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杭州美克恒辉实业有限公司信用修复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3-02-20 09:13 来源: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浙发改财金〔2018〕671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市监信规〔2021〕3号)等文件精神,我局拟对杭州美克恒辉实业有限公司进行信用修复,现对修复内容予以公示:

杭州美克恒辉实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17109623944,法定代表人赵炜烽申请修复的不良信息的文书文号为杭临平市监处罚〔2022〕348号,不良信息内容为2022年8月5日,当事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被临平区市场监管局处责令改正;一、没收违法使用的手术衣;二、罚款113080元整的行政处罚。

经审核,该不良信息主体已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社会不良影响基本消除,符合信用修复条件,拟进行信用修复,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3年02月16日至02月23日)。

如有异议,请向杭州市临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相关情况。

联系人:金佳怡  联系电话:0571-89530833              

      

        杭州市临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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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杭州美克恒辉实业有限公司信用修复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3-02-20 09:13 来源: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浙发改财金〔2018〕671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市监信规〔2021〕3号)等文件精神,我局拟对杭州美克恒辉实业有限公司进行信用修复,现对修复内容予以公示:

杭州美克恒辉实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17109623944,法定代表人赵炜烽申请修复的不良信息的文书文号为杭临平市监处罚〔2022〕348号,不良信息内容为2022年8月5日,当事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被临平区市场监管局处责令改正;一、没收违法使用的手术衣;二、罚款113080元整的行政处罚。

经审核,该不良信息主体已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社会不良影响基本消除,符合信用修复条件,拟进行信用修复,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3年02月16日至02月23日)。

如有异议,请向杭州市临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相关情况。

联系人:金佳怡  联系电话:0571-89530833              

      

        杭州市临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