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01008001003018/2022-06337 | 文件编号 | |
责任部门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成文日期 | 2022-02-22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仲裁公告】童敏与杭州简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
来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2-02-22 15:36 浏览次数:
杭州简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申请人童敏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浙杭临平劳人仲案(2022)69号),申请人童敏要求你单位支付2021年8月2日至2021年9月7日工资19400元、支付2021年8月15日星期天加班工资576元。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相关文书,依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间本案中止审理。你单位提交答辩书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次日起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4月12日9时10分整在本委仲裁庭(杭州市临平区西大街70号综合治理中心辅楼6楼)公开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参加。届时不到庭,本委将依法裁决。
杭州市临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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