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1008001003010/2022-06268 文件编号 临平政发〔202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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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2-02-18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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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平区“污水零直排区”三年提升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来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办公室、研究室) 发布时间: 2022-02-21 10:32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临平区“污水零直排区”三年提升行动方案(2022-2024年)》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5日



临平区“污水零直排区”三年提升行动方案(2022-2024年)


2018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区治水办牵头,会同区级相关部门从建章立制着手,以项目建设促推动,以长效运维为保障,全面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先后完成8个镇街的创建,基本实现“污水零直排区”创建。为高水平持续深入推进“五水共治”工作,切实巩固提升治水成果,有效防止水质反弹,着力改善我区水环境质量,结合现状与发展,特制定临平区“污水零直排区”三年提升行动方案(2022-2024年)。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浙江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浙江省“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行动方案》和《杭州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行动方案》,按照水务体制机制改革及《专题研究水务有关工作的会议纪要》(临平区委纪要〔2021〕1号)等文件,围绕“美丽浙江,幸福河湖”理念,持续巩固临平区“污水零直排区”创建成果,乘势而上推进污水零直排工作,落实长效运维机制,消除管理工作盲区,提升全区生态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三年提升行动,进一步完善我区“污水零直排区”创建管理机制,加快污水前端收集、预处理、输送系统提升改造,提高排水设施管理运维水平,构建“权责明确、覆盖全面、设施完好、畅通安全、运行高效”的排水基础设施体系和网格化管理体系,形成“责任全明确、问题全整改、新建全合格、设施全覆盖、运维全落实、污水全收集、水质全提升、管理无缝隙”的全区污水治理新格局。

三、职责分工

区治水办:统筹协调“污水零直排区”提升工作,牵头指导推进商业综合体、楼宇“污水零直排”工作;做好“污水零直排”涉及资金协调和相关政策解释;做好智能雨污分流设施备案。

区住建局:牵头指导推进生活小区类“污水零直排”工作,牵头工地排水监管,牵头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指导各镇街制定生活小区类“污水零直排”创建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推进计划和实施方案;牵头负责全区地下管线协调工作,协调工作推进中遇到困难和问题,保证污水零直排顺利推进;做好项目进度统计,定期开展服务指导、督促和检查;监督涉水商铺办理排水许可证,对符合发放排水许可证的排水户,按照《杭州市排水管理办法》规定,予以发放排水许可证;监督镇街加强装修期间涉水管理。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指导推进六小涉水行业“污水零直排”提升工作;负责违规、违法排水的执法保障。

市生态环境局临平分局:牵头指导推进工业企业类“污水零直排”工作;配合做好涉水执法工作。

区交警大队:牵头负责做好市政污水零直排交通组织方案审批工作。

区教育局:负责做好局属学校和单位的“污水零直排”长效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对应行业产权单位“污水零直排”长效管理工作。

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做好区属医院和直属卫生单位的“污水零直排”长效管理工作;协助属地做好行业单位“污水零直排”长效管理工作。

区商务局:配合做好商业综合体、加油站及其他对应行业产权单位“污水零直排”长效管理工作。

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做好政府所属企事业单位办公场所“污水零直排”长效管理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做好“污水零直排”提升工作的区本级财政资金保障。

区发改局:会同要素保障部门做好年度计划编报工作;做好项目立项审批工作。

区统计局:指导项目单位做好统计入库工作。

区环境(水务)控股集团:牵头做好市政管网“污水零直排”工作。

各镇街、平台:负责做好市政污水零直排前期工作,并根据项目资金政策做好资金保障。作为“污水零直排”提升工作的实施主体,全面负责辖区内各类“污水零直排”提升项目,农村生活污水,落实长效运维资金和机制,加强“污水零直排”长效管理工作;加强与牵头部门的联系和配合,及时做好项目进度报送等工作。

四、计划安排

(一)提升改造项目

三年提升行动计划对2018年12月后未进行排查的三大类单元、商业综合体、市政管网、农村生活污水进行全面排查,对2018年12月后已作排查、整改的三大类单元予以查漏补缺,并进一步提升改造。经过前期统计,2022-2024年三年投资估算约为27.403亿,其中2022年约为9.495亿,2023年约为9.8781亿,2024年约为8.0299亿(附表1-1)。

污水零直排三大类单元计划提升改造实施数量详见附表1-2,计划提升改造生活小区类46个,其中2022年16个,2023年18个,2024年12个(附表2);计划提升改造工业企业类169个,其中2022年64个,2023年52个,2024年53个(附表3);计划提升改造六小涉水行业类259个,其中2022年106个,2023年82个,2024年71个(附表4)。

商业综合体、楼宇计划全区共94个,其中商业综合体10个,计划由属地镇街结合排水许可证进行监督,落实产权单位进行自查自改。

市政雨污水管网计划提升改造58650米,其中2022年计划改造19400米,2023年计划改造20100米,2024年计划改造19150米(附表5)。

农村生活污水类,计划新建处理设施14个,改造处理设施92个;其中2022年新建3个、改造8个,2023年新建11个、改造44个,2024年改造40个(附表6)。

(二)运维机制

明确各类排水设施运维机制,逐步完善建立运维工作。具体运维机制按照省市明确的意见执行。

小区类:开放式小区目前已完成各小区年度运维资金测算,以临平街道作为运维试点,委托给水务公司运维,计划逐步推进,力争2022年达到全覆盖。

封闭式小区可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作为运维主体,由区住建局制定奖补政策,属地镇街做好监管,计划2022年落实奖补政策。

工业园区,六小行业:建好或整改好后即刻落实运维。

公建类:由使用单位或相关管理部门统一落实运维。

商业综合体、楼宇:建好或整改好后即刻落实运维。

市政管网类:由产权单位落实运维。

五、保障措施

(一)资金保障

结合我区财政体制调整及新一轮土地出让金分配办法,以重点保障“五水共治”工作落实为核心,区级财政部门负责统筹协调项目资金预算安排,对“五水共治”工作开展中涉及到的重点工程建设、规划制定、技术支撑等方面,予以政策或资金保障。各平台、镇(街道)也要按照全区“五水共治”行动计划安排,落实好相应的资金保障。具体五水共治项目资金政策如下:

1.对于生活小区类“污水零直排”项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镇街所属机关事业单位“污水零直排”项目

(1)全区除三大平台管理范围以外区域(主要为运河街道部分运河以北区块)的项目,项目建安费、排查费、设计费、监理费按平台60%、区财政30%、镇街10%的比例承担,其余费用由属地镇街全额承担。

(2)三大平台管理范围以外的项目,相关项目建设资金按区财政90%、属地街道10%的比例承担;

2.区属机关事业单位“污水零直排”项目

项目建设资金按平台60%、区财政40%的比例承担,项目建设资金包括项目建设涉及的所有费用。

3.工业企业、六小行业、综合体等其它“污水零直排”项目

项目建设资金由产权单位自行承担,项目建设资金包括项目建设涉及的所有费用。

4.市政管网“污水零直排”项目

根据专题研究水务有关工作的会议精神,市政管网“污水零直排”项目相关资金按原政策执行。

5.运维资金

(1)前端收集管网、设施的运维资金:由产权单位承担。

(2)市政管网运维资金:产权属于平台的由平台承担,产权属于镇街和水务的,由区财政承担。

(3)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维资金:由区财政承担。

6.资金拨付方式

以镇街为责任主体的,区财政或平台、国有公司承担的资金分阶段拨付给建设单位,具体根据合同约定执行;以区环境(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责任主体的,按原有供排水体制相关文件执行。

(二)组织保障

1.区治水办负责总牵头,统筹协调推进三年提升行动工作,并由治水办牵头协调推进商业综合体、楼宇雨污分流改造工作。

2.各职能部门按照部门职责,明确任务分工,发挥好各自业务线上的牵头指导作用,建立分工明确、行之有效的推进机制,指定专人协调推进各自业务线上的三年提升行动。

3.各镇街、平台是所辖区域“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的责任主体,负责本辖区建设计划制定和组织实施,各镇街、平台应成立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三年提升行动工作小组,负责落实、推进相关工作。

(三)推进保障

1.加强组织协调

由区治水办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各职能部门要发挥好各自业务线上的牵头指导作用,各镇街、平台和水务集团是具体的实施主体,要加强与牵头部门的配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出台有力举措,全力推进三年提升行动计划。

2.强化督查考核

(1)将“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作为各镇街、平台相关督查的重点内容,对建设工作组织、进度、质量、成效等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督查。区治水办联合区纪委(监委)强化督查职能,加强对辖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地区要切实加强督查督办。

(2)借助外力,运用好第三方机构的技术力量,对各镇街零直排项目不定期开展巡检、复核工作。

(3)强化联合执法,区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临平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要密切沟通,对破坏水环境行为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

六、有关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水环境是生态环境保护的落脚点,能够综合反映一个地区的经济结构体系与社会发展水平。抓好“五水共治”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也是建设“美丽临平”的内在要求。各相关部门,各镇街、平台要把治水作为打好转型升级“组合拳”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必须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到治水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主动扑下身子、甩开膀子苦干实干,确保治水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全面打赢三年提升攻坚战。

2.严密组织、强化落实

各地要精心安排、周密部署、细化要求、明确分工,确保建设工作有序有效推进。各相关部门牵头制定业务线上三年提升行动方案,督促指导各镇街、平台科学编制“污水零直排区”三年提升行动方案,并形成2022年建设项目清单和2022-2024三年提升行动建设计划。坚持部门协同,形成合力,打好组合拳。

3.落实运维,加强宣传

建立雨、污水管网长效管理机制,落实监管和养护人员,确定管理和养护职责。落实养护经费,确定各类“污水零直排”设施养护定额,明确生活小区类经费保障。通过排水管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对管网改迁、设施移交、业态调整、水量变化等信息进行动态监管。建立排水管理、养护、执法“三合一”联动机制,结合河长制、湖长制,及时发现并查处违章排水行为。落实其他类排水许可批后监管责任,按照排水户批后监管要求开展定期水质监测和雨污分流检查工作。

充分发挥电视、广播、网络、微信、微博等媒介的舆论导向作用,积极引导各类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志愿者队伍参与建设活动,及时总结推广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加强涉水方面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宣传,增强企业商户环保自律意识,自觉履行治水社会责任。加强信息公开,拓宽公众参与平台,畅通监督渠道,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建设的浓厚氛围。

本方案自2022年3月1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2022年1月19日至本方案施行前符合条件的,可参照本方案执行。

附件: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平区“污水零直排区”三年提升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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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部门 区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科室 区政府办公室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成文日期 2022-02-18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统一编号: ALPD00-2022-0003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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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临平区“污水零直排区”三年提升行动方案(2022-2024年)》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5日



临平区“污水零直排区”三年提升行动方案(2022-2024年)


2018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区治水办牵头,会同区级相关部门从建章立制着手,以项目建设促推动,以长效运维为保障,全面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先后完成8个镇街的创建,基本实现“污水零直排区”创建。为高水平持续深入推进“五水共治”工作,切实巩固提升治水成果,有效防止水质反弹,着力改善我区水环境质量,结合现状与发展,特制定临平区“污水零直排区”三年提升行动方案(2022-2024年)。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浙江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浙江省“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行动方案》和《杭州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行动方案》,按照水务体制机制改革及《专题研究水务有关工作的会议纪要》(临平区委纪要〔2021〕1号)等文件,围绕“美丽浙江,幸福河湖”理念,持续巩固临平区“污水零直排区”创建成果,乘势而上推进污水零直排工作,落实长效运维机制,消除管理工作盲区,提升全区生态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三年提升行动,进一步完善我区“污水零直排区”创建管理机制,加快污水前端收集、预处理、输送系统提升改造,提高排水设施管理运维水平,构建“权责明确、覆盖全面、设施完好、畅通安全、运行高效”的排水基础设施体系和网格化管理体系,形成“责任全明确、问题全整改、新建全合格、设施全覆盖、运维全落实、污水全收集、水质全提升、管理无缝隙”的全区污水治理新格局。

三、职责分工

区治水办:统筹协调“污水零直排区”提升工作,牵头指导推进商业综合体、楼宇“污水零直排”工作;做好“污水零直排”涉及资金协调和相关政策解释;做好智能雨污分流设施备案。

区住建局:牵头指导推进生活小区类“污水零直排”工作,牵头工地排水监管,牵头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指导各镇街制定生活小区类“污水零直排”创建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推进计划和实施方案;牵头负责全区地下管线协调工作,协调工作推进中遇到困难和问题,保证污水零直排顺利推进;做好项目进度统计,定期开展服务指导、督促和检查;监督涉水商铺办理排水许可证,对符合发放排水许可证的排水户,按照《杭州市排水管理办法》规定,予以发放排水许可证;监督镇街加强装修期间涉水管理。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指导推进六小涉水行业“污水零直排”提升工作;负责违规、违法排水的执法保障。

市生态环境局临平分局:牵头指导推进工业企业类“污水零直排”工作;配合做好涉水执法工作。

区交警大队:牵头负责做好市政污水零直排交通组织方案审批工作。

区教育局:负责做好局属学校和单位的“污水零直排”长效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对应行业产权单位“污水零直排”长效管理工作。

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做好区属医院和直属卫生单位的“污水零直排”长效管理工作;协助属地做好行业单位“污水零直排”长效管理工作。

区商务局:配合做好商业综合体、加油站及其他对应行业产权单位“污水零直排”长效管理工作。

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做好政府所属企事业单位办公场所“污水零直排”长效管理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做好“污水零直排”提升工作的区本级财政资金保障。

区发改局:会同要素保障部门做好年度计划编报工作;做好项目立项审批工作。

区统计局:指导项目单位做好统计入库工作。

区环境(水务)控股集团:牵头做好市政管网“污水零直排”工作。

各镇街、平台:负责做好市政污水零直排前期工作,并根据项目资金政策做好资金保障。作为“污水零直排”提升工作的实施主体,全面负责辖区内各类“污水零直排”提升项目,农村生活污水,落实长效运维资金和机制,加强“污水零直排”长效管理工作;加强与牵头部门的联系和配合,及时做好项目进度报送等工作。

四、计划安排

(一)提升改造项目

三年提升行动计划对2018年12月后未进行排查的三大类单元、商业综合体、市政管网、农村生活污水进行全面排查,对2018年12月后已作排查、整改的三大类单元予以查漏补缺,并进一步提升改造。经过前期统计,2022-2024年三年投资估算约为27.403亿,其中2022年约为9.495亿,2023年约为9.8781亿,2024年约为8.0299亿(附表1-1)。

污水零直排三大类单元计划提升改造实施数量详见附表1-2,计划提升改造生活小区类46个,其中2022年16个,2023年18个,2024年12个(附表2);计划提升改造工业企业类169个,其中2022年64个,2023年52个,2024年53个(附表3);计划提升改造六小涉水行业类259个,其中2022年106个,2023年82个,2024年71个(附表4)。

商业综合体、楼宇计划全区共94个,其中商业综合体10个,计划由属地镇街结合排水许可证进行监督,落实产权单位进行自查自改。

市政雨污水管网计划提升改造58650米,其中2022年计划改造19400米,2023年计划改造20100米,2024年计划改造19150米(附表5)。

农村生活污水类,计划新建处理设施14个,改造处理设施92个;其中2022年新建3个、改造8个,2023年新建11个、改造44个,2024年改造40个(附表6)。

(二)运维机制

明确各类排水设施运维机制,逐步完善建立运维工作。具体运维机制按照省市明确的意见执行。

小区类:开放式小区目前已完成各小区年度运维资金测算,以临平街道作为运维试点,委托给水务公司运维,计划逐步推进,力争2022年达到全覆盖。

封闭式小区可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作为运维主体,由区住建局制定奖补政策,属地镇街做好监管,计划2022年落实奖补政策。

工业园区,六小行业:建好或整改好后即刻落实运维。

公建类:由使用单位或相关管理部门统一落实运维。

商业综合体、楼宇:建好或整改好后即刻落实运维。

市政管网类:由产权单位落实运维。

五、保障措施

(一)资金保障

结合我区财政体制调整及新一轮土地出让金分配办法,以重点保障“五水共治”工作落实为核心,区级财政部门负责统筹协调项目资金预算安排,对“五水共治”工作开展中涉及到的重点工程建设、规划制定、技术支撑等方面,予以政策或资金保障。各平台、镇(街道)也要按照全区“五水共治”行动计划安排,落实好相应的资金保障。具体五水共治项目资金政策如下:

1.对于生活小区类“污水零直排”项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镇街所属机关事业单位“污水零直排”项目

(1)全区除三大平台管理范围以外区域(主要为运河街道部分运河以北区块)的项目,项目建安费、排查费、设计费、监理费按平台60%、区财政30%、镇街10%的比例承担,其余费用由属地镇街全额承担。

(2)三大平台管理范围以外的项目,相关项目建设资金按区财政90%、属地街道10%的比例承担;

2.区属机关事业单位“污水零直排”项目

项目建设资金按平台60%、区财政40%的比例承担,项目建设资金包括项目建设涉及的所有费用。

3.工业企业、六小行业、综合体等其它“污水零直排”项目

项目建设资金由产权单位自行承担,项目建设资金包括项目建设涉及的所有费用。

4.市政管网“污水零直排”项目

根据专题研究水务有关工作的会议精神,市政管网“污水零直排”项目相关资金按原政策执行。

5.运维资金

(1)前端收集管网、设施的运维资金:由产权单位承担。

(2)市政管网运维资金:产权属于平台的由平台承担,产权属于镇街和水务的,由区财政承担。

(3)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维资金:由区财政承担。

6.资金拨付方式

以镇街为责任主体的,区财政或平台、国有公司承担的资金分阶段拨付给建设单位,具体根据合同约定执行;以区环境(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责任主体的,按原有供排水体制相关文件执行。

(二)组织保障

1.区治水办负责总牵头,统筹协调推进三年提升行动工作,并由治水办牵头协调推进商业综合体、楼宇雨污分流改造工作。

2.各职能部门按照部门职责,明确任务分工,发挥好各自业务线上的牵头指导作用,建立分工明确、行之有效的推进机制,指定专人协调推进各自业务线上的三年提升行动。

3.各镇街、平台是所辖区域“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的责任主体,负责本辖区建设计划制定和组织实施,各镇街、平台应成立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三年提升行动工作小组,负责落实、推进相关工作。

(三)推进保障

1.加强组织协调

由区治水办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各职能部门要发挥好各自业务线上的牵头指导作用,各镇街、平台和水务集团是具体的实施主体,要加强与牵头部门的配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出台有力举措,全力推进三年提升行动计划。

2.强化督查考核

(1)将“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作为各镇街、平台相关督查的重点内容,对建设工作组织、进度、质量、成效等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督查。区治水办联合区纪委(监委)强化督查职能,加强对辖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地区要切实加强督查督办。

(2)借助外力,运用好第三方机构的技术力量,对各镇街零直排项目不定期开展巡检、复核工作。

(3)强化联合执法,区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临平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要密切沟通,对破坏水环境行为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

六、有关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水环境是生态环境保护的落脚点,能够综合反映一个地区的经济结构体系与社会发展水平。抓好“五水共治”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也是建设“美丽临平”的内在要求。各相关部门,各镇街、平台要把治水作为打好转型升级“组合拳”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必须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到治水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主动扑下身子、甩开膀子苦干实干,确保治水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全面打赢三年提升攻坚战。

2.严密组织、强化落实

各地要精心安排、周密部署、细化要求、明确分工,确保建设工作有序有效推进。各相关部门牵头制定业务线上三年提升行动方案,督促指导各镇街、平台科学编制“污水零直排区”三年提升行动方案,并形成2022年建设项目清单和2022-2024三年提升行动建设计划。坚持部门协同,形成合力,打好组合拳。

3.落实运维,加强宣传

建立雨、污水管网长效管理机制,落实监管和养护人员,确定管理和养护职责。落实养护经费,确定各类“污水零直排”设施养护定额,明确生活小区类经费保障。通过排水管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对管网改迁、设施移交、业态调整、水量变化等信息进行动态监管。建立排水管理、养护、执法“三合一”联动机制,结合河长制、湖长制,及时发现并查处违章排水行为。落实其他类排水许可批后监管责任,按照排水户批后监管要求开展定期水质监测和雨污分流检查工作。

充分发挥电视、广播、网络、微信、微博等媒介的舆论导向作用,积极引导各类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志愿者队伍参与建设活动,及时总结推广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加强涉水方面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宣传,增强企业商户环保自律意识,自觉履行治水社会责任。加强信息公开,拓宽公众参与平台,畅通监督渠道,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建设的浓厚氛围。

本方案自2022年3月1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2022年1月19日至本方案施行前符合条件的,可参照本方案执行。

附件: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平区“污水零直排区”三年提升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