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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001008001003021/2022-06866 | 文件编号 | 临平政办〔2022〕10号 |
责任部门 | 区农业农村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区农业农村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成文日期 | 2022-03-03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统一编号: | ALPD01-2022-0003 | 有效性: | |
关联类型: | 政策原文 | 征求意见和反馈: | 征求意见稿> 意见反馈 > |
关于《杭州市临平区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的解读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2-03-09 18:38:33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推动全社会节水,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节水行动方案》《浙江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杭州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杭州市临平区实际,在广泛征求有关单位,及社会公众意见基础上,制定了《杭州市临平区节水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制定背景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对于因水而名、因水而兴、因水而美的杭州,水更是享誉世界的“金名片”。党和国家高度重视节水工作,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治水方针。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再次强调,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实施全社会节水行动。2019年4月,经中央深改委审议,《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印发实施,标志着节水上升为国家意志和全民行动,并要求,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统筹负责本辖区节水工作,制定节水行动实施方案。2020年6月,《浙江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正式印发,2020年10月《杭州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正式印发。
二、征求意见情况
《实施方案》先后征求18个部门及社会公众意见,共收到各类书面反馈意见4条。
三、主要内容
总体要求是通过实施节水行动,争当践行新时代治水思路的排头兵,努力把临平区建设成为杭州市节水行动的标杆城市。确定了三阶段主要目标:到2022年底,全区水资源节约循环利用达到全市领先水平。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分别降低40%和45%以上,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1%以上,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城镇居民年人均生活用水量控制在55立方米以内,全区用水总量按市级控制指标执行;到2025年底,全区水资源节约循环利用达到全省同等城市先进水平,全区用水总量按市级控制指标执行,到2035年,全区水资源节约循环利用达到全国同等城市先进水平,全区用水总量按市级控制指标执行。
“六大行动”是指:总量强度双控行动;农业节水增效行动;工业节水减排行动;城乡节水降损行动;节水标杆示范行动;科技创新引领行动。
“六项机制”是指:水价动态调整机制;节水奖惩机制;取水权交易机制;节水服务机制;水效标识管控机制;用水监测统计机制。
四、解读信息
解读机关:杭州市临平区农业农村局(林业水利局)
解读人:陈俊辉
联系电话:0571-89532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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