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1008001003019/2022-08782 文件编号 临平住建〔2022〕88号
责任部门 区住建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科室 区住建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成文日期 2022-04-28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杭州市临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临平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要求》的通知

来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 2022-05-10 10:16 浏览次数:

塘栖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平台,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临平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维护城市市容和环境整洁,根据《杭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以及《“美丽杭州迎亚运”建筑工地环境提升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临平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要求》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杭州市临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28日

临平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要求

检查范围

重点检查内容

具体要求

一、外围占用管理

重点检查未批先占、围而不用、用后不退、挪作他用、违章停车以及文明施工责任牌不规范等问题。

1.加强占道动态管理。建设、施工单位要科学评估现场场地条件,在保证施工有效场地以及安全距离的前提下提出占道申请范围,施工过程要根据需要动态调整占道范围,施工完成后要及时恢复原状,尽可能减少占用空间、缩短占用时间。

2.严查占道挪用情况。建设、施工单位因施工而占用的道路只可用于必要的与施工直接相关的用途,不可挪作他用。

3.红线外临时建筑管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项目周边租借土地搭设临时用房,要强化审批,不得存在未批先建、改变使用用途、完工不及时拆除等违法行为。

4.施工便道管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过程中设置的临时通道,应当使用沥青、混凝土等进行硬化处理,并设置警示标志和规范的交通设施,日常清扫维保到位,路面整洁无污渍。同时,夜间照明应当充分,保持路面平整、排水畅通。

二、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

重点检查现场合同中文明施工措施费是否单列、是否专款专用于文明施工管理。

5.落实文明施工措施费。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预算时,应当确定工程文明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并在招标文件或者工程承发包合同中予以单列,作为不可竞争性费用计入建设工程总造价,并列入技术标评审内容。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招标或者直接发包时,应当在招标文件或者工程承发包合同中明确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有关文明施工的要求和措施,并明确各方文明施工管理责任。

6.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专审。各施工单位应保证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制定所有费用使用计划;已开工未计取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可与施工单位签订补充协议,按比例计取相应费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取须由建设单位文明施工专管员审核确认,监管单元的“五大员”对费用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项目完工后,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应督促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情况开展专项审计。

三、人员管理

重点检查专职保洁人员配备及落实情况

7.专职管理。每个项目需设置不少于1名的工地文明施工专管员。建设单位要督促施工单位委派1名文明施工专管员;监理单位应指派1名监理员负责文明施工日常监理。上述人员不得兼任。

8.专职保洁。每个项目落实不少于1名的文明施工专职保洁员,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5000万以下配备1名专职保洁,5000万以上酌情增加。

四、文明施工举措落实管理

重点检查洒水车是否按要求配备,是否按实际落实每日洒水次数。

9.充分洒水。项目需配备扬尘污染防治洒水车(现有车辆尾气排放符合在用车排放标准,新购置的车辆尾气排放符合国六排放标准或采用新能源车)。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每5公里配备1辆洒水车。洒水频次不少于2次每日,确保施工过程地面湿润(如遇恶劣天气或临平区相关主管部门发出预警后,每个项目每天再增加洒水次数1-2次)。

重点检查现场是否按要求配备喷淋,并检查是否按要求落实每日喷洒。

10.喷淋降尘。所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必须设置喷淋降尘装置。项目围挡至少设置1道喷淋;场内车辆通行道路单侧至少设置1道喷淋;沟槽周边应设置全包围喷淋。单个喷淋每天要喷3-5次,每次30分钟以上。(污染天气、夏季高温天和冬季干燥天气增加喷淋次数1-2次)。

重点检查围挡高度、公益广告、亚运宣传标语、围挡信息公示牌等工作落实情况。

11.围挡设置。围挡要求无破损、有序。不能设置封闭式围挡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当设置移动式围挡,并设置警示标识;需通行车辆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置的围挡应当符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主干道路周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低于5米,其他沿路沿线周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低于3米;按要求制作文明施工公示牌,并在主要出入口外围醒目位置上墙公示。主干道路周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围挡统一,亚运围挡宣传内容需连续设置,不得断开,且要设在醒目处,并在围挡格构柱处增设彩旗,其他不设置亚运内容的围挡公益广告仍不得少于1/3,并做好亮化、美化、序化、洁化等工作;围挡上须张贴“围挡信息公示牌”,且应当张贴在围挡醒目位置,原则上每间隔100米张贴一块,每面围挡不少于一块。

重点检查自动冲洗设备是否安装,并按要求落实冲洗工作。

12.净车出入。项目大门口必须设置自动冲洗装置和专职人工冲洗管理员,确保运输车辆车身、轮胎、底盘等部位积泥冲洗干净且密闭后方可出场,冲洗时间不少于2分钟。

重点检查土方开挖、回填、食材切割是否按要求落实湿法作业,是否落实错峰扬尘管控措施。

13、湿法作业。所有土方开挖、回填等施工环节必须洒水湿润;单个装卸点至少设置1个雾炮,装卸作业时必须全程开启;施工现场石材切割工序要避开上下班高峰时段,切割过程中必须湿法作业,并做好落手清工作。

重点检查裸露的土方是否绿化或者采用土工布覆盖。

14.裸土覆盖。施工场地或管养范围内的裸土、砂石料等扬尘源需进行有效覆盖(裸土是指非施工作业的裸露土面或空置超过24小时的土方)。为防止造成扬尘污染,有条件的可以进行绿化,无条件的应采用土工布等材料进行有效覆盖。

重点检查是否按要求落实道路保洁工作。

15.便道清洁。施工工地或管养范围内的便道应成立专门的保洁队伍,配备相关洒水设备,安排专人定期清扫、洒水,夏季高温天和冬季干燥天气适当增加清扫、洒水频率,确保便道干净整洁,无积土浮尘。

重点检查符合安装要求的工地现场,扬尘在线监测设备是否安装并确保在线。

16.扬尘在线监测。根据《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符合标段的条件应按技术规范要求设置扬尘在线监测设施,并接入杭州市扬尘在线监测数据平台,实现工地扬尘等环保数据实时监测。

重点检查非道路移动机械是否进行申报和检测,是否超标排放。

17.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施工场地内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应按照《杭州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杭大气办〔2019〕11号)文件要求,对各类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申报和检测,检测结果不合格的机械禁止使用,检测结果为I、II类的机械不得进入禁用区域施工作业。同时,项目施工单位应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场报验审批和施工过程中的油品控制,防止因机械老旧或油品问题导致的机械尾气排放超标。

重点检查现场是否按要求设置文明施工公示牌。

18.上墙公示。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的主要出入口设置施工告示牌,施工告示牌应当载明以下内容:建设工程名称;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名称及项目负责人姓名;开工、计划竣工日期和投诉电话;夜间施工的时间和许可情况;文明施工的主要措施;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内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当在工程两端和交叉路口的明显位置设置公示牌,公示施工范围和联系电话等内容。

重点检查生活区是否脏、乱、差。

19.生活区管理有序。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置到位,分类准确,清运及时。生活区保洁到位,无卫生死角。衣物晾晒规范。民工管理到位。

重点检查有排放需求的工地现场是否办理排水许可证,是否存在偷排、乱排现象。

20.施工排水管理规范。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依法办理排水许可证,落实雨污分流、达标纳管排放。泥浆、污水严谨偷排、乱排。

备注:

1.除临平区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外,区内不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污水零直排工程、燃气管道开挖工程、电力管道开挖工程以及沟槽开挖工程参照该要求执行;

2.不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污水零直排工程、燃气管道开挖工程、电力管道开挖工程以及沟槽开挖工程不适用第10条、第12条、第16条;

3.第10条针对不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污水零直排工程、燃气管道开挖工程、电力管道开挖工程以及沟槽开挖工程要落实雾炮喷洒、人工冲洗管理,每日冲洗次数不得少于5次,根据污染天气、夏季高温天和冬季干燥天气情况增加1-2次;

4.第12条针对不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污水零直排工程、燃气管道开挖工程、电力管道开挖工程以及沟槽开挖工程要落实专人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确保运输车辆车身、轮胎、底盘等部位积泥冲洗干净且密闭后方可出场,冲洗时间不少于2分钟;

5.第16条针对不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污水零直排工程、燃气管道开挖工程、电力管道开挖工程以及沟槽开挖工程无需安装扬尘在线监测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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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临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临平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要求》的通知
信息索引号 001008001003019/2022-08782 文件编号 临平住建〔2022〕88号
责任部门 区住建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科室 区住建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成文日期 2022-04-28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塘栖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平台,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临平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维护城市市容和环境整洁,根据《杭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以及《“美丽杭州迎亚运”建筑工地环境提升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临平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要求》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杭州市临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28日

临平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要求

检查范围

重点检查内容

具体要求

一、外围占用管理

重点检查未批先占、围而不用、用后不退、挪作他用、违章停车以及文明施工责任牌不规范等问题。

1.加强占道动态管理。建设、施工单位要科学评估现场场地条件,在保证施工有效场地以及安全距离的前提下提出占道申请范围,施工过程要根据需要动态调整占道范围,施工完成后要及时恢复原状,尽可能减少占用空间、缩短占用时间。

2.严查占道挪用情况。建设、施工单位因施工而占用的道路只可用于必要的与施工直接相关的用途,不可挪作他用。

3.红线外临时建筑管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项目周边租借土地搭设临时用房,要强化审批,不得存在未批先建、改变使用用途、完工不及时拆除等违法行为。

4.施工便道管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过程中设置的临时通道,应当使用沥青、混凝土等进行硬化处理,并设置警示标志和规范的交通设施,日常清扫维保到位,路面整洁无污渍。同时,夜间照明应当充分,保持路面平整、排水畅通。

二、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

重点检查现场合同中文明施工措施费是否单列、是否专款专用于文明施工管理。

5.落实文明施工措施费。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预算时,应当确定工程文明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并在招标文件或者工程承发包合同中予以单列,作为不可竞争性费用计入建设工程总造价,并列入技术标评审内容。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招标或者直接发包时,应当在招标文件或者工程承发包合同中明确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有关文明施工的要求和措施,并明确各方文明施工管理责任。

6.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专审。各施工单位应保证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制定所有费用使用计划;已开工未计取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可与施工单位签订补充协议,按比例计取相应费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取须由建设单位文明施工专管员审核确认,监管单元的“五大员”对费用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项目完工后,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应督促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情况开展专项审计。

三、人员管理

重点检查专职保洁人员配备及落实情况

7.专职管理。每个项目需设置不少于1名的工地文明施工专管员。建设单位要督促施工单位委派1名文明施工专管员;监理单位应指派1名监理员负责文明施工日常监理。上述人员不得兼任。

8.专职保洁。每个项目落实不少于1名的文明施工专职保洁员,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5000万以下配备1名专职保洁,5000万以上酌情增加。

四、文明施工举措落实管理

重点检查洒水车是否按要求配备,是否按实际落实每日洒水次数。

9.充分洒水。项目需配备扬尘污染防治洒水车(现有车辆尾气排放符合在用车排放标准,新购置的车辆尾气排放符合国六排放标准或采用新能源车)。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每5公里配备1辆洒水车。洒水频次不少于2次每日,确保施工过程地面湿润(如遇恶劣天气或临平区相关主管部门发出预警后,每个项目每天再增加洒水次数1-2次)。

重点检查现场是否按要求配备喷淋,并检查是否按要求落实每日喷洒。

10.喷淋降尘。所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必须设置喷淋降尘装置。项目围挡至少设置1道喷淋;场内车辆通行道路单侧至少设置1道喷淋;沟槽周边应设置全包围喷淋。单个喷淋每天要喷3-5次,每次30分钟以上。(污染天气、夏季高温天和冬季干燥天气增加喷淋次数1-2次)。

重点检查围挡高度、公益广告、亚运宣传标语、围挡信息公示牌等工作落实情况。

11.围挡设置。围挡要求无破损、有序。不能设置封闭式围挡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当设置移动式围挡,并设置警示标识;需通行车辆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置的围挡应当符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主干道路周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低于5米,其他沿路沿线周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低于3米;按要求制作文明施工公示牌,并在主要出入口外围醒目位置上墙公示。主干道路周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围挡统一,亚运围挡宣传内容需连续设置,不得断开,且要设在醒目处,并在围挡格构柱处增设彩旗,其他不设置亚运内容的围挡公益广告仍不得少于1/3,并做好亮化、美化、序化、洁化等工作;围挡上须张贴“围挡信息公示牌”,且应当张贴在围挡醒目位置,原则上每间隔100米张贴一块,每面围挡不少于一块。

重点检查自动冲洗设备是否安装,并按要求落实冲洗工作。

12.净车出入。项目大门口必须设置自动冲洗装置和专职人工冲洗管理员,确保运输车辆车身、轮胎、底盘等部位积泥冲洗干净且密闭后方可出场,冲洗时间不少于2分钟。

重点检查土方开挖、回填、食材切割是否按要求落实湿法作业,是否落实错峰扬尘管控措施。

13、湿法作业。所有土方开挖、回填等施工环节必须洒水湿润;单个装卸点至少设置1个雾炮,装卸作业时必须全程开启;施工现场石材切割工序要避开上下班高峰时段,切割过程中必须湿法作业,并做好落手清工作。

重点检查裸露的土方是否绿化或者采用土工布覆盖。

14.裸土覆盖。施工场地或管养范围内的裸土、砂石料等扬尘源需进行有效覆盖(裸土是指非施工作业的裸露土面或空置超过24小时的土方)。为防止造成扬尘污染,有条件的可以进行绿化,无条件的应采用土工布等材料进行有效覆盖。

重点检查是否按要求落实道路保洁工作。

15.便道清洁。施工工地或管养范围内的便道应成立专门的保洁队伍,配备相关洒水设备,安排专人定期清扫、洒水,夏季高温天和冬季干燥天气适当增加清扫、洒水频率,确保便道干净整洁,无积土浮尘。

重点检查符合安装要求的工地现场,扬尘在线监测设备是否安装并确保在线。

16.扬尘在线监测。根据《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符合标段的条件应按技术规范要求设置扬尘在线监测设施,并接入杭州市扬尘在线监测数据平台,实现工地扬尘等环保数据实时监测。

重点检查非道路移动机械是否进行申报和检测,是否超标排放。

17.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施工场地内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应按照《杭州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杭大气办〔2019〕11号)文件要求,对各类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申报和检测,检测结果不合格的机械禁止使用,检测结果为I、II类的机械不得进入禁用区域施工作业。同时,项目施工单位应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场报验审批和施工过程中的油品控制,防止因机械老旧或油品问题导致的机械尾气排放超标。

重点检查现场是否按要求设置文明施工公示牌。

18.上墙公示。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的主要出入口设置施工告示牌,施工告示牌应当载明以下内容:建设工程名称;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名称及项目负责人姓名;开工、计划竣工日期和投诉电话;夜间施工的时间和许可情况;文明施工的主要措施;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内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当在工程两端和交叉路口的明显位置设置公示牌,公示施工范围和联系电话等内容。

重点检查生活区是否脏、乱、差。

19.生活区管理有序。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置到位,分类准确,清运及时。生活区保洁到位,无卫生死角。衣物晾晒规范。民工管理到位。

重点检查有排放需求的工地现场是否办理排水许可证,是否存在偷排、乱排现象。

20.施工排水管理规范。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依法办理排水许可证,落实雨污分流、达标纳管排放。泥浆、污水严谨偷排、乱排。

备注:

1.除临平区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外,区内不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污水零直排工程、燃气管道开挖工程、电力管道开挖工程以及沟槽开挖工程参照该要求执行;

2.不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污水零直排工程、燃气管道开挖工程、电力管道开挖工程以及沟槽开挖工程不适用第10条、第12条、第16条;

3.第10条针对不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污水零直排工程、燃气管道开挖工程、电力管道开挖工程以及沟槽开挖工程要落实雾炮喷洒、人工冲洗管理,每日冲洗次数不得少于5次,根据污染天气、夏季高温天和冬季干燥天气情况增加1-2次;

4.第12条针对不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污水零直排工程、燃气管道开挖工程、电力管道开挖工程以及沟槽开挖工程要落实专人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确保运输车辆车身、轮胎、底盘等部位积泥冲洗干净且密闭后方可出场,冲洗时间不少于2分钟;

5.第16条针对不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污水零直排工程、燃气管道开挖工程、电力管道开挖工程以及沟槽开挖工程无需安装扬尘在线监测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