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浙江鹭林生态环境有限公司信用修复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3-03-29 15:00 来源: 固废监管科

2023年3月29日,浙江鹭林生态环境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信用修复申请,修复内容为:杭临平综执罚决字〔2021〕第06-0048号。经核实,浙江鹭林生态环境有限公司已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社会不良影响基本消除。至申请日,不良信息已披露为1年以上,期间未产生新的记入信用档案的同类不良信息,符合修复条件。根据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发改财金(2018)671号)文件要求,现将修复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反馈至电子邮箱:qzhxzzfj@linping.gov.cn或电话反馈至0571-89360080。






杭州市临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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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浙江鹭林生态环境有限公司信用修复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3-03-29 15:00 来源: 固废监管科

2023年3月29日,浙江鹭林生态环境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信用修复申请,修复内容为:杭临平综执罚决字〔2021〕第06-0048号。经核实,浙江鹭林生态环境有限公司已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社会不良影响基本消除。至申请日,不良信息已披露为1年以上,期间未产生新的记入信用档案的同类不良信息,符合修复条件。根据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发改财金(2018)671号)文件要求,现将修复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反馈至电子邮箱:qzhxzzfj@linping.gov.cn或电话反馈至0571-89360080。






杭州市临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3月29日