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01008001003028/2023-19680 | 文件编号 | |
责任部门 | 区市场监管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区市场监管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成文日期 | 2023-12-22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2023年12月临平区食品安全状况分析
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3-12-22 15:45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我区食品安全,构建食品安全无忧消费环境,根据抽样检测计划要求,全区继续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抽样检测。全区共完成食品安全定量抽检354批次,合格306批次,合格率86.44%。定性抽检478批次,合格478批次,合格率100%。
一、定量抽检情况
农产品种养殖环节抽检食用农产品共70批次,合格64批次。不合格产品为沈忠年(杭州市临平区运河街道东新村四组金家埭55)经营的1批次青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合格;沈忠年(杭州市临平区运河街道东新村四组金家埭55)经营的1批次莴苣笋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合格;徐洪圣(杭州市临平区运河街道杭南村)经营的2批次青虾恩诺沙星(含环丙沙星)不合格;杭州兴宇农业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杭州市临平区运河街道新宇村)经营的1批次鲫鱼地西泮不合格;罗林祥(杭州市临平区塘栖镇塘北村)经营的1批次鲫鱼地西泮不合格;
食品生产环节抽检糖果制品、速冻食品、水果制品、食糖等8类产品共9批次,合格9批次;
食品流通环节抽检食用农产品、调味品、水果制品、肉制品等14类产品共240批次,合格210批次。不合格产品为杭州余杭崇贤农贸市场郑星武水产品摊(浙江省杭州余杭崇贤农贸市场7号摊位(杭州市余杭区崇贤街道联合路66-3))经营的1批次鲫鱼恩诺沙星不合格;杭州余杭沾桥农贸市场朱梅玉蔬菜摊(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崇贤街道沾桥街(杭州余杭沾桥农贸市场1号摊位))经营的1批次生姜吡虫啉不合格;杭州余杭沾桥农贸市场程西园水产品摊(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崇贤街道沾桥村(杭州余杭沾桥农贸市场44号摊位))经营的1批次鳊鱼恩诺沙星不合格;杭州崇贤前村农贸市场杨哥蔬菜摊(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崇贤街道崇超路108号1幢1-2层(杭州崇贤前村农贸市场B-065、B-066号))经营的1批次小生姜吡虫啉不合格;杭州临平蓝江农贸市场王应松水产摊(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北沙西路121号(蓝江农贸市场一层82-83号摊位))经营的1批次鳊鱼恩诺沙星不合格;杭州临平龙果水果店(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临平街道东湖街道兴盛路517-1商铺)经营的1批次鳊鱼恩诺沙星不合格;杭州临平蓝江农贸市场王应松水产摊(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北沙西路121号(蓝江农贸市场一层82-83号摊位))经营的1批次黄鳝恩诺沙星不合格;杭州余杭永旺农贸综合市场郭姐水产摊(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运河街道永旺路32号杭州余杭永旺农贸综合市场99、100号)经营的1批次鳊鱼恩诺沙星不合格;杭州物美东汇百货有限公司东湖北路第二分公司(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运河街道万悦城11幢2单元202室)经营的1批次泥鳅恩诺沙星不合格;杭州易家百货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运河街道东湖北路500号一二楼)经营的1批次鳊鱼恩诺沙星不合格;杭州临平乔司胜稼农贸市场周益青水产店(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乔司街道方塘埠路199号临平乔司胜稼农贸市场66号摊位)经营的1批次黄鳝恩诺沙星不合格;杭州临平乔司农贸市场张龙干货店(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乔司街道杭海路1699-122号,1699-128号(杭州临平乔司农贸市场))经营的1批次白芷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合格;杭州余杭乔司农贸市场汪小萍干货店(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乔司街道杭海路1699号-112号,1699-128号(乔司农贸市场1-4号))经营的1批次白芷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合格;杭州余杭乔司农贸市场何芬副食品店(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乔司街道杭海路1699号-112号,1699-128号(乔司农贸市场19号营业房))经营的1批次话梅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合格;杭州临平乔司农贸市场童丽干货摊(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乔司街道杭海路1699-112号,1699-128号(杭州临平乔司农贸市场))经营的1批次白芷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合格;杭州临平乔司街道张战食品店(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乔司街道杭海路1699号126室127室)经营的1批次白芷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合格;杭州余杭区塘栖镇卫姐水产摊(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塘栖镇南苑菜场16、19号-010)经营的1批次鳊鱼恩诺沙星不合格;杭州刘静静蔬菜有限公司(杭州市余杭区临平街道庙东杭州余杭临平庙东农贸市场38号摊位)经营的1批次酸豆角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合格;杭州余杭星桥农贸市场杨英布食品店(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星桥街道星桥社区杭州余杭星桥农贸市场446号)经营的1批次辣椒粉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合格;杭州临平上银贸易商行(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星桥街道广厦天都城苏荷苑7幢1层101室)经营的1批次散称糖醋大蒜糖精钠(以糖精计)不合格;杭州临平区星桥街道瑞洲超市(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星桥街道星桥北路58号)经营的1批次红醋大蒜(盐渍菜)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合格;杭州佰联超市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星桥街道星韵路66-78号)经营的1批次糖醋大蒜铅(以Pb计)不合格;杭州临平唯季食品商行(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星桥街道星桥南路68号七彩星商业中心B1021)经营的1批次黄花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合格;杭州临平翁梅农贸市场雷语蔬菜店(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翁梅街131号一层、二层(杭州临平翁梅农贸市场52号摊位))经营的1批次牛蛙磺胺类(总量)不合格;杭州余杭区东湖忠刚粮油店(杭州余杭区东湖街道庙东农贸市场)经营的1批次干辣椒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合格;杭州余杭临平荷花塘农贸市场胡国华蔬菜摊(杭州余杭区临平荷花塘映荷路(杭州余杭临平荷花塘农贸市场蔬菜摊位9号))经营的1批次芹菜百菌清不合格;杭州临平荷花塘农贸市场天维水产商行(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临平街道映荷街64号(杭州临平荷花塘农贸市场一楼101号-19号))经营的1批次鳊鱼恩诺沙星不合格;杭州临平荷花塘农贸市场天维水产商行(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临平街道映荷街64号(杭州临平荷花塘农贸市场一楼101号-19号))经营的1批次大泥鳅恩诺沙星不合格;杭州临平荷花塘农贸市场磊磊水产商行(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临平街道映荷街64号(杭州临平荷花塘农贸市场一楼101号-25号))经营的1批次梭子蟹镉(以Cd计)不合格;杭州临平荷花塘农贸市场家辉海鲜水产品(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临平街道映荷街64号(杭州临平荷花塘农贸市场一楼101号-2C号))经营的1批次鳊鱼恩诺沙星不合格;
食品餐饮环节抽检食用农产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餐饮食品、调味品等7类产品共35批次,合格23批次.不合格产品为德臻汇(杭州)餐饮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乔司街道乔井路71号-1)经营的1批次饭碗大肠菌群不合格;杭州临平健枫饭店(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乔司街道乔井路73号)经营的1批次汤勺大肠菌群不合格;老娘舅餐饮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崇杭路分公司(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崇贤街道亿荟城7号楼1楼1008、1009商铺)经营的1批次米饭碗大肠菌群不合格;杭州临平熊荣平小吃店(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超峰西路6号1幢17号)经营的1批次盘子(自消毒餐饮具)大肠菌群不合格;杭州临平熊荣平小吃店(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超峰西路6号1幢17号)经营的1批次碗(自消毒餐饮具)大肠菌群不合格;杭州临平区东湖街道耿诗云饭店(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超峰西路6号1幢-8号)经营的1批次方盘(自消毒餐饮具)大肠菌群不合格;杭州临平区东湖街道耿诗云饭店(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超峰西路6号1幢-8号)经营的1批次面碗(自消毒餐饮具)大肠菌群不合格;杭州丘山大酒店有限公司营业一部(杭州余杭区临平街道星火南路2号)经营的1批次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杭州临平登翠餐饮店(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星桥街道天都路67号1幢1层116室)经营的1批次水杯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杭州临平登翠餐饮店(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星桥街道天都路67号1幢1层116室)经营的1批次碗大肠菌群不合格;杭州余杭区那些年咖啡馆(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河南路108号(临平新天地文创园11号楼01、11室))经营的1批次面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杭州余杭区那些年咖啡馆(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河南路108号(临平新天地文创园11号楼01、11室))经营的1批次饭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
二、定性抽检情况
农产品种养殖环节加强对农产品种养殖单位的监督检查,畜禽屠宰企业开展自检157批次,合格157批次,合格率100%。各属地镇街加强对农产品种植基地、水产养殖基地的定性抽检,共抽检321批次,合格321批次,合格率100%。其中种植基地抽检226批次,合格率100%,水产养殖基地抽检95批次,合格率100%。
三、不合格项目说明
一、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
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属拟除虫菊酯类仿生物农药,中等毒性杀虫剂,对害虫和螨类具有强烈的触杀和胃毒作用。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
二、恩诺沙星
恩诺沙星属于广谱抑菌剂,在预防和治疗畜禽的细菌性感染及支原体病方面有良好效果。鉴于长期食用可能导致的健康危害,农业农村部235号公告《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规定“恩诺沙星”在动物的肌肉中检出的限值为≤100(g/kg。水产品中检出恩诺沙星,可能是养殖过程中为了抑制鱼体的微生物疾病过量使用了恩诺沙星类药物。产蛋鸡则是禁用此药物。
三、地西泮
地西泮又名安定,为镇静剂类药物,主要用于焦虑、镇静催眠,还可用于抗癫痫和抗惊厥。《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地西泮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地西泮可以降低新鲜活鱼对外界的感知能力,降低新陈代谢,保证其经过运输后仍然鲜活,但地西泮在鱼体内残留是永久性的,它可以通过食物链传递给人类。
四、吡虫啉
吡虫啉是一种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属氯化烟酰类杀虫剂,又称为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广谱、高效、低毒、低残留,害虫不易产生抗性,并有触杀、胃毒和内吸等多重作用。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中规定吡虫啉在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5mg/kg。长期食用吡虫啉超标的食用农产品,可能引起人和动物的慢性中毒,导致疾病的发生。姜中吡虫啉超标原因可能是为了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时产品中的药物残留量未降解至标准限量以下。
五、二氧化硫残留量
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具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作用。少量二氧化硫进入人体不会对身体健康造成危害,但过量食用会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
六、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
甜蜜素,化学名称为环己基氨基磺酸钠,是食品生产中常用的甜味剂之一,其甜度是蔗糖的40—50倍。长期摄入甜蜜素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的肝脏和神经系统造成一定危害。
七、糖精钠(以糖精计)
糖精钠是普遍使用的人工合成甜味剂,在人体内不被吸收,不产生热量,大部分经肾排出而不损害肾功能。但如果长期摄入糖精钠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影响肠胃消化酶的正常分泌,降低小肠的吸收能力,使食欲减退。
八、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苯甲酸及其钠盐是一种广谱的酸性防腐剂,能够抑制或杀灭微生物,对酵母菌、霉菌及部分细菌作用效果很好,在pH2.5-4.0环境中活性最强,在碱性介质中无杀菌、抑菌作用,并且价格低廉,被广泛用于多类食品中。
九、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防腐剂是指天然或合成的化学成分,用于加入食品以延迟微生物生长或化学变化引起的腐败。防腐剂可以抑制食品腐败菌的生长,延长食物的保质期,避免因食品腐坏导致的食品安全问题。《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不仅规定了我国在食品中允许添加的某一添加剂的种类、使用量或残留量,而且规定了同一功能的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
十、铅(以Pb计)
铅是最常见的重金属污染物,是一种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重金属元素,可在人体内蓄积。长期摄入铅含量超标的食品,会对血液系统、神经系统产生损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铅(以Pb计)在新鲜蔬菜(芸薹类蔬菜、叶菜蔬菜、豆类蔬菜、薯类除外)中的限量值为0.1mg/kg。2021年抽检超标蔬菜主要有韭菜、姜、蔬菜干制品、酱腌菜,铅(以Pb计)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使用的蔬菜原料中铅含量超标,也可能是生产设备或包装材料中的铅迁移带入。
十一、磺胺类(总量)
磺胺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抑菌药,其具有抗菌谱广、性质稳定、便于贮存、吸收迅速等优点,用于动物疫病治疗。长期大量食用磺胺类(总量)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在人体内蓄积,不利健康,可引起过敏反应和耐药性菌株的产生。
十二、百菌清
百菌清是一种非内吸性叶面杀菌剂,有保护作用,用于防治多种真菌病害。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百菌清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检测判定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食品中百菌清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病情,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十三、镉(以Cd计)
镉(以Cd计)是一种蓄积性的重金属元素,可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长期食用镉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肾脏和肝脏造成损害,还会影响免疫系统,甚至可能对儿童高级神经活动有损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以Cd计)在甲壳类鲜、冻水产动物中的限量值为≤0.5mg/kg。辣椒中镉(以Cd计)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在其生长过程中富集土壤中的镉。
十四、大肠菌群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造成餐饮具中的大肠菌群超标的主要原因是二次污染,如餐饮具没有定期清洗消毒,或餐具干热消毒时未达到规定的时间和温度。操作人员在上完卫生间后洗手不彻底,个人卫生状况未达标,直接影响最终产品的卫生状况。
十五、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即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到的洗洁精、洗衣粉、肥皂等洗涤剂的主要成分,其主要成分为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该物质为低毒物质,因其使用方便、易溶解、稳定性好、成本低等优点,在消毒企业中广泛使用,复用餐(饮)具中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可能是部分单位使用的洗涤剂使用量过大,未经足够量清水冲洗或餐具漂洗池内清洗用水重复使用或餐具数量多,造成交叉污染,进而残存在餐(饮)具中。
以上食品安全状况分析,仅供市民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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