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平区消防救援大队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9 15:56 点击率: 字体:[      ]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将2022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布,报告由杭州市临平区消防救援大队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度,主动公开相关文件《关于印发<临平区居住小区消防安全治理“回头看”行动方案>的通知》《临平区消防安全委员会 杭州市临平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区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补充通知》《临平区2022年“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等7篇,处理行政许可决定316条,行政处罚555条,行政强制63条,无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度,我大队依申请公开事项14个,无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申诉案例。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区消防救援大队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学习《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决定》《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确保信息的制作、审核、发布符合规定。

(四)平台建设情况

无自建平台,依托区级、市级等公众平台,进行信息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

1.加强制度保障:严格落实《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机制(试行)》制度,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切实落实政务信息公开相关任务。

2.规范公开内容:加强日常的监督管理,重点关注主动公开目录下各个板块的日常更新。

3.加强考核评议: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机制,广泛听取群众及社会的批评、意见和建议,以进一步规范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2年,我大队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55

行政强制

6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11

0

0

0

0

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11

0

0

0

0

1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11

0

0

0

0

1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及时;服务公众的信息内容需进一步充实、丰富;对于部分公开或者不予公开范围的精准把握上有待提高。下一步计划一要加强学习,切实提高公开信息的针对性、实效性,满足公众信息需求;二要建章立制,认真界定信息公开范围、确定信息公开流程、完善保密审查机制;三要加强监督,健全政务公开审查机制,严把信息“出口”,以“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为审核原则,所有发布的信息必须经审核负责人同意后再进行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临平区消防救援大队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将2022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布,报告由杭州市临平区消防救援大队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度,主动公开相关文件《关于印发<临平区居住小区消防安全治理“回头看”行动方案>的通知》《临平区消防安全委员会 杭州市临平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区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补充通知》《临平区2022年“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等7篇,处理行政许可决定316条,行政处罚555条,行政强制63条,无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度,我大队依申请公开事项14个,无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申诉案例。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区消防救援大队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学习《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决定》《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确保信息的制作、审核、发布符合规定。

(四)平台建设情况

无自建平台,依托区级、市级等公众平台,进行信息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

1.加强制度保障:严格落实《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机制(试行)》制度,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切实落实政务信息公开相关任务。

2.规范公开内容:加强日常的监督管理,重点关注主动公开目录下各个板块的日常更新。

3.加强考核评议: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机制,广泛听取群众及社会的批评、意见和建议,以进一步规范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2年,我大队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55

行政强制

6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11

0

0

0

0

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11

0

0

0

0

1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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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11

0

0

0

0

1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及时;服务公众的信息内容需进一步充实、丰富;对于部分公开或者不予公开范围的精准把握上有待提高。下一步计划一要加强学习,切实提高公开信息的针对性、实效性,满足公众信息需求;二要建章立制,认真界定信息公开范围、确定信息公开流程、完善保密审查机制;三要加强监督,健全政务公开审查机制,严把信息“出口”,以“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为审核原则,所有发布的信息必须经审核负责人同意后再进行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