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平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9 17:29 点击率: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要求编制,年报电子版可从临平区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内部责任和要求,强化专人专岗责任落实,全局公开意识和工作实效均有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

(一)主动公开方面

按照区政府政务公开要求,结合经科工作实际,做好区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更新发布,及时发布项目申报、政策兑现等相关工作信息,及时更新机构概况、领导班子、部门预决算、人事信息等内容。2022年,我局在“杭州·临平”门户网站上线后累计发布政务信息20余条;共发文226件,其中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5条,主动公开15件。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优化完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明确依申请公开标准,畅通受理渠道,严格落实工作规程要求,做到依法依规、严谨慎重、稳妥有序。2022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全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建立局政府信息审查发布机制,由局办公室牵头,各科室明确工作人员专项负责本科室对外发布信息收集,要求科室对拟在“杭州·临平”门户网站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确保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权威性。按要求建立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加强政策文件相关政务信息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单位不独立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在统一平台进行操作,主要通过微信公众号和其他新媒体渠道强化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工信经济的社会认知度、参与度。2022年以来,通过“临平经科”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近1200条,在区级以上媒体总计发表宣传报道30余次,单篇点击量最高达30万人次左右。其中央级媒体人民日报、新华财经、新华每日电讯等刊发智能制造、未来工厂、时尚产业等相关主题报道5次,在省级媒体《浙江在线》、《浙江卫视》、《有情领航者》栏目、《创新浙江》等刊发未来工厂、三服务、优秀企业、企业家7次,在市级媒体《杭州日报》头版、专版等栏目上刊发未来工厂、智能制造、时尚产业、数字经济、三服务相关主题报道14次,多角度宣传企业创新特色案例,助推临平经济高质量发展。

(五)监督保障方面

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监督管理,根据上级单位要求及时增加、修改公开内容,工作人员定期对网站首页及所有子页面所包含的内容及链接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所有页面有效,链接正常。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稳步提升。本单位公开监督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及社会评议。2022年,本单位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区经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杭州市临平区河南埭路32号,邮编:311100,联系电话:0571-86224179)。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结果其他尚未总计结果结果其他尚未总计
维持纠正结果审结维持纠正结果审结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完成情况较好,但仍存在一定不足。政务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应当依法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会出现滞后现象。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有效提升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完善落实工作制度。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理流程、要求等,并将制度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临平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要求编制,年报电子版可从临平区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内部责任和要求,强化专人专岗责任落实,全局公开意识和工作实效均有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

(一)主动公开方面

按照区政府政务公开要求,结合经科工作实际,做好区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更新发布,及时发布项目申报、政策兑现等相关工作信息,及时更新机构概况、领导班子、部门预决算、人事信息等内容。2022年,我局在“杭州·临平”门户网站上线后累计发布政务信息20余条;共发文226件,其中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5条,主动公开15件。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优化完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明确依申请公开标准,畅通受理渠道,严格落实工作规程要求,做到依法依规、严谨慎重、稳妥有序。2022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全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建立局政府信息审查发布机制,由局办公室牵头,各科室明确工作人员专项负责本科室对外发布信息收集,要求科室对拟在“杭州·临平”门户网站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确保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权威性。按要求建立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加强政策文件相关政务信息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单位不独立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在统一平台进行操作,主要通过微信公众号和其他新媒体渠道强化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工信经济的社会认知度、参与度。2022年以来,通过“临平经科”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近1200条,在区级以上媒体总计发表宣传报道30余次,单篇点击量最高达30万人次左右。其中央级媒体人民日报、新华财经、新华每日电讯等刊发智能制造、未来工厂、时尚产业等相关主题报道5次,在省级媒体《浙江在线》、《浙江卫视》、《有情领航者》栏目、《创新浙江》等刊发未来工厂、三服务、优秀企业、企业家7次,在市级媒体《杭州日报》头版、专版等栏目上刊发未来工厂、智能制造、时尚产业、数字经济、三服务相关主题报道14次,多角度宣传企业创新特色案例,助推临平经济高质量发展。

(五)监督保障方面

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监督管理,根据上级单位要求及时增加、修改公开内容,工作人员定期对网站首页及所有子页面所包含的内容及链接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所有页面有效,链接正常。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稳步提升。本单位公开监督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及社会评议。2022年,本单位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区经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杭州市临平区河南埭路32号,邮编:311100,联系电话:0571-86224179)。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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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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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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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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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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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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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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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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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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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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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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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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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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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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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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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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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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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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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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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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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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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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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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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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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结果其他尚未总计结果结果其他尚未总计
维持纠正结果审结维持纠正结果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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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完成情况较好,但仍存在一定不足。政务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应当依法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会出现滞后现象。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有效提升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完善落实工作制度。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理流程、要求等,并将制度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