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01008001003015/2022-06289 | 文件编号 | |
责任部门 | 区民政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区民政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成文日期 | 2022-02-21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关于对《关于农居分户门牌证办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来源:办公室(组织人事和计划财务科) 发布时间: 2022-02-21 15:08 浏览次数:
为统一全区农居分户门牌证办理事宜,让百姓少跑路,根据门牌证办理规定及相关户籍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浙江省地名管理办法》、《杭州市门牌管理规定》、《关于规范地名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相关规范要求,拟定《关于农居分户门牌证办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征求意见稿)根据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现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公示期间各单位与个人均可以书面、来电等形式反映。
公示时间:2022年2月21日-2022年3月1日
联系电话:临平区民政局0571-86245016
附件1:《关于农居分户门牌证办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征求意见稿)
杭州市临平区民政局
2022年2月21日
附件1:
关于农居分户门牌证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
为统一全区农居分户门牌证办理事宜,让百姓少跑路,根据门牌证办理规定及相关户籍政策,经杭州市临平区民政局、杭州市公安局临平区分局研究,现就农居分户门牌证办理事项明确如下:
1.农居分户时,分户申请人先到所在村(社区)、镇(街道)填写《农居分户申请门牌登记表》(附件),并经村(社区)、镇(街道)盖章确认。
2.分户申请人将《农居分户申请门牌登记表》提交给属地派出所,该表所确认的预编门牌号作为派出所户籍地址登记依据。
3.分户申请人所属派出所审查农居分户材料后,符合分户条件的,予以办理并发放新址户口本,民政部门凭新址户口本办理发放门牌证。
附件:农居分户申请门牌登记表
杭州市临平区民政局 杭州市公安局临平区分局
2021年2月17日
附件 :
农居分户申请门牌登记表
分户申请人 | ||||||
联系电话 | ||||||
产权坐落 位置图 | ↑北 | 开间数 | ||||
层数 | ||||||
跨度 | ||||||
主门牌号 | 持有人 | |||||
预编新增门牌号 | 持有人 | |||||
申请要求 | 所填内容及所提供资料真实无误,如有虚假,愿负相应法律责任。 分户申请人 因分户登记需要门牌号码,因此按规定预编上述门牌号。分户申请人能否分户以公安部门核定的意见为准。如果不符合公安部门认定的分户条件,此表无效。 主门牌号、预编新增门牌号持有人盖章(签名): 年 月 日 | |||||
所在管理部门意见(村、社区) | 签名(公章): 年 月 日 |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意见 | 签名(公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注:本表一式两份,派出所一份、镇街民政部门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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