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01008001003018/2023-14820 | 文件编号 | |
责任部门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成文日期 | 2023-03-24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仲裁公告】李惠丽、洪恩典、李树宝与杭州多宝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三案
来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3-03-24 09:49 浏览次数:
杭州多宝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申请人李惠丽、洪恩典、李树宝与杭州多宝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浙杭临平劳人仲案(2023)350号、338号、354号],申请人李惠丽要求你单位支付2022年9月23日至2022年10月31日工资10400元、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8000元;申请人洪恩典要求你单位支付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工资36000元、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18000元;申请人李树宝要求你单位支付2022年10月至2023年1月工资48000元、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24000元。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相关文书,根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间案件中止审理。你单位提交答辩书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次日起10日内。该三案分别定于2023年5月6日9时10分(李惠丽)、5月6日14时10分(洪恩典)、5月6日13时(李树宝)在本委仲裁庭(杭州市临平区西大街70号6楼第一仲裁庭)公开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参加。届时不到庭,本委将依法裁决。
杭州市临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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