人债务集中清理一案,并指定管理人。管理人调查了两人的债务及财产情况,并要求两人签署诚信承诺书,同时穷尽措施,以邮寄、电话、上门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债权人前来申报债权。建德法院也同步在《人民法院报》刊登债权申报公告。
2020年12月30日,建德法院主持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确定了双过半的表决规则,同时设立二次协商规则,并对债务人设定五年的行为考察期。2021年2月3日,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对《债务人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表决。确定39笔债权共计约620万元,首次分配金额为204万元,首次分配清偿率为33%。五年行为考察期内,对徐某、殷某可用于清偿债务的收入除保留生活费用外的余款进行二次分配,期满剩余债务将被豁免。
二、典型意义
本案系杭州地区首例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件,是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司法实践,充分体现了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的制度优势和实效。本案借鉴破产思维,引入第三人“代为履行”清偿制度,积极鼓励债务人亲属帮助偿还债务,有力推进清理程序、提升清偿效率。市场有风险,每个诚信人都有可能面临经营困境。鼓励创新创业的同时给予创业者容错机会,是符合时代发展的价值取向的,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恰为此提供了解决的路径。随着本案的顺利审结,“诚实而不幸”的两名债务人将放下重担,翻开人生新的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