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1008001003010/2022-10420 文件编号 临平政发〔2022〕23号
责任部门 区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科室 区政府办公室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成文日期 2022-06-27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关于杭州余杭经济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主体的通告

来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办公室、研究室)   发布时间: 2022-06-27 17:17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根据省委编委《关于调整杭州市开发区(园区)管理机构设置的批复》(浙编〔2021〕85号)、市委编委《关于调整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等开发区管理机构设置的通知》(杭编〔2022〕7号)、《关于做好余杭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三定”相关工作的函》等文件精神,现就杭州余杭经济开发区范围内综合行政执法主体通告如下:

一、自2022年7月1日起,杭州余杭经济开发区范围内的综合行政执法权由杭州市临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使。2022年7月1日前,已立案未结案案件由杭州市临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办理。

二、杭州市临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地址:临平区星桥街道藕花洲大街西段211号,联系电话:89360080,投诉监督电话:89163393。

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7日

临平政发〔2022〕23号.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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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关于杭州余杭经济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主体的通告
信息索引号 001008001003010/2022-10420 文件编号 临平政发〔2022〕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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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根据省委编委《关于调整杭州市开发区(园区)管理机构设置的批复》(浙编〔2021〕85号)、市委编委《关于调整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等开发区管理机构设置的通知》(杭编〔2022〕7号)、《关于做好余杭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三定”相关工作的函》等文件精神,现就杭州余杭经济开发区范围内综合行政执法主体通告如下:

一、自2022年7月1日起,杭州余杭经济开发区范围内的综合行政执法权由杭州市临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使。2022年7月1日前,已立案未结案案件由杭州市临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办理。

二、杭州市临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地址:临平区星桥街道藕花洲大街西段211号,联系电话:89360080,投诉监督电话:89163393。

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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