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临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9 15:54 点击率: 字体:[      ]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修订)》《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要求,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行政透明度。

一是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在区政府网站、区住建局微信公众号、地方报纸等平台主动发布相关政府信息。2022年,我局共在临平区政府网站上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26个,公开征求意见及反馈93个 ,文字解读38个,图解38个,视频6个,部门文件8个,部门预决算18个,重大行政决策6条,通知公告23个,保障性住房信息18条,招标投标信息67条,施工有关信息13条 ,竣工有关信息13条,征收土地信息2个,人员考录信息2条,涵盖行政规范性文件、财政支出、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开展情况、行政执法人员名单、执法事项目录等方面内容。

二是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的受理、登记、转办、督办、审查、答复等工作,及时处理网络、来人、来电、来信等各种渠道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我局2021年结转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7件,2022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81件,其中:318 件予以公开,184 件部分公开,35 件为本机关不掌握信息,12件为咨询或其他处理案件,20件撤销,19件结转至下年度继续办理。

三是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审查发布机制,从程序上、实体上加强对所发布政府信息的审查、把关,提高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及时性、全面性。统计分析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查找存在不足,不断改进提高。

四是做好政府信息平台建设工作。强化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及时在临平区政府网站上发布相关信息,努力将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全年累计在综合办公平台(OA)发布信息270篇,门户网站各类信息410条。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新媒体作用,2022年,我局共计在“临平住建”发布微信平台发布原创信息550余篇,在“临建视野”视频号上发布原创视频20余个。

五是做好监督保障工作。建立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部制度,出台《临平区住建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我局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部办理流程及要求,明确相关科室、部门职责。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本年度组织开展政务公开讲座1次, 40余人参加培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主动公开监督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及社会评议。

本年度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6

0

2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1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92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72

9

0

0

0

0

58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17

1

0

0

0

0

31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84

0

0

0

0

0

18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5

0

0

0

0

0

3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1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5

0

0

0

0

0

5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1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0

4

0

0

0

0

24

(七)总计

562

7

0

0

0

0

56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7

2

0

0

0

0

19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20

1

21

0

0

3

0

3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个别政务信息栏目和内容更新不及时等不足之处。2023年,我局将继续做好相关工作:

1.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广度。对照工作职责及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进行自我排查,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相关信息,继续发挥政府门户网站、地方报纸、电视台、单位微信号、视频号等媒体作用,增加政府信息公开覆盖的广度、深度、力度。强化对公开信息的前置审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确保政务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公众知情权。

2.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精度。结合工作实际,将我局依申请政府信息工作规则落到实处,不仅“有规可循”,更要“有规必循”,按照具体工作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细做精。继续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工作的培训指导工作,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不断提升相关工作能力、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未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杭州市临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修订)》《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要求,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行政透明度。

一是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在区政府网站、区住建局微信公众号、地方报纸等平台主动发布相关政府信息。2022年,我局共在临平区政府网站上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26个,公开征求意见及反馈93个 ,文字解读38个,图解38个,视频6个,部门文件8个,部门预决算18个,重大行政决策6条,通知公告23个,保障性住房信息18条,招标投标信息67条,施工有关信息13条 ,竣工有关信息13条,征收土地信息2个,人员考录信息2条,涵盖行政规范性文件、财政支出、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开展情况、行政执法人员名单、执法事项目录等方面内容。

二是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的受理、登记、转办、督办、审查、答复等工作,及时处理网络、来人、来电、来信等各种渠道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我局2021年结转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7件,2022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81件,其中:318 件予以公开,184 件部分公开,35 件为本机关不掌握信息,12件为咨询或其他处理案件,20件撤销,19件结转至下年度继续办理。

三是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审查发布机制,从程序上、实体上加强对所发布政府信息的审查、把关,提高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及时性、全面性。统计分析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查找存在不足,不断改进提高。

四是做好政府信息平台建设工作。强化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及时在临平区政府网站上发布相关信息,努力将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全年累计在综合办公平台(OA)发布信息270篇,门户网站各类信息410条。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新媒体作用,2022年,我局共计在“临平住建”发布微信平台发布原创信息550余篇,在“临建视野”视频号上发布原创视频20余个。

五是做好监督保障工作。建立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部制度,出台《临平区住建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我局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部办理流程及要求,明确相关科室、部门职责。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本年度组织开展政务公开讲座1次, 40余人参加培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主动公开监督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及社会评议。

本年度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6

0

2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1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92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72

9

0

0

0

0

58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17

1

0

0

0

0

31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84

0

0

0

0

0

18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5

0

0

0

0

0

3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1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5

0

0

0

0

0

5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1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0

4

0

0

0

0

24

(七)总计

562

7

0

0

0

0

56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7

2

0

0

0

0

19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20

1

21

0

0

3

0

3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个别政务信息栏目和内容更新不及时等不足之处。2023年,我局将继续做好相关工作:

1.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广度。对照工作职责及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进行自我排查,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相关信息,继续发挥政府门户网站、地方报纸、电视台、单位微信号、视频号等媒体作用,增加政府信息公开覆盖的广度、深度、力度。强化对公开信息的前置审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确保政务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公众知情权。

2.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精度。结合工作实际,将我局依申请政府信息工作规则落到实处,不仅“有规可循”,更要“有规必循”,按照具体工作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细做精。继续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工作的培训指导工作,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不断提升相关工作能力、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未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