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9 15:43 点击率: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公布本机关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一是畅通主动公开渠道。“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官网和浙江政务服务网是本机关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网络平台,本机关及时在平台上公布市场监管领域最新法律、法规及机构概况、权责清单、政策文件、工作动态、公告公示、办事指南、行政执法等信息。10月,为进一步规范优化政务新媒体,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本机关关停原官方微信公众号“临平市场监管”,上线“临平市监篮”新官方微信公众号。

二是加强宣传阵地建设。2022年,本机关围绕学习宣贯党的二十大精神、疫情防控、食药安全、营商环境优化、执法维权等重点工作,共在新华社、中国市场监管报、浙江日报、浙江卫视、杭州日报、临平新闻等国家、省、市、区级媒体发表宣传报道330余篇,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50个。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本机关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2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本机关对所有申请及时予以告知或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及时调整更新由24名科室、所、事业单位、行政执法队工作人员组成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员队伍,专门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1次,提高本机关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业务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数字化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规范使用“浙江政务服务网服务部门用户统一工作平台”、“临平区政府信息公开综合业务管理系统”、“浙江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平台”、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浙政钉”智慧审批系统,加强平台建设和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把关,落实“三审三校”制度。

(五)监督保障

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本机关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局综合考评范畴,加强对各科室、所、事业单位、行政执法队的督查考核,畅通纪检监督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和评议。聘请2名法律顾问,积极落实公职律师制度,履行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职责。2022年,本机关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592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69

行政强制

10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

2

0

0

5

0

2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2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4

0

0

0

0

0

4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3

0

0

0

0

0

3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2

0

0

3

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4

2

0

0

5

0

2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000100101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以下不足:主动公开内容更新、调整不够及时,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政务新媒体运营质量有待提高,督查力度有待加大。

对此,本机关主要从以下三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加强门户网站等政务公开载体的巡查自查,尽早发现问题,丰富政策解读形式;二是着力提升政务新媒体的内容质量和服务便捷性,提高影响力;三是加强督查落实责任,及时通报整改检查发现的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用。


杭州市临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6日

临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公布本机关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一是畅通主动公开渠道。“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官网和浙江政务服务网是本机关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网络平台,本机关及时在平台上公布市场监管领域最新法律、法规及机构概况、权责清单、政策文件、工作动态、公告公示、办事指南、行政执法等信息。10月,为进一步规范优化政务新媒体,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本机关关停原官方微信公众号“临平市场监管”,上线“临平市监篮”新官方微信公众号。

二是加强宣传阵地建设。2022年,本机关围绕学习宣贯党的二十大精神、疫情防控、食药安全、营商环境优化、执法维权等重点工作,共在新华社、中国市场监管报、浙江日报、浙江卫视、杭州日报、临平新闻等国家、省、市、区级媒体发表宣传报道330余篇,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50个。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本机关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2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本机关对所有申请及时予以告知或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及时调整更新由24名科室、所、事业单位、行政执法队工作人员组成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员队伍,专门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1次,提高本机关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业务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数字化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规范使用“浙江政务服务网服务部门用户统一工作平台”、“临平区政府信息公开综合业务管理系统”、“浙江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平台”、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浙政钉”智慧审批系统,加强平台建设和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把关,落实“三审三校”制度。

(五)监督保障

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本机关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局综合考评范畴,加强对各科室、所、事业单位、行政执法队的督查考核,畅通纪检监督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和评议。聘请2名法律顾问,积极落实公职律师制度,履行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职责。2022年,本机关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592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69

行政强制

10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

2

0

0

5

0

2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2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4

0

0

0

0

0

4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3

0

0

0

0

0

3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2

0

0

3

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4

2

0

0

5

0

2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000100101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以下不足:主动公开内容更新、调整不够及时,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政务新媒体运营质量有待提高,督查力度有待加大。

对此,本机关主要从以下三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加强门户网站等政务公开载体的巡查自查,尽早发现问题,丰富政策解读形式;二是着力提升政务新媒体的内容质量和服务便捷性,提高影响力;三是加强督查落实责任,及时通报整改检查发现的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用。


杭州市临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