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宇立家具有限公司信用修复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3-01-10 14:31 来源: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浙发改财金〔2018〕671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市监信规〔2021〕3号)等文件精神,我局拟对浙江宇立家具有限公司进行信用修复,现对修复内容予以公示:

浙江宇立家具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007932527XN,法定代表人童友忠申请修复的不良信息的文书文号为杭余市监罚处〔2021〕391号,不良信息内容为2021年6月21日,当事人因生产产品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国家标准被余杭区市场监管局处:一、责令停止生产不合格的产品; 二、没收违法所得350元。 三、处罚款人民币1575元的行政处罚。

经审核,该不良信息主体已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社会不良影响基本消除,符合信用修复条件,拟进行信用修复,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3年01月10日至01月17日)。

如有异议,请向杭州市临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相关情况。

联系人:金佳怡  联系电话:0571-89530833                     


  杭州市临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0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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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宇立家具有限公司信用修复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3-01-10 14:31 来源: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浙发改财金〔2018〕671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市监信规〔2021〕3号)等文件精神,我局拟对浙江宇立家具有限公司进行信用修复,现对修复内容予以公示:

浙江宇立家具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007932527XN,法定代表人童友忠申请修复的不良信息的文书文号为杭余市监罚处〔2021〕391号,不良信息内容为2021年6月21日,当事人因生产产品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国家标准被余杭区市场监管局处:一、责令停止生产不合格的产品; 二、没收违法所得350元。 三、处罚款人民币1575元的行政处罚。

经审核,该不良信息主体已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社会不良影响基本消除,符合信用修复条件,拟进行信用修复,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3年01月10日至01月17日)。

如有异议,请向杭州市临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相关情况。

联系人:金佳怡  联系电话:0571-89530833                     


  杭州市临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0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