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01008001003018/2023-14910 | 文件编号 | |
责任部门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成文日期 | 2023-03-29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送达公告
来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3-03-29 16:47 浏览次数:
杭州余杭超友食品有限公司:
我局依法调查的杭州余杭超友食品有限公司拖欠职工工资一案,因你单位及相关负责人下落不明且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行政法律文书,现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临平人社监令字〔2023〕015号)。我局责令你单位自收到《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后5天内依法足额支付来喜玲、来小玲劳动报酬。
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来本局领取《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逾期则视为送达。(联系地址: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南大街171号三楼,联系电话:0571-86229107)。
特此公告。
附件: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
杭州市临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9日
|
【打印本页】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