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1008001003018/2022-10712 文件编号
责任部门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科室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成文日期 2022-07-05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仲裁公告】杭州叁拾柒度伍家居有限公司与陈静劳动争议一案

来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2-07-05 18:25 浏览次数:

杭州叁拾柒度伍家居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申请人陈静与你单位劳动报酬、二倍工资、社会保险争议一案[浙杭临平劳人仲案(2022)235号]已经审理终结。本案裁决结果为:被申请人杭州叁拾柒度伍家居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申请人陈静2021年7月9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加付一倍的工资35887.22元,驳回申请人陈静其他的仲裁请求。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仲裁裁决书,根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浙杭临平劳人仲案(2022)235号仲裁裁决书,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至本委领取该文书(本委地址:杭州市临平区西大街70号区社会治理中心解纷大楼7楼702室),逾期则视为送达。该案裁决为非终局裁决,你单位可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起诉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临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2年7月5日


分享到:
【打印本页】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仲裁公告】杭州叁拾柒度伍家居有限公司与陈静劳动争议一案
信息索引号 001008001003018/2022-10712 文件编号
责任部门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科室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成文日期 2022-07-05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杭州叁拾柒度伍家居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申请人陈静与你单位劳动报酬、二倍工资、社会保险争议一案[浙杭临平劳人仲案(2022)235号]已经审理终结。本案裁决结果为:被申请人杭州叁拾柒度伍家居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申请人陈静2021年7月9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加付一倍的工资35887.22元,驳回申请人陈静其他的仲裁请求。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仲裁裁决书,根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浙杭临平劳人仲案(2022)235号仲裁裁决书,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至本委领取该文书(本委地址:杭州市临平区西大街70号区社会治理中心解纷大楼7楼702室),逾期则视为送达。该案裁决为非终局裁决,你单位可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起诉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临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