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平区超山风景名胜区(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大运河科创城建设)管委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8 13:38 点击率: 字体:[      ]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管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要求,完善工作机制和相关制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通过临平区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政府信息21条。结合工作需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兴媒体作用,与浙江日报、杭州日报、区融媒体中心等加大沟通协作,广泛宣传临平大运河、超山风景区规划建设、文化保护等工作推进情况,全年省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共宣传报道267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做好依审公开相关工作,确保依申请公开各类渠道畅通。2022年本单位未收到依申公开件,且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学习政务公开相关内容。完善本单位信息公开管理体系,建立政府信息审查发布机制,专门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政务公开工作内容,由管委会办公室牵头分解政府信息公开任务、落实专人进行资料收集整理和内容更新,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正常运转。

(四)平台建设情况。目前管委会主要通过临平区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主要渠道。同时,通过“临平区大运河科创城管委会”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平台,及时发布各类信息,其中微信公众号全年共发布信息439条次。

(五)监督保障情况。实行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主动公开单位监督电话,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监督。针对工作中收集到的问题建议,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抓落实整改。同时,常态化开展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信息公开滞后、更新不及时、内容不完善等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本单位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稳步提升。2022年,本单位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管委会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平稳有序,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部分政务公开信息内容的质量还有待提高;二是主动公开、良性互动的格局还没有完全形成;三是信息供给与群众需求在一定程度上还不相匹配。

针对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接下来,管委会将通过持续强化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切实提高信息公开质量;持续完善政务公开发布审核机制,杜绝政治错误、内容差错,确保信息更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临平区超山风景名胜区(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大运河科创城建设)管委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管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要求,完善工作机制和相关制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通过临平区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政府信息21条。结合工作需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兴媒体作用,与浙江日报、杭州日报、区融媒体中心等加大沟通协作,广泛宣传临平大运河、超山风景区规划建设、文化保护等工作推进情况,全年省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共宣传报道267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做好依审公开相关工作,确保依申请公开各类渠道畅通。2022年本单位未收到依申公开件,且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学习政务公开相关内容。完善本单位信息公开管理体系,建立政府信息审查发布机制,专门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政务公开工作内容,由管委会办公室牵头分解政府信息公开任务、落实专人进行资料收集整理和内容更新,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正常运转。

(四)平台建设情况。目前管委会主要通过临平区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主要渠道。同时,通过“临平区大运河科创城管委会”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平台,及时发布各类信息,其中微信公众号全年共发布信息439条次。

(五)监督保障情况。实行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主动公开单位监督电话,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监督。针对工作中收集到的问题建议,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抓落实整改。同时,常态化开展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信息公开滞后、更新不及时、内容不完善等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本单位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稳步提升。2022年,本单位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管委会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平稳有序,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部分政务公开信息内容的质量还有待提高;二是主动公开、良性互动的格局还没有完全形成;三是信息供给与群众需求在一定程度上还不相匹配。

针对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接下来,管委会将通过持续强化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切实提高信息公开质量;持续完善政务公开发布审核机制,杜绝政治错误、内容差错,确保信息更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