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1008001003017/2022-09986 文件编号 临平财采监〔202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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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2-06-08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来源: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2-06-09 16:08 浏览次数:

投诉人:重庆巧手标识设计制作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498号佳乐紫光2807号

被投诉人1: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乔司街道办事处

地  址:杭州市临平区乔井路268号

被投诉人2:杭州恒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临平区星桥街道星桥北路76号星创中心5楼506室

投诉人重庆巧手标识设计制作有限公司对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乔司街道办事处乔司街道国际化标识标牌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ZHC-2022-007)采购文件质疑答复不满,于2022年5月26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2年5月26日起正式受理,现本案已审查终结。

投诉人重庆巧手标识设计制作有限公司诉称:投诉事项1:本项目更正后的评分标准仍未进行量化。事实依据:本项目评分办法中的评分标准3、设计方案;4、质量保证方案;5、项目需求的理解;6、进度安排;7、服务能力及后续服务;8、服务承诺;9、售后服务;10、样品。我司认为,本项目的技术评分中的评价标准过于空洞,不具有实质的操作性,并且又是横向评审,我司认为这种类型的表述没有细化量化,评分标准与需求对应不起,找不到采分点,我司编制方案时只能依靠我司的常规操作来编制,无法考虑到项目的具体情况。并且,本项目的评分标准的描述属于财政部判决中未量化情形,什么时候叫做综合评定?我司即便考虑到项目当地的一些地理环境和实际情况编制好了方案,但是专家非要说我们的方察不具备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那由此产生的后果谁来承担?技术方案编制不是比标书厚度比文字多,而是应该切合项目实际需求。我司认为:需求和文件中应当给出采分点,类似于建造师实务标答一样,不一定非要按照标答来回答,但是回答到了点子上就应该给分。遗憾的是本项目的需求并未给出采分点,除了技术参数外,连最基本的技术需求都没有,技术部分评分标准没用细化量化,也没做到完整的赋分。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政府采购招标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技术、服务等标准统一的货物和服务项目,应当采用最低评标价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八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七)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资格条件不得作为评审因素。评审因素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且与相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指标有区间规定的,评审因素应当量化到相应区间,并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4、《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九条:采购需求应当清楚明了、表述规范、含义准确。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应当客观,量化指标应当明确相应等次,有连续区间的按照区间划分等次。需由供应商提供设计方案、解决方案或者组织方案的采购项目,应当说明采购标的的功能、应用场景、目标等基本要求,并尽可能明确其中的客观、量化指标。采购需求可以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第二十一条:采用综合性评审方法的,评审因素应当按照采购需求和与实现项目目标相关的其他因素确定。采购需求客观、明确的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中客观但不可量化的指标应当作为实质性要求,不得作为评分项;参与评分的指标应当是采购需求中的量化指标,评分项应当按照量化指标的等次,设置对应的不同分值。不能完全确定客观指标,需由供应商提供设计方案、解决方案或者组织方案的采购项目,可以结合需求调查的情况,尽可能明确不同技术路线、组织形式及相关指标的重要性和优先级,设定客观、量化的评审因素、分值和权重。价格因素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确定分值和权重。

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七十八条规定,责令本项目重新采购。

被投诉人1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乔司街道办事处、被投诉人2杭州恒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共同辩称:乔司街道国际化标识标牌采购项目于2022年4月23日在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开招标公告,原定开标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9点30分。于2022年5月6日收到重庆巧手标识设计制作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质疑函,质疑事项为:评分办法中的分值未量化。因本项目为需由供应商提供设计方案、组织方案的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已将采购标的的功能、应用场景、目标等基本要求加以说明,并根据项目现有情况尽可能明确了其中的客观、量化指标。收到质疑后代理机构和招标人非常重视,于2022年5月7日对重庆巧手标识设计制作有限公司的质疑进行了回复(质疑回复函附后),将根据提出的疑问结合项目情况对评分办法做出相应调整,具体修改内容以后续实际发布的公告为准。质疑回复后重庆巧手标识设计制作有限公司未对回复向代理机构及招标人提出其他异议。质疑回复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对项目招标文件的评分办法进行了分析后,于2022年5月9日在政府采购网发布了更正公告,对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作废,更正公告重新发布了进一步量化调整的评分办法,并顺延了开标时间至2022年5月25日10点00分(更正公告附后)。更正公告发布后重庆巧手标识设计制作有限公司未对更正公告重新发布的评分办法向代理机构及招标人提出其他异议。本项目于2022年5月25日10点00分如期开评标。

经本机关调查查明:

一、该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2022年4月23日发布招标公告,项目编号:HZHC-2022-07,项目名称:乔司街道国际化标识牌采购项目,2022年5月9日发布更正公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5月25日 10:00分,5月31日发布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杭州海睿达广告有限公司,目前尚未发布合同公告。

二、2022年5月9日发布更正公告,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项目概况”

乔司街道国际化标识标牌采购项目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5 月 16 日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乔司街道国际化标识标牌采购项目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5 月25日10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2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时间:/至2022年5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时间:/至2022年5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3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5月1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5月16日9点30分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5月2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5月25日10点00分

4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项第(5)条提供样品的时间。

(5)提供样品的时间:2022年5月13日9:30分至11:00分;

(5)提供样品的时间:2022年5月24日9:30分至11:00分;

5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四、工期要求”

四、工期要求:5月底前全部完成方案深化制作,标识标牌制作安装。

四、工期要求:6月中旬前全部完成方案深化制作,标识标牌制作安装。

6

本项目原招标文件中“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作废,以本次更正公告中附件一为准。


本项目原招标文件中“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作废,以本次更正公告中附件一为准

三、2022年5月9日更正后的评标办法前附表如下:

序号

商务资信得分

(15分)

评审内容

评分因素

分值

1

项目团队

项目组人员:

1、项目负责人配备1人,得1分;

2、调研排查人员每配备1名得1分,最多得3分;

3、设计制作人员每配备1名得1分,最多得5分;

4、安装施工人员每配备1名得1分,最多得3分。(以上人员提供人员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0-12分

2

业绩

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承担过政府部门的广告牌、指示牌、标识、宣传栏等类似项目的,每提供一份得1.5分,最多得3分。(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无不得分)

0-3分

3

设计方案

投标人对项目的需求进行现场调研做出设计调研方案,方案内容全面完整、分类清晰的得8分;方案内容较为完整全面、分类清晰的得5分;方案内容不完整不全面、不分类清晰得2分。

8分

根据对本项目现场调研信息,进行特色主色调的体现,文字排版、设计方案图案运用对比杭州城市国际化标识系统导则和杭州市公共服务领域外文译写导则的符合程度高得6分;根据对本项目现场调研信息,进行特色主色调的体现,文字排版、设计方案图案运用对比杭州城市国际化标识系统导则和杭州市公共服务领域外文译写导则的符合程度较高得3分;根据对本项目现场调研信息,进行特色主色调的体现,文字排版、设计方案图案运用对比杭州城市国际化标识系统导则和杭州市公共服务领域外文译写导则的符合程度不高得1分。

6分

根据对本项目现场调研信息,项目设计与周边整体环境协调性、美观程度好得6分;根据对本项目现场调研信息,项目设计与周边整体环境协调性较好得3分;根据对本项目现场调研信息,项目设计与周边整体环境协调性不好得1分.

6分

根据对本项目现场调研信息,设计方案的美观程度、亮点与特色对比杭州城市国际化标识系统导则和杭州市公共服务领域外文译写导则的符合程度高得5分;根据对本项目现场调研信息,设计方案的亮点与特色对比杭州城市国际化标识系统导则和杭州市公共服务领域外文译写导则的符合程度较高得3分;根据对本项目现场调研信息,设计方案的亮点与特色对比杭州城市国际化标识系统导则和杭州市公共服务领域外文译写导则的符合程度不高得1分;

5分

投标人对投标产品制作工艺流程进行详细说明,由评审专家根据制作工艺流程的全面性、合理性、可操作性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整个生产制作环节的工艺流程具体详细、清晰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5分;生产制作工艺流程相对较为简单,但基本合理可行的得3分;生产制作工艺流程粗略简陋、模糊不合理或不符合项目需求的得2分;不提供生产制作工艺流程的不得分。

5分

4

质量保证方案

根据投标人的质量保证方案的全面性、合理性、有效性,由评委进行综合评价:质量保证方案详细、合理,能够按照项目的交货时间对整个项目环节进行具体详细的分解节点,对关键节点有具体明确的质量控制措施以及具体明确的人力、物力投入安排,能够确保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质量控制的,得5分;质量保证方案相对较为简单,有进行一定的项目分解节点,对关键节点有提出一定或基本的质量控制措施,基本符合项目需求的,得3分;质量保证方案内容粗略简陋,提出质量保障措施不可行或不符合项目需求的,得1分;未提供质量保证方案的不得分。

5分

5

项目需求的理解

投标人对项目主要服务内容是否认识全面、是否理解准确、是否符合采购要求、框架结构是否清晰、体系是否完善等,比较打分。

5分

6

进度安排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采购要求提出项目进度规划方案(包括项目进度计划及工期保证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由评委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项目进度规划方案详细合理,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具有针对性,能够根据项目需求提出详细、具体、明确的进度计划及工期保证措施的,得3分;项目进度规划方案相对较为简单,有提出一定的计划、措施,基本符合项目需求的得2分;项目进度规划方案粗略简陋、模糊不合理或不符合项目需求的得1分;未提供项目进度规划方案的不得分。

3分

7

服务能力及后续服务

根据投标人提出针对本项目的服务履约能力及后续跟踪人员安排,人员服务方案有针对性进行打分。

3分

8

服务承诺

针对本项目特点,实行全过程的跟踪配合服务承诺,切实做好各阶段的作业内容、监测标准、执行人和检查人、质量控制点、阶段性成果等,结合自身优势有创新类的提供增值服务进行打分。

2分

9

售后服务

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维修方案、维修响应时间、人员配备、定期回访等,由评委根据售后服务方案的全面性、合理性、可行性进行综合评价。(说明:售后服务方案详细全面、合理可行,有具体明确的维修响应时效以及人力、物力投入安排等能够充分保证及时有效服务响应的,得2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相对欠缺但基本合理可行,有一定的人力及物力投入安排能够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内容粗略简陋、模糊不合理或不符合项目需求的得0.5分;未提供售后服务方案的不得分。)

2分

10

样品

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对应样品未提供样品的本项不得分。

对样品的整品外观、制作工艺、样品质量、用材、样品的质感、色系等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样品,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进行打分。

5分

四、投诉人在其投诉书中陈述其于2022年5月5日就采购文件向采购代理机构杭州恒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事项指向修改前的评分办法:

1

技术方案得分(55分)

设计方案

对项目现场调研信息完整详实,分类清晰。

0-15分

2

方案符合杭州城市国际化标识系统导则和杭州市公共服务领域外文译写导则。

0-10分

3

方案对项目周边整体环境协调性,美观程度综合评分。

0-10分

4

方案中相关标牌等产品的材质、制作工艺对比评分。

0-5分

5

进度安排

根据投标人对项目的总体安排、进度计划等内容,进行打分。

0-3分

6

本地化服务及后续服务

根据投标人提出针对本项目的本地化服务能力及跟踪服务方案的材料,进行打分。

0-3分

7

服务承诺

针对本项目特点,是否实行全过程的跟踪配合服务承诺,切实做好各阶段的作业内容、监测标准、执行人和检查人、质量控制点、阶段性成果等,结合自身优势有创新类的增值服务承诺。

0-2分

8

售后服务

根据投标人提出的售后服务方案:对完成项目的日常维护方案、自身或采购人巡查发现的货物损坏维修措施、质保期外的维修结算承诺等综合打分。

0-2分

9

样品

对样品的材质、制作工艺、安全性、美观程度进行打分。

0-5分

五、采购代理机构杭州恒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质疑事项做出质疑答复(质疑回复函落款时间2022年5月7日),具体内容为“根据贵公司提出的疑问我单位将结合项目情况对评分办法做出相应调整,具体修改内容以后续实际发布的公告为准”。投诉人确认收到该质疑回复函。

本机关认为:

关于投诉事项。质疑阶段,投诉人认为“2022年5月9日修改前的评标办法”使其权益受到损害,提出质疑,被投诉人杭州恒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质疑答复“根据贵公司提出的疑问我单位将结合项目情况对评分办法做出相应调整,具体修改内容以后续实际发布的公告为准”,后于2022年5月9日修改了评标办法,并发布了更正公告。投诉阶段,投诉人主张“本项目更正后的评分标准仍未进行量化”,指向“2022年5月9日修改后的评标办法”,但该事项未经依法质疑,且被投诉人杭州恒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质疑答复亦未涉及,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条件“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故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

综上,投诉人重庆巧手标识设计制作有限公司关于乔司街道国际化标识标牌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ZHC-2022-007)采购文件的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杭州市临平区财政局

2022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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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信息索引号 001008001003017/2022-09986 文件编号 临平财采监〔2022〕8号
责任部门 区财政局(国资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科室 区财政局(国资办)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成文日期 2022-06-08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投诉人:重庆巧手标识设计制作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498号佳乐紫光2807号

被投诉人1: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乔司街道办事处

地  址:杭州市临平区乔井路268号

被投诉人2:杭州恒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临平区星桥街道星桥北路76号星创中心5楼506室

投诉人重庆巧手标识设计制作有限公司对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乔司街道办事处乔司街道国际化标识标牌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ZHC-2022-007)采购文件质疑答复不满,于2022年5月26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2年5月26日起正式受理,现本案已审查终结。

投诉人重庆巧手标识设计制作有限公司诉称:投诉事项1:本项目更正后的评分标准仍未进行量化。事实依据:本项目评分办法中的评分标准3、设计方案;4、质量保证方案;5、项目需求的理解;6、进度安排;7、服务能力及后续服务;8、服务承诺;9、售后服务;10、样品。我司认为,本项目的技术评分中的评价标准过于空洞,不具有实质的操作性,并且又是横向评审,我司认为这种类型的表述没有细化量化,评分标准与需求对应不起,找不到采分点,我司编制方案时只能依靠我司的常规操作来编制,无法考虑到项目的具体情况。并且,本项目的评分标准的描述属于财政部判决中未量化情形,什么时候叫做综合评定?我司即便考虑到项目当地的一些地理环境和实际情况编制好了方案,但是专家非要说我们的方察不具备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那由此产生的后果谁来承担?技术方案编制不是比标书厚度比文字多,而是应该切合项目实际需求。我司认为:需求和文件中应当给出采分点,类似于建造师实务标答一样,不一定非要按照标答来回答,但是回答到了点子上就应该给分。遗憾的是本项目的需求并未给出采分点,除了技术参数外,连最基本的技术需求都没有,技术部分评分标准没用细化量化,也没做到完整的赋分。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政府采购招标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技术、服务等标准统一的货物和服务项目,应当采用最低评标价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八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七)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资格条件不得作为评审因素。评审因素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且与相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指标有区间规定的,评审因素应当量化到相应区间,并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4、《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九条:采购需求应当清楚明了、表述规范、含义准确。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应当客观,量化指标应当明确相应等次,有连续区间的按照区间划分等次。需由供应商提供设计方案、解决方案或者组织方案的采购项目,应当说明采购标的的功能、应用场景、目标等基本要求,并尽可能明确其中的客观、量化指标。采购需求可以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第二十一条:采用综合性评审方法的,评审因素应当按照采购需求和与实现项目目标相关的其他因素确定。采购需求客观、明确的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中客观但不可量化的指标应当作为实质性要求,不得作为评分项;参与评分的指标应当是采购需求中的量化指标,评分项应当按照量化指标的等次,设置对应的不同分值。不能完全确定客观指标,需由供应商提供设计方案、解决方案或者组织方案的采购项目,可以结合需求调查的情况,尽可能明确不同技术路线、组织形式及相关指标的重要性和优先级,设定客观、量化的评审因素、分值和权重。价格因素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确定分值和权重。

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七十八条规定,责令本项目重新采购。

被投诉人1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乔司街道办事处、被投诉人2杭州恒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共同辩称:乔司街道国际化标识标牌采购项目于2022年4月23日在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开招标公告,原定开标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9点30分。于2022年5月6日收到重庆巧手标识设计制作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质疑函,质疑事项为:评分办法中的分值未量化。因本项目为需由供应商提供设计方案、组织方案的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已将采购标的的功能、应用场景、目标等基本要求加以说明,并根据项目现有情况尽可能明确了其中的客观、量化指标。收到质疑后代理机构和招标人非常重视,于2022年5月7日对重庆巧手标识设计制作有限公司的质疑进行了回复(质疑回复函附后),将根据提出的疑问结合项目情况对评分办法做出相应调整,具体修改内容以后续实际发布的公告为准。质疑回复后重庆巧手标识设计制作有限公司未对回复向代理机构及招标人提出其他异议。质疑回复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对项目招标文件的评分办法进行了分析后,于2022年5月9日在政府采购网发布了更正公告,对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作废,更正公告重新发布了进一步量化调整的评分办法,并顺延了开标时间至2022年5月25日10点00分(更正公告附后)。更正公告发布后重庆巧手标识设计制作有限公司未对更正公告重新发布的评分办法向代理机构及招标人提出其他异议。本项目于2022年5月25日10点00分如期开评标。

经本机关调查查明:

一、该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2022年4月23日发布招标公告,项目编号:HZHC-2022-07,项目名称:乔司街道国际化标识牌采购项目,2022年5月9日发布更正公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5月25日 10:00分,5月31日发布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杭州海睿达广告有限公司,目前尚未发布合同公告。

二、2022年5月9日发布更正公告,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项目概况”

乔司街道国际化标识标牌采购项目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5 月 16 日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乔司街道国际化标识标牌采购项目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5 月25日10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2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时间:/至2022年5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时间:/至2022年5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3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5月1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5月16日9点30分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5月2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5月25日10点00分

4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项第(5)条提供样品的时间。

(5)提供样品的时间:2022年5月13日9:30分至11:00分;

(5)提供样品的时间:2022年5月24日9:30分至11:00分;

5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四、工期要求”

四、工期要求:5月底前全部完成方案深化制作,标识标牌制作安装。

四、工期要求:6月中旬前全部完成方案深化制作,标识标牌制作安装。

6

本项目原招标文件中“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作废,以本次更正公告中附件一为准。


本项目原招标文件中“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作废,以本次更正公告中附件一为准

三、2022年5月9日更正后的评标办法前附表如下:

序号

商务资信得分

(15分)

评审内容

评分因素

分值

1

项目团队

项目组人员:

1、项目负责人配备1人,得1分;

2、调研排查人员每配备1名得1分,最多得3分;

3、设计制作人员每配备1名得1分,最多得5分;

4、安装施工人员每配备1名得1分,最多得3分。(以上人员提供人员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0-12分

2

业绩

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承担过政府部门的广告牌、指示牌、标识、宣传栏等类似项目的,每提供一份得1.5分,最多得3分。(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无不得分)

0-3分

3

设计方案

投标人对项目的需求进行现场调研做出设计调研方案,方案内容全面完整、分类清晰的得8分;方案内容较为完整全面、分类清晰的得5分;方案内容不完整不全面、不分类清晰得2分。

8分

根据对本项目现场调研信息,进行特色主色调的体现,文字排版、设计方案图案运用对比杭州城市国际化标识系统导则和杭州市公共服务领域外文译写导则的符合程度高得6分;根据对本项目现场调研信息,进行特色主色调的体现,文字排版、设计方案图案运用对比杭州城市国际化标识系统导则和杭州市公共服务领域外文译写导则的符合程度较高得3分;根据对本项目现场调研信息,进行特色主色调的体现,文字排版、设计方案图案运用对比杭州城市国际化标识系统导则和杭州市公共服务领域外文译写导则的符合程度不高得1分。

6分

根据对本项目现场调研信息,项目设计与周边整体环境协调性、美观程度好得6分;根据对本项目现场调研信息,项目设计与周边整体环境协调性较好得3分;根据对本项目现场调研信息,项目设计与周边整体环境协调性不好得1分.

6分

根据对本项目现场调研信息,设计方案的美观程度、亮点与特色对比杭州城市国际化标识系统导则和杭州市公共服务领域外文译写导则的符合程度高得5分;根据对本项目现场调研信息,设计方案的亮点与特色对比杭州城市国际化标识系统导则和杭州市公共服务领域外文译写导则的符合程度较高得3分;根据对本项目现场调研信息,设计方案的亮点与特色对比杭州城市国际化标识系统导则和杭州市公共服务领域外文译写导则的符合程度不高得1分;

5分

投标人对投标产品制作工艺流程进行详细说明,由评审专家根据制作工艺流程的全面性、合理性、可操作性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整个生产制作环节的工艺流程具体详细、清晰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5分;生产制作工艺流程相对较为简单,但基本合理可行的得3分;生产制作工艺流程粗略简陋、模糊不合理或不符合项目需求的得2分;不提供生产制作工艺流程的不得分。

5分

4

质量保证方案

根据投标人的质量保证方案的全面性、合理性、有效性,由评委进行综合评价:质量保证方案详细、合理,能够按照项目的交货时间对整个项目环节进行具体详细的分解节点,对关键节点有具体明确的质量控制措施以及具体明确的人力、物力投入安排,能够确保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质量控制的,得5分;质量保证方案相对较为简单,有进行一定的项目分解节点,对关键节点有提出一定或基本的质量控制措施,基本符合项目需求的,得3分;质量保证方案内容粗略简陋,提出质量保障措施不可行或不符合项目需求的,得1分;未提供质量保证方案的不得分。

5分

5

项目需求的理解

投标人对项目主要服务内容是否认识全面、是否理解准确、是否符合采购要求、框架结构是否清晰、体系是否完善等,比较打分。

5分

6

进度安排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采购要求提出项目进度规划方案(包括项目进度计划及工期保证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由评委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项目进度规划方案详细合理,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具有针对性,能够根据项目需求提出详细、具体、明确的进度计划及工期保证措施的,得3分;项目进度规划方案相对较为简单,有提出一定的计划、措施,基本符合项目需求的得2分;项目进度规划方案粗略简陋、模糊不合理或不符合项目需求的得1分;未提供项目进度规划方案的不得分。

3分

7

服务能力及后续服务

根据投标人提出针对本项目的服务履约能力及后续跟踪人员安排,人员服务方案有针对性进行打分。

3分

8

服务承诺

针对本项目特点,实行全过程的跟踪配合服务承诺,切实做好各阶段的作业内容、监测标准、执行人和检查人、质量控制点、阶段性成果等,结合自身优势有创新类的提供增值服务进行打分。

2分

9

售后服务

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维修方案、维修响应时间、人员配备、定期回访等,由评委根据售后服务方案的全面性、合理性、可行性进行综合评价。(说明:售后服务方案详细全面、合理可行,有具体明确的维修响应时效以及人力、物力投入安排等能够充分保证及时有效服务响应的,得2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相对欠缺但基本合理可行,有一定的人力及物力投入安排能够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内容粗略简陋、模糊不合理或不符合项目需求的得0.5分;未提供售后服务方案的不得分。)

2分

10

样品

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对应样品未提供样品的本项不得分。

对样品的整品外观、制作工艺、样品质量、用材、样品的质感、色系等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样品,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进行打分。

5分

四、投诉人在其投诉书中陈述其于2022年5月5日就采购文件向采购代理机构杭州恒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事项指向修改前的评分办法:

1

技术方案得分(55分)

设计方案

对项目现场调研信息完整详实,分类清晰。

0-15分

2

方案符合杭州城市国际化标识系统导则和杭州市公共服务领域外文译写导则。

0-10分

3

方案对项目周边整体环境协调性,美观程度综合评分。

0-10分

4

方案中相关标牌等产品的材质、制作工艺对比评分。

0-5分

5

进度安排

根据投标人对项目的总体安排、进度计划等内容,进行打分。

0-3分

6

本地化服务及后续服务

根据投标人提出针对本项目的本地化服务能力及跟踪服务方案的材料,进行打分。

0-3分

7

服务承诺

针对本项目特点,是否实行全过程的跟踪配合服务承诺,切实做好各阶段的作业内容、监测标准、执行人和检查人、质量控制点、阶段性成果等,结合自身优势有创新类的增值服务承诺。

0-2分

8

售后服务

根据投标人提出的售后服务方案:对完成项目的日常维护方案、自身或采购人巡查发现的货物损坏维修措施、质保期外的维修结算承诺等综合打分。

0-2分

9

样品

对样品的材质、制作工艺、安全性、美观程度进行打分。

0-5分

五、采购代理机构杭州恒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质疑事项做出质疑答复(质疑回复函落款时间2022年5月7日),具体内容为“根据贵公司提出的疑问我单位将结合项目情况对评分办法做出相应调整,具体修改内容以后续实际发布的公告为准”。投诉人确认收到该质疑回复函。

本机关认为:

关于投诉事项。质疑阶段,投诉人认为“2022年5月9日修改前的评标办法”使其权益受到损害,提出质疑,被投诉人杭州恒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质疑答复“根据贵公司提出的疑问我单位将结合项目情况对评分办法做出相应调整,具体修改内容以后续实际发布的公告为准”,后于2022年5月9日修改了评标办法,并发布了更正公告。投诉阶段,投诉人主张“本项目更正后的评分标准仍未进行量化”,指向“2022年5月9日修改后的评标办法”,但该事项未经依法质疑,且被投诉人杭州恒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质疑答复亦未涉及,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条件“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故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

综上,投诉人重庆巧手标识设计制作有限公司关于乔司街道国际化标识标牌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ZHC-2022-007)采购文件的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杭州市临平区财政局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