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1008001003011/2023-19007 文件编号
责任部门 区发改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科室 区发改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成文日期 2023-11-10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巡察公告

来源:办公室(组织人事科)   发布时间: 2023-11-10 13:09 浏览次数: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从2023年11月10日至2024年1月12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将对区发改局党委开展巡察。

一、巡察任务。巡察期间,区委巡察组将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牢“两个维护”根本任务,紧盯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紧盯全面从严治党阶段性特征,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着力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切实发挥巡察工作政治监督职能:

一是聚焦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省市区委部署要求情况。重点了解巡察对象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做到“两个维护”情况;履行职责使命,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方面情况。

二是聚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重点了解巡察对象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情况;依法廉洁用权,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情况;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情况;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方面的廉洁情况。

三是聚焦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重点了解巡察对象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情况;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

四是聚焦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二、巡察组联系方式。巡察期间,区委第二巡察组广泛接受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电话:18969901796(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电子邮箱lpqwd2xcz@linping.gov.cn;也可进入“清廉临平”微信公众号,点击下方“码上巡察”进入“码上反映”页面,或微信直接扫描下方“二维码”反映问题。


区委第二巡察组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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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统一部署,从2023年11月10日至2024年1月12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将对区发改局党委开展巡察。

一、巡察任务。巡察期间,区委巡察组将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牢“两个维护”根本任务,紧盯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紧盯全面从严治党阶段性特征,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着力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切实发挥巡察工作政治监督职能:

一是聚焦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省市区委部署要求情况。重点了解巡察对象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做到“两个维护”情况;履行职责使命,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方面情况。

二是聚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重点了解巡察对象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情况;依法廉洁用权,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情况;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情况;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方面的廉洁情况。

三是聚焦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重点了解巡察对象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情况;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

四是聚焦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二、巡察组联系方式。巡察期间,区委第二巡察组广泛接受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电话:18969901796(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电子邮箱lpqwd2xcz@linping.gov.cn;也可进入“清廉临平”微信公众号,点击下方“码上巡察”进入“码上反映”页面,或微信直接扫描下方“二维码”反映问题。


区委第二巡察组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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