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1008001003016/2022-09118 文件编号 临平司法〔2022〕20号
责任部门 区司法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科室 区司法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成文日期 2022-04-30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关于公布临平区司法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的通知

来源: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22-05-24 10:55 浏览次数:

局机关各科(处)室、各司法所:

为了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管理,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杭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临平区工作实际,现制定临平区司法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

一、下列事项列入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一)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1.制定有关推进依法治区、建设法治临平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2.制定有关司法行政体制机制改革、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等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3.制定其他司法行政领域内有关公共服务、社会管理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二)制定有关司法行政发展的中长期规划、重点专项规划;

(三)决定实施政府投资额100万(含)以上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或需经政府核准、对社会公众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

(四)其他应列入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事项。

二、下列事项不列入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一)应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决策;

(二)机关内部管理事项,包括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后勤管理以及内部工作流程等事项;

(三)为执行上级决策部署出台的、没有作出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更为不利的具体实施措施的决策事项;

(四)应当由区委、 区政府决策的事项;

(五)社区矫正等涉及刑罚执行的决策;

(七)其他不应列入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事项。

本标准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杭州市临平区司法局    

2022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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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临平区司法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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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管理,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杭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临平区工作实际,现制定临平区司法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

一、下列事项列入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一)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1.制定有关推进依法治区、建设法治临平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2.制定有关司法行政体制机制改革、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等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3.制定其他司法行政领域内有关公共服务、社会管理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二)制定有关司法行政发展的中长期规划、重点专项规划;

(三)决定实施政府投资额100万(含)以上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或需经政府核准、对社会公众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

(四)其他应列入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事项。

二、下列事项不列入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一)应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决策;

(二)机关内部管理事项,包括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后勤管理以及内部工作流程等事项;

(三)为执行上级决策部署出台的、没有作出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更为不利的具体实施措施的决策事项;

(四)应当由区委、 区政府决策的事项;

(五)社区矫正等涉及刑罚执行的决策;

(七)其他不应列入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事项。

本标准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杭州市临平区司法局    

2022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