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 公积金临平分中心 > | 公告公示 > |
信息索引号 | 001008001003218/2022-09320 | 文件编号 | |
责任部门 | 杭州公积金中心临平分中心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杭州公积金中心临平分中心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成文日期 | 2022-05-30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公积金临平分中心关于一届区委第二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杭州公积金中心临平分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5-30 09:32 浏览次数: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1年9月26日至11月26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公积金临平分中心进行了巡察。2022年2月19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公积金临平分中心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公积金临平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自觉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巡察整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最严肃最重大的政治任务抓实抓好。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不折不扣把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条条有整改、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加快推动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为高水平建设“数智临平·品质城区”贡献力量。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对照巡察反馈意见,中心提出了四个方面17项60条具体整改措施,并逐条明确了责任领导、承办科室、完成时限,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确定的任务分工抓好落实,确保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及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深刻检视原因症结,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落实具体整改措施。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建立上下联动的整改机制,积聚力量、同频共振推动整改工作。支部书记、中心主任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整改工作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主动认领问题,带头抓好整改;严格执行对账销号制度,对反馈问题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做到落到事、落到人,着力构建整改闭环。
巡察反馈后,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教育提醒40人次,建立制度1项,完善制度9项,清退款项600元。
一、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组织专题学习。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组织党员学习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习近平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和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并对学习成果进行跟踪检查。
(二)制定党建工作要点和学习计划。区划调整后,调整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及党建工作专班,各项工作责任到人。印发《公积金临平分中心党建工作要点与学习计划》《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临平分中心理论学习中心组实施细则》,每季度检查总结一次学习情况。
(三)丰富学习形式。根据中心实际情况出发,采取线上加线下、集中加分散等方式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全体在职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并座谈交流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心得体会,观看《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公开课》视频,开展“共同富裕”主题大讨论和线上党史知识竞赛。
(四)开展提醒谈话。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完善制度,同时将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相融合。
二、关于“公积金归集扩面推进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2.关于“公积金归集扩面推进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开展业务学习。组织全体业务操作人员学习《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等法规,对业务操作人员进行业务知识测试,参加考试人员全部达到既定要求。
(二)开展走访调研。走访、调研区内30家重点企业,着重了解企业实际情况,对企业进行公积金政策解读。对接镇街、平台,协助镇街、平台帮助企业完善公积金制度。
(三)完善规章制度。牵头起草并由临平区人民政府印发《临平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面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实施意见》,形成了职责明确、联动有力、精准施策的工作机制。
(四)压实主体责任。明确镇街、平台建制考核任务。向镇街、平台下达2022年度公积金建制扩面指标,召开全区住房公积金专项工作推进会并在塘栖市民之家增设公积金网点。
(五)开展提醒谈话。进行提醒谈话,要求高度重视公积金建制扩面工作,积极推进建制工作。
三、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开展理论学习。组织理论中心学习组成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临平区关于开好2021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组织网络传播志愿者队伍参加区委宣传部集中培训,提高网评员政治思想觉悟,强化担当意识。
(二)加强队伍建设。印发《关于成立公积金临平分中心若干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中心网络传播志愿者队伍建设领导小组成员,修订公积金临平分中心网评员准入报备制度和网络传播志愿者队伍管理办法。
(三)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中心召开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规范剖析材料撰写,把意识形态工作履行情况纳入党员领导干部个人党性分析中。
(四)开展提醒谈话。对中心领导干部及网评员队伍管理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四、关于“压力传导不到位,监督作用发挥不够好,具体措施不够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4.关于“压力传导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分别签订廉政责任书。
(二)明确目标责任。支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明确目标任务、职责分工及具体要求,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完善岗位风险防范措施。印发《公积金临平分中心岗位风险点和防控措施》,专题梳理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
(四)开展提醒谈话。进行提醒谈话,要求严格落实“一岗双责”。
5.关于“清廉机关建设推进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学习清廉机关建设文件。组织在职党员干部学习省委办关于纵深推进清廉机关模范机关建设的实施方案、《关于贯彻落实省委办<关于纵深推进清廉机关模范机关建设的实施方案>若干措施的通知》、《中共杭州市临平区纪委一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工作报告》。
(二)制定清廉机关建设方案。贯彻落实区纪委推进清廉机关建设的总体要求,制定并印发公积金临平分中心纵深推进清廉机关模范机关建设的实施方案。
(三)营造清廉机关氛围。创新清廉机关宣传方式,打造公积金廉政建设小广场,召开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党风廉政建设会议。
(四)开展提醒谈话。对中心干部职工进行提醒谈话。
五、关于“内控机制存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
6.关于“货物采购随意性较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开展业务培训。组织相关干部职工学习《杭州市临平区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方式审批事项及办理流程(试行)》《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临平分中心采购工作管理办法》。
(二)完善规章制度。对原财务管理制度和采购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制定《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临平分中心财务管理制度》《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临平分中心采购工作管理办法》。结合公积金临平分中心工作实际,完善审批流程,再次明确2万元(含)以上需进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采购管理要求,制定金额在2万元以下货物采购事前审批制度。
(三)开展提醒谈话。进行提醒谈话,要求不断强化内控管理,提高责任意识,持续学习采购相关文件。
7.关于“货物采购程序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制度学习。组织相关干部职工学习《关于翻印<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浙江省2021-2022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临平分中心采购工作管理办法》。
(二)严格采购程序。对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金额未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货物和服务类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网上超市进行采购。对电子卖场——网上超市未上架的宣传品及制作,继续严格按照采购办法执行,同时将货物采购纳入中心内部审计范围。
(三)开展提醒谈话。对负责人和经办人进行提醒谈话。
8.关于“临时用工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劳务用工。组织中心工作人员学习《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临平分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和劳务用工相关规定,全面落实用工要求。
(二)坚持立整立改。2021年公共区域打扫的临时用工已补缴税费并提供凭证,2022年起严格按规定要求提供劳务费纳税凭证。
(三)开展提醒谈话。对负责人和经办人进行提醒谈话。
六、关于“公款竞争性存放回避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9.关于“公款竞争性存放回避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开展廉洁自律教育。组织党员观看教育片《零容忍》,学习《关于做好临平区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工作的通知》《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临平分中心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实施细则》,召开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党风廉政建设会议。
(二)完善规章制度。按照《关于做好临平区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工作的通知》(临平财预执〔2021〕3号),修订《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临平分中心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实施细则》并严格贯彻落实。
(三)强化决策监督。严格执行区纪委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相关规定,印发《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临平分中心“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
(四)开展提醒谈话。对相关干部职工进行提醒谈话。
七、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10.关于“报销手续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制定年度宣传方案。结合中心年度重点工作制定年度宣传方案。
(二)完善管理制度。新修订印发《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临平分中心库存用品领用制度》,要求严格按照领用制度继续做好数量和用途的审批和登记工作。
(三)组织制度学习。组织相关干部职工学习公积金中心库存用品领用制度。
(四)开展警示式约谈。对相关干部职工进行警示式约谈。
11.关于“违规支付讲课费”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开展专题培训。依托区财政局举办的各项培训活动,提升财务人员专业素质。
(二)修订财务制度。印发《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临平分中心经费使用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经费支付严格按行政事业单位经费开支标准及要求执行。
(三)清退款项600元。
(四)开展提醒谈话。对相关干部职工进行提醒谈话。
八、关于“战斗堡垒作用发挥还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12.关于“党组织作用边缘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组织专题学习。组织全体在职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二)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召开党员大会谋划2022年公积金中心工作,发挥党建引领作用。
(三)发挥党员先锋作用。成立党建服务品牌四支队伍即“小金灵联络员”“小金灵宣传员”“小金灵信息员”“小金灵服务员”,开展党员志愿者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活动。
13.关于“党员教育管理宽松软”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规章制度。制定《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临平分中心谈心谈话制度》《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临平分中心关于开展关心关爱式谈话的实施意见》。
(二)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活动。通过谈心谈话了解党员、关心党员、爱护党员、联系群众,共开展谈心谈话52人次。同时增强“留痕”意识,在开展各类谈话后及时建好谈话台账。
(三)开展谈话提醒。进行提醒谈话,要求提高责任意识,加强党建工作,严格落实党员教育管理相关规定。
14.关于“专项审核工作开展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组织档案业务学习。组织档案业务人员对《档案法》进行学习。
(二)开展专审工作。根据干部档案专审工作要求做好档案的专项审查工作。
(三)开展提醒谈话。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加强责任意识,进行经常性的档案专项审核的学习,按规定做好档案专审工作。
九、关于“组织建设基础工作还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15.关于“组织生活会不严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开展党务知识学习。组织党员学习《关于召开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升党务干部的业务能力水平。
(二)严格组织生活制度。举一反三,全面自查,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相关要求,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着力在增强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严肃性上下功夫。
(三)开展提醒谈话。进行提醒谈话,要求举一反三、全面自查,加强学习,提升党务干部的业务能力,做好规定动作。
16.针对“发展党员审核把关不严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组织专题学习。组织党务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及发展党员工作25步流程。
(二)规范发展流程。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流程,增强责任意识,严格按照25步流程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对1名预备党员的发展流程进行检查,并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发展党员工作。
(三)开展提醒谈话。进行提醒谈话,要求认真学习党员发展工作细则,增强责任意识,做好流程管理。
十、关于“对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整改落实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
17.关于“对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整改落实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开展业务学习。组织档案经办人员学习《档案法》。
(二)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规范,按规范对上述干部档案问题进行整改,对每一份入档材料认真审核,确保每一份档案整洁、规范、有序。
(三)开展提醒谈话。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加强档案业务的学习,加强审核,确保每一份档案的规范。
下一步,公积金临平分中心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建章立制,巩固巡察整改成果。以问题为指引,举一反三,深入排查岗位风险点,加强建章立制,从制度层面防范岗位风险;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狠抓执行落实,确保作用彰显;对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业务审核审批、项目招标采购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风险排查力度,完善制度体系,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后期,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正在推进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直至达标见效。二是强化监督,落实长效整改机制。持之以恒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严格落实党组织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各级领导“一岗双责”。强化监督检查,针对薄弱环节开展专项审计,确保监督全方位、无死角。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氛围,真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一线延伸、向实处发力。三是围绕中心,全力推动事业发展。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我区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的重要契机,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助力完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打好构建新发展格局组合拳,为加快建设杭州融沪桥头堡、未来智造城,打造幸福美丽、共同富裕的品质新城区贡献公积金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9530701。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临平分中心
2022年5月19日
|
【打印本页】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