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医疗保障局临平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8 10:41 点击率: 字体:[      ]

本报告所有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杭州市医疗保障局临平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临平区南苑街道南大街265号市民之家,邮编:311100,电话:0571-89283113)。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医疗保障局临平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区相关文件精神,规范、有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2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281条,其中通过“临平医保”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开信息254条,通过临平区综合办公平台发布公开信息27条;内容主要涉及各类公告公示、部门文件、医保政策、工作信息等。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2年未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有效申请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2022年,我局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工作力度,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做好政务新媒体清理工作,微信公众号信息实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授权发布”制度,发布信息内容履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指定局办公室专人为本单位信息发布授权人员,信息发布人员的授权管理由办公室负责,切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收集、更新、维护、上报等日常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市医疗保障局临平分局以临平区政府门户网站、“临平医保”微信公众号为媒介,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努力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发布质量,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严格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初审、审核、审发的公开信息“三审”制度,做好信息采集、审核、报送等环节的把关,加强日常监测,建立了信息公开、责任追究、保密审查等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无涉及国家秘密和内部机密事项。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稳步提升。单位公开监督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及社会评议。2022年,本单位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在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及不足,主要体现在:政务公开意识有待增强、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信息公开表现形式单一。下一步,我局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专职人员的培训力度。积极开展业务培训,深入学习《条例》和各级有关文件精神,做到更加准确的把握政策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和全面。

(二)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广度与深度。分解落实《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内容,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运用“临平医保”微信公众号以动画、图解等形式向公众宣传医保政策信息,丰富公开形式。

(三)进一步强化新媒体网络安全责任。推进政务新媒体管理,通过加强日常网络舆情监测、政务舆情风险预判,运用区政府官网、局政务新媒体等各类政务公开渠道定向主动回应,提高舆情回应精准率,强化新媒体网络安全责任,抓好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杭州市医疗保障局临平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所有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杭州市医疗保障局临平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临平区南苑街道南大街265号市民之家,邮编:311100,电话:0571-89283113)。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医疗保障局临平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区相关文件精神,规范、有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2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281条,其中通过“临平医保”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开信息254条,通过临平区综合办公平台发布公开信息27条;内容主要涉及各类公告公示、部门文件、医保政策、工作信息等。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2年未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有效申请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2022年,我局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工作力度,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做好政务新媒体清理工作,微信公众号信息实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授权发布”制度,发布信息内容履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指定局办公室专人为本单位信息发布授权人员,信息发布人员的授权管理由办公室负责,切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收集、更新、维护、上报等日常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市医疗保障局临平分局以临平区政府门户网站、“临平医保”微信公众号为媒介,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努力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发布质量,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严格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初审、审核、审发的公开信息“三审”制度,做好信息采集、审核、报送等环节的把关,加强日常监测,建立了信息公开、责任追究、保密审查等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无涉及国家秘密和内部机密事项。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稳步提升。单位公开监督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及社会评议。2022年,本单位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在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及不足,主要体现在:政务公开意识有待增强、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信息公开表现形式单一。下一步,我局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专职人员的培训力度。积极开展业务培训,深入学习《条例》和各级有关文件精神,做到更加准确的把握政策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和全面。

(二)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广度与深度。分解落实《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内容,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运用“临平医保”微信公众号以动画、图解等形式向公众宣传医保政策信息,丰富公开形式。

(三)进一步强化新媒体网络安全责任。推进政务新媒体管理,通过加强日常网络舆情监测、政务舆情风险预判,运用区政府官网、局政务新媒体等各类政务公开渠道定向主动回应,提高舆情回应精准率,强化新媒体网络安全责任,抓好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