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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01008001003011/2023-19567 文件编号
责任部门 区发改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科室 区发改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成文日期 2023-12-15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统一编号: 有效性:
关联类型: 政策原文 征求意见和反馈:

《关于临平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区发改局 发布时间: 2023-12-15 20:04:48 浏览次数:

2023年12月6日,临平区发展和改革局、临平区财政局、临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台《关于临平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有关事项政策解读如下:

一、《通知》制定背景是什么?

近些年,上级十分重视住房保障工作,要求大力推进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建设。为规范我区公租房租金收费管理,根据定价目录的权限和定价程序,区发改局会同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制定了我区公租房租金标准。

二、《通知》的制定依据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浙江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

《临平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实施办法》(临平政办〔2023〕13号)

《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21〕59号)

三、《通知》包含了哪些方面内容

《通知》按照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的承租对象,实行四个档次分级保障。设置了保障面积,对保障面积部分和超保障面积部分的租金实行差别化定价。

四、公租房实物配租保障面积有多少?

保障面积与现行租赁补贴享受面积一致,即:

第一档、第二档承租对象:单人及两人户36平方米、三人户45平方米、四人及以上户60平方米;

第三档、第四档承租对象:单人户36平方米、两人户45平方米、三人及以上户60平方米。

五、第一档、第二档承租对象租金标准是怎样的?

第一档、第二档租金与廉租房政策维持不变,即保障面积部分租金分别为每月每方0.5元和0.8元,超保障面积部分租金为每月每方2.8元。

该两档的承租人员以原廉租房保障对象为主,从政策稳定性和延续性角度出发,与原廉租房政策维持不变。

六、第三档、第四档承租对象租金标准是怎样的?

第三档承租对象按各镇街实行差别化租金标准,执行政府定价,不得浮动。第四档承租对象按各镇街实行差别化租金标准,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指导价基准详见附件。公租房产权单位视实物配租的房屋地段、市场行情等因素,在政府指导价允许浮动的范围内确定实际租金,浮动值在-30%至20%之间确定。具体标准见文件。区发改局也会会同住建、财政等有关部门统筹考虑住房市场租金水平、房源地段等因素,适时调整公租房租金标准,并通过政府网站及时发布。

七、为什么考虑第四档承租对象租金标准在参考标准上下浮动,第三档承租对象租金标准不予浮动?

租金政策要切实提升实物房源配租方式的推广,因此需从租金标准和租赁补贴相衔接的角度出发,实行分级差别化租金标准。第三档的对象为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保障属性远高于第四档。经测算第三档总体租金约为市场租金的40%以内。第四档为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收入相对稳定。由经营主体视实物配租的房屋地段、市场行情等因素调整,符合国家住建部《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提出的“公租房租金标准按照略低于同地段住房市场租金水平的原则确定”的要求。经测算第四档总体租金在市场租金的70%以内。

八、其他有关公租房的问题可参见《临平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实施办法》(临平政办〔2023〕13号)及相关解读。

http://www.linping.gov.cn/art/2023/6/2/art_1229522370_1832143.html;

http://www.linping.gov.cn/art/2023/6/2/art_1229522373_1832145.html。

九、实施日期

该文件自2024年1月5日起施行。

十、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杭州市临平区发展和改革局

解读人:唐旭辉

联系电话:0571-8953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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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平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政策解读
信息索引号 001008001003011/2023-19567 文件编号
责任部门 区发改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科室 区发改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成文日期 2023-12-15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统一编号: 有效性:
关联类型: 政策原文 征求意见和反馈:

2023年12月6日,临平区发展和改革局、临平区财政局、临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台《关于临平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有关事项政策解读如下:

一、《通知》制定背景是什么?

近些年,上级十分重视住房保障工作,要求大力推进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建设。为规范我区公租房租金收费管理,根据定价目录的权限和定价程序,区发改局会同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制定了我区公租房租金标准。

二、《通知》的制定依据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浙江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

《临平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实施办法》(临平政办〔2023〕13号)

《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21〕59号)

三、《通知》包含了哪些方面内容

《通知》按照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的承租对象,实行四个档次分级保障。设置了保障面积,对保障面积部分和超保障面积部分的租金实行差别化定价。

四、公租房实物配租保障面积有多少?

保障面积与现行租赁补贴享受面积一致,即:

第一档、第二档承租对象:单人及两人户36平方米、三人户45平方米、四人及以上户60平方米;

第三档、第四档承租对象:单人户36平方米、两人户45平方米、三人及以上户60平方米。

五、第一档、第二档承租对象租金标准是怎样的?

第一档、第二档租金与廉租房政策维持不变,即保障面积部分租金分别为每月每方0.5元和0.8元,超保障面积部分租金为每月每方2.8元。

该两档的承租人员以原廉租房保障对象为主,从政策稳定性和延续性角度出发,与原廉租房政策维持不变。

六、第三档、第四档承租对象租金标准是怎样的?

第三档承租对象按各镇街实行差别化租金标准,执行政府定价,不得浮动。第四档承租对象按各镇街实行差别化租金标准,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指导价基准详见附件。公租房产权单位视实物配租的房屋地段、市场行情等因素,在政府指导价允许浮动的范围内确定实际租金,浮动值在-30%至20%之间确定。具体标准见文件。区发改局也会会同住建、财政等有关部门统筹考虑住房市场租金水平、房源地段等因素,适时调整公租房租金标准,并通过政府网站及时发布。

七、为什么考虑第四档承租对象租金标准在参考标准上下浮动,第三档承租对象租金标准不予浮动?

租金政策要切实提升实物房源配租方式的推广,因此需从租金标准和租赁补贴相衔接的角度出发,实行分级差别化租金标准。第三档的对象为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保障属性远高于第四档。经测算第三档总体租金约为市场租金的40%以内。第四档为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收入相对稳定。由经营主体视实物配租的房屋地段、市场行情等因素调整,符合国家住建部《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提出的“公租房租金标准按照略低于同地段住房市场租金水平的原则确定”的要求。经测算第四档总体租金在市场租金的70%以内。

八、其他有关公租房的问题可参见《临平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实施办法》(临平政办〔2023〕13号)及相关解读。

http://www.linping.gov.cn/art/2023/6/2/art_1229522370_1832143.html;

http://www.linping.gov.cn/art/2023/6/2/art_1229522373_1832145.html。

九、实施日期

该文件自2024年1月5日起施行。

十、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杭州市临平区发展和改革局

解读人:唐旭辉

联系电话:0571-8953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