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平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69号议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2-06-24 10:17 来源: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宓海滨代表:您好!

您在区人大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装电梯后续维保规范化管理的意见》的议案已收悉,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加装电梯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接到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专题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明确专人落实。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对于强化加梯维保的源头管理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21〕71号)规定:

1.街道(乡镇)应指导、督促申请人在加装电梯项目协议书中明确电梯使用单位和管理方式。申请人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管理电梯的,由受托人依法履行电梯使用单位义务;申请人未委托他人管理的,由其协商确定的实际负责人依法履行电梯使用单位义务;协商不成的,由所在地的街道(乡镇)予以指导、协调和督促。经督促仍不能明确的,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停止电梯使用。

2.相关业主可将电梯投放商业广告收入等资金用于电梯的维护保养、改造维修、检验检测;申请人如缴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或公有住房售后维修基金的,可按规定申请用于电梯的后续维修、更新和改造。鼓励申请人通过购买电梯综合服务保险的方式,为加装电梯主体结构、连廊、设施设备以及装饰装修的维护保养、改造维修、检验检测和人身意外等提供保障。

以上两条规定已明确加装电梯使用管理的主体责任和落实后续维保的相关举措。

二、对于强化对加装电梯的动态监管

目前,我区交付的加装电梯均在正常维保中,免保期后的维保完全是市场行为,当然也存在特例,部分加装过程中因管线或土建等实际情况限制不得不采用“浅基坑”技术的,因浅基坑不适用于《电梯定期检验规则》,必须由相应电梯维保单位进行维保,目前仅西奥、西奥杭州分公司以及杭州西奥电梯现代化更新有限公司可进行维保,这是在加装电梯维保过程中的特例,不涉及“浅基坑”的加装梯其免保期后的维保,使用管理单位可自行委托其他具备相应资质的维保单位进行。

同时,区加梯办联合市场监管局对全区建成的加装电梯建立台账,明确维保单位,维保联系人,提升安全监察频次,开展报检预警,进一步督促实际管理人履行好加装梯安全主体责任和维保单位的维保责任。

根据《杭州市老旧住宅小区加装电梯管理办法》文件,新加装的电梯应当安装具备运行参数采集、信息网络传输、自动报警、实时通话等功能的智慧电梯系统,按照规定配备统一接口,并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放。在即将安装的电梯后续管理中,我局将会在此后工作中建议电梯公司安装智慧电梯系统。

三、关于强化加装电梯规范管理

1.对于有物业管理的小区。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小区内电梯管理工作,同时指导镇街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相关约定,及时与电梯维保单位、业主委员会做好对接,定期维护和检修高层住宅小区电梯设施设备,若电梯设施设备发现严重损坏危及公共安全的,可按相关程序申请使用物业保修金或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同时,将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纳入物业信用信息评价和物业项目考核,同时结合环境秩序整治等专项工作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属地镇街进一步加大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检查力度。

2.对于没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区加梯办计划将在我区设立加装电梯便民服务站,电梯公司、维保单位、土建维修单位都将入驻便民服务站。执行24小时监管服务。主要解决三个方面问题:一是加装电梯故障解决的及时性。按照电梯管理条例,发生困人等故障必须在30分钟到达现场,服务站成立后,可以5分钟到达现场,实现了快速、高效的应急响应能力。另外,还设置了器材备件库,缩短了器材周转时间,原先需要三天筹措的备件现在现场就可以解决。二是加装电梯运行监管的安全性。售后服务中心根据系统排班数据,可以持续跟踪至故障解决,App物联系统可以分析出月度故障率和重复故障率,进行针对性保养服务等功能。三是全程服务的周到性。服务站不仅具备维保功能,还增加了加梯政策咨询、方案优化、矛盾调解等内容,从而实现了一站式服务。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能一如既往的为我区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献计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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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平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69号议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2-06-24 10:17 来源: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宓海滨代表:您好!

您在区人大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装电梯后续维保规范化管理的意见》的议案已收悉,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加装电梯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接到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专题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明确专人落实。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对于强化加梯维保的源头管理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21〕71号)规定:

1.街道(乡镇)应指导、督促申请人在加装电梯项目协议书中明确电梯使用单位和管理方式。申请人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管理电梯的,由受托人依法履行电梯使用单位义务;申请人未委托他人管理的,由其协商确定的实际负责人依法履行电梯使用单位义务;协商不成的,由所在地的街道(乡镇)予以指导、协调和督促。经督促仍不能明确的,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停止电梯使用。

2.相关业主可将电梯投放商业广告收入等资金用于电梯的维护保养、改造维修、检验检测;申请人如缴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或公有住房售后维修基金的,可按规定申请用于电梯的后续维修、更新和改造。鼓励申请人通过购买电梯综合服务保险的方式,为加装电梯主体结构、连廊、设施设备以及装饰装修的维护保养、改造维修、检验检测和人身意外等提供保障。

以上两条规定已明确加装电梯使用管理的主体责任和落实后续维保的相关举措。

二、对于强化对加装电梯的动态监管

目前,我区交付的加装电梯均在正常维保中,免保期后的维保完全是市场行为,当然也存在特例,部分加装过程中因管线或土建等实际情况限制不得不采用“浅基坑”技术的,因浅基坑不适用于《电梯定期检验规则》,必须由相应电梯维保单位进行维保,目前仅西奥、西奥杭州分公司以及杭州西奥电梯现代化更新有限公司可进行维保,这是在加装电梯维保过程中的特例,不涉及“浅基坑”的加装梯其免保期后的维保,使用管理单位可自行委托其他具备相应资质的维保单位进行。

同时,区加梯办联合市场监管局对全区建成的加装电梯建立台账,明确维保单位,维保联系人,提升安全监察频次,开展报检预警,进一步督促实际管理人履行好加装梯安全主体责任和维保单位的维保责任。

根据《杭州市老旧住宅小区加装电梯管理办法》文件,新加装的电梯应当安装具备运行参数采集、信息网络传输、自动报警、实时通话等功能的智慧电梯系统,按照规定配备统一接口,并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放。在即将安装的电梯后续管理中,我局将会在此后工作中建议电梯公司安装智慧电梯系统。

三、关于强化加装电梯规范管理

1.对于有物业管理的小区。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小区内电梯管理工作,同时指导镇街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相关约定,及时与电梯维保单位、业主委员会做好对接,定期维护和检修高层住宅小区电梯设施设备,若电梯设施设备发现严重损坏危及公共安全的,可按相关程序申请使用物业保修金或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同时,将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纳入物业信用信息评价和物业项目考核,同时结合环境秩序整治等专项工作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属地镇街进一步加大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检查力度。

2.对于没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区加梯办计划将在我区设立加装电梯便民服务站,电梯公司、维保单位、土建维修单位都将入驻便民服务站。执行24小时监管服务。主要解决三个方面问题:一是加装电梯故障解决的及时性。按照电梯管理条例,发生困人等故障必须在30分钟到达现场,服务站成立后,可以5分钟到达现场,实现了快速、高效的应急响应能力。另外,还设置了器材备件库,缩短了器材周转时间,原先需要三天筹措的备件现在现场就可以解决。二是加装电梯运行监管的安全性。售后服务中心根据系统排班数据,可以持续跟踪至故障解决,App物联系统可以分析出月度故障率和重复故障率,进行针对性保养服务等功能。三是全程服务的周到性。服务站不仅具备维保功能,还增加了加梯政策咨询、方案优化、矛盾调解等内容,从而实现了一站式服务。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能一如既往的为我区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献计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